从政提醒 | 纪法综述——莫要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3-08-08    点击量:11481 次  

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党纪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开除党籍。

特别提醒

政治谣言危害很大,不仅“惑众”,还能“祸国”。它能改变人们的政治立场,左右人们的政治行为,破坏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破坏党的团结统一,造成严重的思想混乱,甚至严重的社会政治问题。因此,对党员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必须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党员干部反映他人的问题,应该通过党内正常渠道实名进行,不准制造谣言,不准散布小道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