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教体局党工委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9-07-05    点击量:11107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9日至12月1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泾县教体局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3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指出了巡察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部署整改

泾县教体局党工委把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把握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行动自觉,从严从实进行整改。一是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全力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股室具体抓的责任落实体系。整改期间共召开专题会议4次,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布置,确保落实到位。二是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制定了《泾县教体局党工委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责任分解细化,对六个方面二十六项整改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以及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到位。三是进行跟踪督查,务求整改实效。我局把整改工作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契机,将整改落实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局主要领导亲自调度,逐一落实,实行台账销号管理,确保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整改情况。

(1)党工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了《中共泾县教体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等列入学习内容,2019年以来局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二是局党工委会将教育助学脱贫工作纳入议事内容,每季度至少研究并专门部署教育助学脱贫工作,2019年党工委会上已安排5次,2018年度班子述职报告纳入脱贫攻坚工作。三是精准落实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在学生资助资金全部发放后,当年度即进行比对纠错,重复享受资金及时追回。2019年调整了建档立卡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到位日期。春季在6月15日前,秋季在9月25日前必须放到位。新学期开学前与县扶贫局做好对接,及时获取最新的扶贫库,准确排查比对建档立卡受助学生。对于转学的学生,转入学校负责与转出学校对接,以学籍为依据享受资助政策,确保不重复资助。四是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印发了《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泾政办〔2018〕39号),建立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全面开展对适龄残疾子女送教上门服务,并建立学籍,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16所学校为33名儿童开展送教服务,全县残疾儿童入学率达100%。五是加快工程项目建设进度。针对2018年“全面改薄”扶贫项目云岭镇中村中学教学楼项目尚未完工问题,2019年3月7日召开了各方责任主体工作会议,要求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增加施工人员,加班加点,科学合理倒排工期,弥补因各种原因延误的工期,确保工程5月底完工。目前已完成工程施工建设。

(2)市工业学校迁址扩建项目进展缓慢问题。一是项目建设领导组切实加强了对市工业学校迁址扩建项目建设的领导、协调和督促,县领导分别于4月24、29日和5月15日主持召开了建设进度协调会,做出了研定:①对房屋征收和土地征用采取分步解决的方案,先解决土地征收问题,以确保实训楼能按期开工和教学楼一部分的动工;在完成土地征用后再集中解决房屋征收。②进一步做好部门分工:土地征用和房屋征收由泾川镇牵头,图纸设计和审查由学校负责,工程建设和管理由县重点局负责。③强化对工程建设的管理,领导组于4月29日行文提请县政府成立由县重点局、学校联合组成的项目建设办公室,以确保工程建设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二是项目建设领导组办公室按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按月检查工作进度。目前,学校已将原拟作第二次报批的土地剔除未征收的房屋区域进行用地报批,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完成公示。泾川镇也加大土地征用力度,影响教学楼的土地预计在土地证办理完成后即可解决。综合楼、5栋学生公寓楼桩基已开工建设,6栋实训楼已完成图纸审查,其他均按计划有序推进。

(3)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重视不够,代表满意度不高问题。我局高度重视2018年县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不满意办理工作,对其中3件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1件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均一一作了重新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均表示满意。一是召开专门会议,对重新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研究,认真调研,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二是及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面沟通,充分征求意见,对他们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回复。能办结的及时办结;不能立即办理的,向代表或委员做好解释,提出办理意见。三是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对云岭镇人大代表要求“恢复汀潭村小学的建议”,经研究利用原汀潭小学校舍举办幼儿园,方便当地适龄幼儿就近入学。幼儿园采取公建民营形式办学,由云岭中心小学加强属地监管。但由于全体村民对于要求恢复汀潭小学教学积极性不高,当地群众在当地就学愿望低,大部分家长均不愿意自己子女在当地就学,暂时无法开班办学。经过及时与人大代表耐心沟通表示理解。对茂林镇人大代表提出“关于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的建议”、榔桥镇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乡镇教育问题”,我局进一步落实和保障乡村教师待遇,改革教师职称评聘优先机制,多渠道加强年轻教师培训培养,增大乡村教育的吸引力。下一步,将报请县政府出台《泾县义务教育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泾县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办法》。经与上述两位代表深入交流,均表示满意。对县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学生成绩的提案”,我局作了认真分析,研究解决方案,即科学合理规划教育布局,解决部分农村学校办学规模偏小、办学效益不高问题;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无校籍管理改革,促进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提高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加强常规管理,建立完善学生成绩监测体系;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教育,持续开展违规有偿家教等师德师风督查;建立教学质量考核奖励制度,对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和学校以及中考优秀学生给予奖励,进一步提升我县初中教育质量水平。经与政协委员沟通交流,表示满意。

(4)落实县委《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不力,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进一步学习县委《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2019年以来,局党工委召开会议13次,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组参与教体系统“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主动接受监督,全力支持纪检组执纪办案。派驻纪检监察组均能列席会议。

2.关于“党的领导弱化,统揽全局不够”整改情况。

(1)贯彻党的教育体育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不及时问题。一是在局党工委会、局机关早学会和教体系统党建例会上,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批示、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2019年全省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十三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

神,贯彻和落实上级政策文件及会议精神。二是推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县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于2018年12月20日联合下发《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泾教体〔2018〕156号),从2019年元月起全面推行。2019年5月,县教体局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交流轮岗相关工作的通知》,对交流轮岗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布置,目前各项工作推进有条不紊。校长职级制改革已拟订草案,将在全面征求各方面意见及兄弟县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出台正式文件付诸实施。

(2)教育督导工作缺乏主动性问题。根据政府机构改革部署,教育督导室依据职能,积极主动地开展督政、督学工作。一是继续认真做好市对泾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的迎检准备工作,并获得很好成绩。在2018年开展的市对泾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中,2017年度获优秀等次。二是开展了对2018年度各乡镇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有效促进了乡镇政府对学校的投入、支持和属地管理职责的落实。三是组织开展了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双考核”工作。四是组织开展了2019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调研和检查,指导学校规范办学,提高办学水平。五是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与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调研督导,加强了对校园欺凌的治理。落实《加强中小学校园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加强对各类学校防范校园欺凌的指导和督查,谨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3)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整体不高问题。一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学常规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备课工作的通知》,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抓手,加强常规管理。二是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教学常规视导的力度,对城区和部分农村中小学进行了教学视导。三是积极鼓励和支持学校参加教研活动,开展教科研工作。组织参加省市各级教研活动700余人次;组织申报了11个教科研课题;设立了黄村中学、章渡学校两所农村教改实验学校。四是建立中考教学质量奖励制度,2018年在教师绩效工资中设立中考绩效奖和学校管理奖32.7万元,2019年将继续实施奖励制度。

(4)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教育资源严重短缺问题。一是加大招聘力度,在招聘紧缺学科的同时补充一定比例的小学科教师。2018年共招聘148名,其中小学科教师38名,有34人分配到农村中小学任教;2019年拟招聘教师81名,其中小学科教师招聘计划11名,为乡村学校招聘6名。通过开展国培、省培项目,加强对乡村学校教师培训力度,让有专长的教师兼任小学科教学。要求乡镇中心幼儿自聘教师时要符合相关规定,加强平时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二是落实《泾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制订幼儿园布局规划,加快城东幼儿园、开发区幼儿园建设,均衡配置学前教育资源,为公办园拨付生均经费每生每年500元。三是充分发挥省级一类园的示范作用,组织民办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观摩泾川幼儿园半日开放活动、泾县2019年“游戏中的幼儿”学习故事评选活动;同步安排民办园园长、教师参加“国培计划·送教送培”活动;在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专业技术职务评选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一视同仁。四是全面实行“泾县互联网+政务服务”线上运行,涉及到民办教育的所有审批事项受理、审核、决定、办结环节全程网上运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2018年度全县民办学校年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五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春季学期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已拨付,落实2019年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奖补资金70万元。

(5)教育安全防范风险意识不够问题。一是联合县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定期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2019年以来已开展18次;二是与交警、应急管理局开展校车安全检查,2019年上半年已开展10次;三是四月份与市场监管局开展了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分片区开展校车驾驶员培训6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能力;四是不定期开展寄宿制学校夜查,目前已开展4次。

(6)教师评价机制不够完善问题。一是建立中考教学质量奖励制度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激发教师教书育人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二是坚持教学质量监测制度,对教学质量进行分析、评比和通报。三是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建立科学合理教师评价机制。

3.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整改情况。

规范教体工委议事规则和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规范记录。涉及全局性“三重一大”事项,均做到会议研定,依法依规决策。

4.关于“管党治党向基层延伸仍有差距”整改情况。

(1)少数教师法制意识淡薄,赌博、酒驾等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问题。一是建立了局党工委委员党建联系点制度,督促各党委(党总支、支部)切实履行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完善优化党建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运用好“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等载体,对抓基层党建进行督导检查考核。严格执行《泾县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突出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予以问责。二是抓好以党章、党规党纪、警示教育为重点的学习教育,积极开展严禁参与赌博、酒驾等法治宣传,梳理我县教体系统典型案例,突出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做到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先后对五位教师酒驾、赌博违纪违法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进行了立案处理。

(2)师德师风建设任重道远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2019年5月8日,县教体局制定并印发《泾县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师德师风自查整改活动、召开师德师风建设座谈会、签订教师诚信承诺书、建立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完善师德问题查处机制和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常态化开展有偿补课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实行教师师德“一票否决”和负面清单制度等多种形式,提高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效。目前,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正在按照文件精神认真抓好落实。二是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信访举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兼职取酬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先后对两名违规补课教师给予全县通报批评。三是印发《泾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的负担。

(3)少数教师“吃空饷”问题。开展对全县教体系统“吃空饷”问题排查治理,要求学校对照编制管理册、工资表及在岗人员情况认真排查,通过排查并经局党工委会议研究,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先后对五名教师给予解聘处理。对一名创业人员未及时返岗,已告知并继续停发其工资,逾期不回也将予以解聘。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关于“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并完善泾县教体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每月集中学习和干部个人自学相结合。二是结合教体系统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按计划推进学习开展。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推动当前教育改革新发展紧密结合,做到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三是创新学习形式,强化学习研讨效果。延伸学习内容,加强个人自学和干部在线学习,推行学习强国APP使用,组织教体系统干部理论学习知识测试,坚持常学常新,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教体系统意识形态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县教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国和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等,专门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强化中小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排查,提高应对措施。强化工作调度,所辖中小学每半年上报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三是加强网络媒体管理,信息发布严格实行“三审制”。充分发挥“泾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作用,做好正面宣传,重要信息及时发布,关注量和阅读量稳步提升,总用户数达到2703人。

7.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有待加强”整改情况。

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思想文化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管理的意见》,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外请人员到校开展思想文化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前,按规定向教体工委报告备案。城关二小、黄村小学等举办讲座均实行审批报备制度。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8.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工委书记亲自布置党建工作,研究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指导安排好每月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提示单,进一步压实基层党建工作。二是局党工委书记主持召开局党工委,定期研究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发展和换届选举工作,每季度召开党建工作例会,部署党建工作。三是重视局机关党委自身建设,指导发挥好机关党委职能,按要求开展党建工作。

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整改情况。

提高局党工委班子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开好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为重点,结合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红脸出汗”,提高工作实效。局主要领导民主生活会材料由县委组织部审核,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由局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切实纠正出现对照检查材料部分内容与以往雷同问题。

10.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关于规范乡镇和县直单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组通〔2018〕10号)、《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文件和制度规定。二是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动议、通气、推荐、考察、决定、公示、谈话”程序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学校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推荐出合适人选,并将教职工推荐人选在校务会或学校班子成员会议讨论通过,行文上报县教体工委;县教体工委将学校推荐干部报告提交教体工委会议研究决定是否予以考核,同意考核的推荐人选,对拟提拔的股级干部履行向县委组织部通气程序,由教体工委组织人事、监审等部门组成的干部考察小组,在教体局相关分管领导带领下,深入相关学校开展推荐、考察。推荐、考察采取召开干部推荐考察动员会、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意见征集、公示等方式进行,广泛听取学校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根据考察情况考察组形成考察报告提交教体工委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公示,符合干部任用条件的向县委组织部(2016年前县委宣传部)备案,股级干部任免通知公布前,由单位主要领导与干部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改进的问题,县纪委驻宣传部纪检组还对拟任命的股级干部进行专项的任前谈话。2019年起,我局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进一步规范了选人用人文档管理,做到一人一卷。

11.关于“后备干部培养不足”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年轻后备干部培养。2018年学校培养推荐并考核任命5名年轻的中层干部,2019年元月考核任命23名年轻中层干部,进一步充实了学校领导班子队伍。二是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力度。2018年考核任命副股级以上干部21名,2019年提拔任命副股级以上干部25人。2018年交流轮岗副股级及以上干部9人,2019年调整交流轮岗副股级及以上干部5人。

12.关于“党建基础较为薄弱”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强化每季度督查调度,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二是健全机关党支部“党员活动日”制度,组建泾县教体局新时代文明实践“红色先锋”党员志愿服务队,结合文明创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利用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结转。2018年度办理组织关系转入43人,转出15人;2019年以来办理组织关系转入10人,转出2人。四是在全县教体系统开展2019年党费重新核查,规范交纳党费,并每季度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五是充实局工委党务工作者力量,上挂兼职党务工作人员1人。六是规范换届程序,加强对今年需要换届的基层党组织指导,做到“三请示三批示”,对换届选举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做到换届及时,材料规范完整。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相关规定不严格”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泾县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和公务招待费,做到同比下降。二是从紧从严控制加班工作餐,严禁在发放工作补助情况下,同时报销工作餐费用。责成泾县千亩园学校于2019年3月20日清退重复报销的工作餐费。三是规范津补贴发放。严格执行县津补贴领导小组有关政策,对我局以各项考核表彰违规发放的奖金,已于2018年10月16日完成清退。责成城关二小于2019年4月16日退还重复发放的值班费;琴溪中学于2019年3月12日退还重复发放的值班费。四是于2019年4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自查,通过自查,发现琴溪中心小学2016年多发值班费,并于2019年5月8日全部退还。

14.关于“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教体系统“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落实活动成效,切实精文减会。二是严格控制发文规格和发文数量,压缩文件篇幅,提高文件质量,注重文件实效。2019年发文数同比减少10%以上。三是严格控制各类会议,确需召开的,报局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对主题相近、内容相关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倡导少开会、开短会、讲效率。2019年会议数同比减少10%以上。

15.关于“执行机关效能建设规定不严”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了局机关考勤制度,规范考勤管理,考勤结果实行每月公示。二是扎实开展“拖、低、扯”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效促进机关作风和效能转变。三是县纪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组加大机关效能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及时通报。

16.关于“‘双考核’工作走过场”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双考核”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2018年“双考核”严格按文件要求,规范操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准确地了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绩效、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和学校工作目标完成及管理情况,科学地指导了学校工作。对2016年、2017年“双考核”中,未能按要求对学校进行考核,资料收集不齐、签字未完善的相关人员(4人)进行了严肃批评。对今后考核中出现不规范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并取消其考核人员资格。

17.关于“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抓实抓细不够”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查重点学校、查重点问题,在检查中重指导、重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建立检查反馈制度,着重抓好检查情况记录、检查意见反馈、整改情况反馈,把学校安全检查落到实处,查出成效。

18.关于“少数干部精神懈怠、担当不足”整改情况。

及时修订了局机关考勤制度、公务用餐制度、公务用车制度等,并严格遵照执行。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9.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总体安排,与业务管理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2019年工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次。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利用机关早学,及时组织学习作风建设典型案例,做到以案明纪。转发《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对十八大以来全市教体系统发生的12类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到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引导全县教职工坚守纪律底线,坚持职业操守,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三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较上年同比下降31.8%。

20.关于“党员干部教育监管失之于宽”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组织教体系统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增强党员的法纪观念和自律精神。二是以稼祥中学一名党员教师挪用公款问题的典型案例,对教体系统党员干部进行岗位廉政警示教育,以案说法,认真做好教体系统职务犯罪的防控工作。

21.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主动深入机关、学校开展日常检查、调研,发现问题,找准问题,加强监督。二是畅通信访渠道,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做到有案必查,查处必严。三是主动列席县教体局“三重一大”会议,履行监督责任。加大对局机关作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脱贫攻坚、中小学招生、工程项目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等情况督查力度,做到点面结合,提高督查覆盖面。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2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整改情况。

(1)非税收入应缴未缴问题。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对财务直接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高工作水平。要求各学校对非税收入做到应缴必缴,不得坐收坐支。

(2)费用下沉问题。一是已对原泾县教育振业公司进行改制,注销工商登记,企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并自主择业,企业结余由县教体局收回。二是局党工委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精神,局主要领导带头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局负责人对办公室有关人员开展了提醒谈话。

(3)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问题。2019年6月12日,我局主动与财政局、审计局进行会商,制定规范办法。对长期挂账往来款项无法查找原因的,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鉴定报告,方可按照“损失”处理。我局正委托会计事务所对长期挂账往来款进行鉴定,待鉴定结束后,按程序进行核销。

(4)财务支出审核不规范问题。严格落实财务支出审核制度,从2018年下半年起,要求局机关支出必须由财务人员审核后方可报销;加强票据审核,要求差旅费报销时必须由全部出差人员签名;加强对学校财务票据审核,严格把关。

23.关于“项目建设监管不严”整改情况。

(1)招标程序不规范问题。2019年3月20日,我局新修改完善了《泾县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相关规定。县教体局党工委负责人对琴溪中学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2)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一是对城关五小公厕及篮球场新建工程项目所有资料进行审核,进行弥补漏洞,目前该项目的施工合同开、竣工日期均已填写。二是对学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学校对在建项目工程资料仔细审阅,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三是印发了《泾县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

(3)项目进度缓慢问题。及时召开了项目工程推进会,丁家桥镇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项目已开工建设,进行“三通一平”施工。茂林中学、黄村镇中小学教师周转房项目均已完成工程施工建设,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4)项目审计不及时问题。一是千亩园学校二期风雨操场和游泳馆目前已进入消防验收阶段。二是稼祥中学荟萃楼已于2019年1月24日完成决算审计。三是昌桥中学教学楼维修项目已于2019年1月15日完成竣工决算审计。

24.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整改情况。

一是下发并要求认真学习《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执行管理规定,规范工会经费使用。二是开展基层工会经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三是对发现的违规报销香烟行为,局主要领导约谈局工会主席,并退还工会支付的香烟费。

25.关于“个别人员违规兼职取酬”整改情况。

加强纪律教育,严禁违规兼职取酬。责令相关人员退回所领取的工资(劳务费)。

26.关于“部分学校固定资产存在管理漏洞”整改情况。

一是立即收回退休和已调出教师的教学笔记本电脑,若确实达到报废年限,由学校按相关程序进行固定资产处置。所涉及44台教学笔记本电脑已全部收回。二是加强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全面开展一次学校教学笔记本电脑使用与管理情况排查,学校排查结果报县教体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目前,未发现此类问题。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下一步,教体局党工委将继续紧盯自身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自身建设,注重长效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作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县委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上态度坚定,措施有力,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为建设“四个泾县”、实施“五大会战”,推进泾县教体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63-5022631;

通讯地址:泾县教育体育局(泾县泾川镇云岭路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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