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残联党组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9-08-06    点击量:7407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残联党组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19年2月28日,巡察组向我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动整改

1、成立整改工作领导组。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工作任务,成立了以党组书记、理事长为组长,副理事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任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整改措施,统一思想认识,齐心协力抓好各项问题整改。

2、细化任务。及时制定下发了《县残联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残联脱贫攻坚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县委巡察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按照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责任领导、整改责任部门“四明确”的要求,明确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牵头负责,并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对整改工作实行菜单式、项目化精细管理。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针对“对脱贫攻坚工作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传达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要求。于5月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门传达了县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并提出具体要求。二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2019年“四大攻势”要求制定了《泾县残联2019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实施方案》;三是结合“春季攻势”,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活动。对部分贫困户中疑似残疾人未办理《残疾人证》进行了排查,并组织贫困户中疑似残疾人未办证人员开展了集中评定和上门办证工作;对贫困残疾人未享受“两项补贴”的情况进行了摸排统计,将问题反映到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并与民政局联合发文《关于在全县开展残疾人未享受两项补贴问题“清零行动”的通知》(民福字[2019]126号);开展了智力、精神残疾人贫困户未享受精神药费补助情况排查工作。

2.针对“惠残政策研究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县扶贫局联系,建立了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坚持每月至少共享一次数据,及时了解贫困残疾人变化;二是加强对各项惠残政策研究,将惠残政策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如研究“两项补贴”、民生工程、精神药补、协理员调整配备等助残惠残政策时,明确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特别是在“两项补贴”与 精神药补问题上,县残联主动开展排查,对贫困户排查情况单独统计,并将相关情况反映到县领导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

3.针对“争先进位意识差”问题整改情况:在2018年度各项考核中,领导班子加强了重视,增强争先进位意识。一是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结合民主生活会等契机,查漏补缺,寻找差距,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清单;二是狠抓思想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激发工作热情;三是虚心向兄弟单位学习。4月16日专门赴铜陵学习考察当地残联康复、就业等工作开展的先进经验,指导县残联下一步工作。

(二)“党组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方面

1.针对“对脱贫攻坚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定期讨论研究扶贫工作。今年以来,党组共研究扶贫相关工作9次,主要研究了贫困残疾人慰问、社会保险补贴、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创业就业、无障碍改造、脱贫攻坚相关计划和方案、扶贫整改、“双包”工作及“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等相关工作;二是成立了县残联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

2.针对“重业务轻脱贫攻坚的现象依然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泾县残联办事办文工作制度》;二是将脱贫攻坚纳入党组主要议事议程。三是对涉嫌文件造假进行了调查,并责令相关责任人在机关干部大会上做出了深刻检查。

3.针对“未全面真实反映全县对贫困残疾人帮扶情况”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2015年以来享受“残疾人千元就业”“残疾人劳动技能培训”“残疾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对象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建立了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惠残政策台账;二是实施惠残项目时,坚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户,并建立健全台账、完善档案资料;三是督促各乡镇将享受各类惠残政策情况纳入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

(三)“履行脱贫攻坚职能作用未充分发挥”方面

1.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实施贫困重度残疾人无障碍改造的乡镇上门进行实地验收,对残疾人或家人进行宣传,告知了实施的单位、项目名称和改造金额,并对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验收合格的悬挂了宣传标识;二是积极向扶贫局提供2019年度《泾县精准扶贫惠民政策宣传手册》惠残政策,对惠残政策进行宣传,同时编印《泾县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宣传资料》《两项补贴宣传提示单》等惠残政策采取上街、窗口、残疾人证夹带等形式开展宣传。

2.针对“识别上不精准”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于2019年4月初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残疾人协理员调整配备工作的通知》(泾残联〔2019〕22号)文件,要求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二是对昌桥乡、汀溪乡不符合条件的2名残疾人协理员进行了调整。三是建立了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协理员台账。四是计划年底将残疾人协理员工资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并通知各乡镇将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协理员工资纳入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

(四)“脱贫攻坚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有力”方面

1.针对“派驻纪检组常态化监督的面不宽,形式单一”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2019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统筹部署本组2019年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我县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是下发了《关于开展近3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监督检查的通知》,拟对各综合监督单位2017年-2019年扶贫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管理、监管情况进行督查;三是于2019年3月12日,纪检组深入汀溪乡上漕村、郭冲村和蔡村镇月亮湾村,督查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和在岗情况,了解工作队在村生活和后勤保障等情况。四是根据《泾县脱贫攻坚“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5月15日,对县残联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作风漂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方面

1.针对“2017年度帮扶计划中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等表述”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制定了《2019年扶贫帮扶计划》,有针对性的制定帮扶措施;二是在总结各项工作时做到了实事求,未出现遗漏和套用总结的现象。三是对帮扶计划造假进行了调查,责令相关责任人在机关干部大会上做出了深刻检查。

2.针对“工作作风不实”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2015年“残疾人千元就业登记表”中县残联意见栏进行了补充完善。拟定于6月份对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情况开展检查,并计划在2019年度上级就业创业文件下发后,按照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和上级文件的要求制定好切合实际的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方案;二是于4月19日对各乡镇开展了惠残民生工程暨扶贫工作培训,对实施惠残民生工程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完善了贫困儿童康复训练审批表监护人签字手续。

3.针对“捐助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制定了《泾县残疾人辅助器具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入库和出库台账登记,并指定专人负责登统计工作,定期开展库存盘点。

4.针对“项目实施程序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乡镇按规定程序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证办理及两项补贴等项目进行了公示;二是联合乡镇、村具体经办人员对无障碍改造项目进行了实地验收,并做好资料收集、存档工作;三是于6月11日召开了全县惠残民生工程调度会暨扶贫工作会议,对各乡镇开展了业务培训和指导。

5.针对“项目监管严重缺失”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对培训项目的监管。2018年培训任务我们委托宣城市工业学校在2018年12月20日、21日和28日对150名残疾人开展了培训,委托泾县健林农林职业培训学校在2019年1月3日、7日在昌桥乡、桃花潭镇对90名残疾人开展培训,培训期间县残联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培训现场全程进行了监管。2019年培训工作待上级文件下发后,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进一步加强对培训项目的监管。二是县纪委对此项工作开展了立案调查,下发了《关于要求对违规使用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资金进行整改的建议》(泾监[2019]4号),县残联立即按要求开展了整改,共收回截留资金3.86万元。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了诫勉谈话、政务记过处分,并在县残联党组扩大会议、全县惠残民生工程调度会暨扶贫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六)“脱贫攻坚队伍管理不到位”方面

1.针对“县残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分别听取两名扶贫干部工作汇报,并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传达了脱贫攻坚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二是根据扶贫干部汇报研究制订了针对性措施,如制定了《泾县残联2019年度扶贫帮扶计划》、资助贫困村帮扶资金、召开帮扶座谈会并开展贫困村残疾人走访慰问等。

(七)“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不够有力”方面

1.针对“党的建设缺失”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各项会议制度,巡察后未发生以理事会代替党组会、办公会代替支部大会的现象;二是于5月16日党组会议对支部换届工作进行了研究;三是按规定开展了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

2.针对“党建业务不熟悉”问题整改情况:对增选支委会委员、支部换届程序、《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建知识进行了学习,并就支部换届工作积极与县直工委联系,于6月27日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换届选举,并将选举情况及时向县直工委报告。

3.针对“党建工作基础薄弱”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及时制定整改清单,积极组织退休老干部参加党员大会,提高参会率;二是规范了一本通填写,对一本通缺项内容进行了补充;三是制定了《中共泾县残联党组中心组2019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并根据计划开展了学习教育活动。

4.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开展了党员信息集中摸排工作。县残联现有党员13名(其中在职党员5名,退休党员7名,流动党员1名),困难党员1名(长期卧病)。二是积极组织老干部参加组织生活,参观了特教学校定点康复机构,并安排人员对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老党员开展了送教上门活动,丰富了党组织活动内容。

5.针对“党务公开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党务公开的要求,细化了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对党务信息及时进行了公开;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了谈心谈话,进行了批评教育。

6.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巡察后召开党组会、理事会未发生主要负责人率先表态的现象,县残联将长期坚持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

7.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了会议记录,将讨论的过程记录在案;二是制定了《泾县残联“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讨论涉及人财物等重要事项时都经过了党组会研究。

(八)“‘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开展不规范”方面

1.针对“包保联系工作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制定的帮扶计划开展帮扶工作,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制度。一是按要求于3月19日到包保村开展了帮扶调研活动,活动中召开了座谈会,交流了2019年帮扶工作,走访了贫困重度残疾人。二是包户干部按规定每月至少走访一次贫困户,开展帮扶活动,并帮助贫困户出售土特产(茶叶)。

(九)“上轮巡察整改不力”方面

1.针对“县残联在上轮巡察整改中存在边改边犯”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对各项惠残项目的监管;二是惠残项目资金除统一发放到乡镇外,一律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三是积极配合纪委调查工作。县纪委对此项工作开展了立案调查,下发了《关于要求对违规使用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资金进行整改的建议》(泾监[2019]4号),县残联立即按要求开展了整改,共收回截留资金3.86万元。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了诫勉谈话、政务记过处分,并在县残联党组扩大会议、全县惠残民生工程调度会暨扶贫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