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运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9-08-20    点击量:2496 次  

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交通运输局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了巡察问题,实事求是指出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将县委巡察我局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进行布置和安排。现将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强化领导,狠抓整改落实

自2019年2月27日县委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下发,我们认真学习,对照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和存在的问题,多次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制定了《中共泾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中共泾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的日常工作。并依方案制定整改清单、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要求各责任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定期向局办公室报送整改进度和相关支撑软件资料,局党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认真分析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不足,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

二、整改推进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局党组未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2018年脱贫攻坚“春夏秋冬”四大攻势行动的决策部署,未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未及时传达相关工作要求,未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未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相关会议记录、整改台账。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党组已研究脱贫攻坚工作2次,重点研究农村公路建设、扶贫“双包”、支持下派干部工作和阶段性扶贫工作情况。上半年已到双包联系村(琴溪镇新元村、玲芝村)、帮扶村调研座谈3次,了解包保村基本情况,帮助制定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共同研究脱贫攻坚具体措施,认真制定2019年度交通扶贫工作计划和阶段性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农村公路建设为重点,发挥自身优势,解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同时系统各单位以支委会、办公会等形式对扶贫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双包”工作等研究和安排,认真排查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将脱贫攻坚工作相关资料、台账进行收集、整理、归档。认真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每月到扶贫对象家中做到一次调研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整改台账。

(二)党组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

2.脱贫攻坚领导组运行机制不够完善。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召开脱贫攻坚研讨会,经常深入扶贫对象家中了解情况,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去完成。结合局班子分工调整,调整交通运输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

3存在重业务轻扶贫现象。

局党组在党组会上听取扶贫工作汇报、研究脱贫攻坚工作,重点研究农村公路建设、扶贫“双包”、支持下派干部工作和阶段性扶贫工作情况。运管所2019年1-4月份,研究脱贫攻坚工作2次。客运公司4月30日,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甘肃代表团时重要讲话精神,将扶贫攻坚与公司各项工作同落实、同要求。

4.对包保联系村指导帮扶不够。

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一项主要政治任务来研究制定具体措施。上半年已到双包联系村(琴溪镇新元村、玲芝村)开展调研座谈会3次,了解包保村问题情况,帮助制定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共同研究脱贫攻坚具体措施,结合自身优势,解决交通基础实施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督促帮扶单位组织帮扶联系人落实职责,定期上门走访、及时掌握情况、解决群众困难2018年12月以来,解决包保贫困村、派驻联系村帮扶资金20.2万元,其中保包的琴溪镇新元村12万元,用于改善道路基础设施和扶贫项目认领。

(三)职能部门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5.脱贫攻坚工作汇报参“水分”。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强化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及时收集、整理脱贫攻坚资料,如实报告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各党(总)支部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在甘肃代表团谈脱贫攻坚:不获全胜 决不收兵》并进行学习讨论。公路所支部每月对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等特别涉及贫困村项目进行调度,抓好建设质量与进度管理;经与琴溪镇农路办对接,提供了另外6名参与公路养护的贫困户信息。针对工作汇报不实相关情况,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已对扶贫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局分管领导已对相关材料上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6.涉贫项目程序缺失、资料不齐全。

对2018年所有涉贫项目第三方检测和审计报告进行了收集整理和完善,将严格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组织竣(交)工验收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已验收完成项目的相关资料,督促桃花潭镇3个项目的加快整改进度,目前已整改完成,待三检交工检测后组织验收。对2018年涉贫项目存在项目验收程序倒置、资料不齐全等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和核实,针对存在问题局主要负责人已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分管领导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7.工程质量监管不力。

结合工作实际,修订了《泾县交通建设工程调度及督查办法》;认真开展项目巡查,每月向局长办公会报告巡查情况:已开展了“五一”节前质量安全专项督查:对参与2018年交通项目建设的3家施工单位、3家监理单位、1家检测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对参与2018年交通项目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三检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对履职不到位的相关企业采取了行政处罚措施。

8.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进一步明确了2019年民生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落实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人员,倒排工期,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建设任务;结合工作实际,修订了《泾县交通建设工程调度及督查办法》;扎实开展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确保所有建设任务质量合格。按照上级下达计划数,做好2019年涉贫等各项项目的统计,严把数据审核和上报关。公路所已对2015年以来总结材料、网上信息公开资料进行一次回头看,进行梳理排查,形成自查报告。局分管领导就项目底数不清的问题,已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单位已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教育。

(四)纪检组监督职责不够到位

9.派驻纪检组对机关效能建设、治超值班等监督检查较多,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不到位,纪检监察体制改前未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未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等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一是深入开展 “三转”工作“回头看”,严格对照上级纪委提出的“三转”工作要求和县委《关于贯彻落实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的通知》规定,认真开展对照检查;二是针对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查。2019年4月22日,派驻纪检组在交运局对贫困户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现场反馈意见2条。

(五)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不及时

10.2018年7-9月县交运局连续有4名职工因对结对帮扶贫困户基本情况掌握不清被通报,局党组于10月底才进行诫勉谈话。

强化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加强对帮扶干部的教育和日常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及时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组织广大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深入学习《习近平在甘肃代表团谈脱贫攻坚:不获全胜 决不收兵》,并开展学习讨论。组织交运系统扶贫包保干部召开座谈会2次,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好的做法,共同探讨解决具体问题和困难的方法。对访谈、暗访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及时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确保“扶真贫,真扶贫”。 下属二级机构公路所严格落实局党组的脱贫攻坚整改措施,积极参加扶贫工作座谈会,开展相互学习交流,扬长补短;运管所2019年2月20日召开支委会,强调扶贫工作重要性,要求扶贫走访时要认真填写帮扶措施,包括代缴新农合、落实转移就业补贴等。

(六)脱贫攻坚队伍管理服务不到位

11.驻村扶贫干部专职不专。

局主要负责人通过谈心谈话倾听扶贫干部心声,解决实际困难,支持驻村工作。对局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改,驻村扶贫干部不再承担交通运输局具体工作,按要求与本单位的工作脱钩,确保驻村扶贫干部专职。加强扶贫干部业务学习,提升其扶贫业务能力。

(七)党建工作基础较为薄弱,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效果不够明显

12.未能将抓党建与抓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做到同研究、同部署、两促进。

将脱贫攻坚纳入党建工作要点,融入到抓基层党建工作中,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两促进。系统各单位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人大(第十三届)二次全会甘肃代表团讨论发表的重要讲话“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精神,并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将扶贫攻坚战内容作为党员学习和“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

(八)包保联系贫困村效果不够明显

13.对包保联系贫困村仅仅满足于日常走访和“输血”,引导所联系村“造血”不够,联系帮扶的针对性不强,帮扶效果不够明显,离真扶贫、扶真贫、管长远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加强对帮扶干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扶贫政策学习,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本领,扎实开展走访并认真填写直接联系群众情况表。完善扶贫对象的各种措施资料,做到精准扶贫。2018年12月以来,解决包保贫困村、派驻联系村帮扶资金20.2万元,其中保包的琴溪镇新元村12万元,用于改善道路基础设施和扶贫项目认领。


2019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