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国资委、 地方金融监管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9-09-05    点击量:4447 次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9月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会上,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李华清传达了县委书记耿鹏在县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许经平出席会议并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县财政局(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丁荣中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4月26日至5月2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党委开展常规巡察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李华清指出,近年来,县财政局(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党委能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在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民主集中制落实不严;脱贫攻坚工作落细抓实不足;专项行动走过场;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差距;对县委“五大会战”工作重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不力;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干部队伍老化严重;党建基础工作薄弱;机关作风不严不实;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依法依规管财理财不力;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任务打折扣,存在懒政、怠政现象;项目管理不到位;乡镇财政财务互审和督查不到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派驻纪检组“探头”亮度不够;存在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厉行节约意识不强;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不够。

县财政局(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党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扶贫工作政治站位不高;对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研究不深,推进不快;部分项目资金拨付较慢、比例不足;督查工作走过场;监督责任落实不力;整改未能长期坚持;“双包”工作有欠缺。

李华清对巡察整改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激励担当作为;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压实“两个责任”;四是要扎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针对脱贫攻坚工作,县财政局党委要要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强化理论学习;要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提高资金拨付进度;要择优选定扶贫项目,持续推进项目建设;要压实帮扶责任,落细抓实“双包”工作。

许经平对巡察整改提出了四点明确要求:一是要深化政治巡察认识,履行“两个责任”,主动接受监督。县财政局(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党委要切实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二是切实抓好整改,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巡察整改工作实效。主动接受巡察反馈意见,不打折扣地抓好整改落实,整改措施要实事求是、点面结合,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继续履职担当,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四是坚持举一反三,加强警示教育,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扎实开展“三个以案”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将财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引向深入。

丁荣中表示,县财政局(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党委将严格按照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认真做好巡察反馈工作,照单全收、不打折扣地认领整改问题,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坚决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坚决把整改成果转化到位,努力维护当前全县财政事业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和齐心协力的干事创业氛围,以实际行动向县委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卫庆宏,县财政局(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二级机构和乡镇财政所(分局)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