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林镇党委关于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9-09-08    点击量:2633 次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12月24至2019年1月18日,县委巡察向村延伸第五巡察组对茂林镇潘村村党支部、高湖村党支部、长征村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19年2月28日向我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担当

镇党委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政治担当,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始终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茂林镇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第一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具体负责整改工作协调,督促检查整改工作的落实等。制定了《茂林镇党委落实县委巡察延伸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茂发[2019]34号)。建立了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限,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县委巡察办审阅。

(二)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整改要求

为了进一步推进问题整改,召开了茂林镇县委延伸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成立了茂林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查组,对三个村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和再督查。针对三个村在推进整改工作不力和督查中发现的新问题等方面,当即反馈,力求早抓、快改、真抓、实改。同时要求各部门之间加强整改工作协调,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以赴扎实整改

针对县委巡察向村延伸第五巡察组巡察后指出我镇存在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情况等四个方面15个问题共计46条问题和不足。镇党委进一步深化认识,围绕《茂林镇党委落实县委巡察延伸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严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逐项落实整改。

(一)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行动少、落实差,存在走过场、轻实效等问题。

整改情况:各村结合实际,制定了2019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与学习制定,积极组织村“两委”干部、全体党员、广大群众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利用“三会一课”、电教远教平台、学习强国等载体多方面全方位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利用公示栏、微信群、党务村务公开等载体加强政治理论宣传。

(2)集中学习政治理论多,个人自学少,研讨交流少。

整改情况: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加强村两委干部及党员个人自学,建立村两委干部政治理论自学制度,要求村两委干部学习强国每日自学积分不少于30分,每月自学笔记不少于2篇,并积极开展研讨交流学习,通过主动积极学习,多层次多方面领悟党的政治理论和方针政策,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和能力。

(3)学习党的十九大“五个一”活动组织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到群众中,指导村极党组织开展一次全村党员系统学、开展一次集中宣讲、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组织一轮学习培训、开展一次征文比赛,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

(4)未传达县委秸秆禁烧、治砂治超、扫黑除恶、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等重要工作部署。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在秸秆禁烧期间,将秸秆禁烧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开展日常巡查,加强值班值守,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实现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全覆盖。在治砂治超方面,组织村两委及村民组长分片包干负责,落实责任到人。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发放张贴《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协调配合公安部门宣传好扫黑除恶工作,向村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并普及举报方式和方法。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积极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和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增强猪瘟疫情防控意识。并对潘村村村委会在出售生猪空白证明上盖章,工作中出现的违规情况负有具体责任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谈话提醒,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5)不清楚“四个泾县、五大会战”具体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学习专题研讨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及村“两委”班子认真学习了“四个泾县”和“五大会战”具体内容。二是认真学习县委十三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及镇党委第十二届五次党代会工作部署,着力引导党员干部群众坚持用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促进讲话精神入脑入心。三是行动落实,抓紧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在镇域内集中开展“五清一改”人居环境整治,为实现“四个泾县”、实施“五大会战”贡献力量。

2.脱贫攻坚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

(6)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会议内容多为迎接检查,主动研究扶贫工作少,谋划部署工作少。

整改情况: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主动积极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认真学习扶贫工作方针政策,组织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及帮扶联系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把脱贫攻坚摆到突出位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决策新部署。定期召开扶贫工作推进会和业务培训会,并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制定问题清单并落实整改到位。

(7)村级扶贫档案资料不完善。

整改情况: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摸排村内龙头企业带动、扶贫基地、能人带动、合作社带动、自主发展台账,完善“四带一自”材料。完善补充兜底扶贫材料、健康扶贫代缴新农合和家庭医生签约等材料,并分类整理规范。将村级扶贫档案资料再次检查,并加强脱贫攻坚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工作,将村到户项目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及时补缺补差,确保做到“准确、规范、完整”,减少数据错误,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名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表。

(8)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

整改情况:长征村唐某某户家庭人口4人,因本人肢体四级残疾,两个子女均在上学,生活困难,2008年被纳入五保户,2014年申请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属性为五保贫困户。2016年两子女毕业工作后,2017年通过低保听证会取消该户五保,贫困户属性变更为一般贫困户。按照贫困人口识别标准和程序,对贫困户识别程序再次排査,确保一户不漏、一户不错。严格执行贫困人口分年度退出标准和程序,对退出的贫困人口进行再核实。根据动态管理文件要求,对户内人员进行人口自然变更。

(9)精准扶贫动态管理工作档案资料不完整。

整改情况:将村级扶贫动态管理工作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检查,补缺补差,完善到位。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村级扶贫档案资料,并根据村级扶贫档案整理目录,分年度整理档案。

(10)产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认真做好2019年特色种养加申报工作,按照2019年特色种养申报文件要求,加强产业扶贫政策精准落实力度,严格产业扶贫项目申报程序,核准产业申报项目信息,加大产业扶贫政策宣传,增强贫困户对政策的知晓度。并组织有意向发展电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镇组织的电商业务培训,激发贫困户自身发展动力。及时完善“四带一自”相关协议合同材料,做好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3.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11)工程效益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对美丽乡村建设村卫生厕所工程进行全面摸排,核实改厕工程未安装到位的原因,已于2019年6月底安装整改到位。对于村内因不通自来水而未使用的户说明情况,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12)工程实施不到位。

整改情况:核实潘村村2016年实施的污水处理工作部分农户三格式化粪池到污水处理池连接管道未安装原因,已于2019年6月底安装到位。2018年长征村董家、田湖自然村申报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点,现工程已完工。

(13)后期管养不力。

整改情况:加强后续管理养护工作,一是招聘清洁员管理文化广场公厕,保证厕所清洁卫生,方便使用。二是对污水处理工程中未修复的路面进行修复,对部分利用低标号混泥土修复处破损用标准混泥土进行再次修复,并保证一定的使用质量。三是举一反三,对环境卫生、绿化、亮化、道路管养等基础设施实现专人负责。

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到位问题

(14)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村级资源资产未盘清盘活并得到充分利用,引进及落地项目不多,未申报村集体资金发展项目。清产核资工作严重滞后,村级资产统计不全面,如政府财政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未登记,“三乡工程”实施成效不明显,能人摸底不全面,龙头企业带动本地经济发展动力不强。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加大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力度和村级资产监管力度。一是各村对“三乡人才”进行了摸底,建立在外能人信息库;二是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摸底并建立村级固定资产统计台账;三是理清村级项目发展思路,建立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台账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规划表,争取招商引资,利用各村成功人士资金、信息和人脉优势,因地制宜的引进发展项目,积极鼓励龙头企业发挥牵引作用,推动本地经济加快发展。

(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5.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问题

(15)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及时召开村“两委”会议调整分工,坚决落实村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改变重业务轻党建的现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旗引领”,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16)村两委班子未配齐配强。

整改情况:潘村村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吴某谈心谈话,针对其长期未履职事宜,吴某向潘村村党支部提出辞职申请,已上报镇党委,镇党委已作出批复。为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力量,全面推进村党组织建设,切实提高潘村村发展水平,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选派一名同志任潘村村党支部副书记。针对高湖村村“两委”班子未配齐问题,现已培养一名本土大学生作为后备干部到村工作。同时,按照到村任职条件,在全村范围内居民开展摸排,进一步拓宽村干部选入渠道,从致富能手、应届大学生、在外成功人士中培养和发展村级后备干部,条件成熟按照规定程序做好补选工作。

6.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

(17)“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提高认识,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定党组织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现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一季度上一次党课,如期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统筹处理好抓党建工作与抓业务工作的关系,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18)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等制度。长征村、潘村村2018年组织生活会按照程序已于3月底前召开。

(19)党员民主评议缺失。

整改情况:2019年2月28日长征村召开了2018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会,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并安排专人整理资料归档。

(20)党建工作经费均不公开透明,使用情况未按规定向党员报告,也未公开公示。

整改情况:长征村、潘村村、高湖村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制度,将每一季度的党建工作经费做成台账,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报告,通过后将各项支出在村党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及时归档备查。2019年第一季度党建工作经费已按照流程公示公开。

7.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

(21)党员教育方式单一。

整改情况:规范学习制度,拓宽学习教育方式。一是宣传推广强国学习app平台,鼓励党员下载,进行在线学习,关注时事,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二是建立微信党员群,将党的政治理论、方针政策及时传达到党员中,搭建党员网络交流平台。三是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资源,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四是利用反面教材,积极开展党员警示教育。五是利用观看电教远教视频集中讨论学习。

(22)“党员活动日”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端正态度,严肃纪律,制定年度党日活动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活动,按照规定每月开展一次党员活动日,并收集资料整理归档。2019年长征村已按规定开展5次党员活动。

(23)流动党员管理手段缺乏。

整改情况:建立流动党员微信群,探索创建网上党小组。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台账,经常性的通过适当方式了解流动党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保障流动党员的权利,按规定通知流动党员参加党内议事、选举等重要活动。

(24)党员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党员一句话承诺制度,将每名党员的承诺在村党务公开栏长期公开,鞭策党员对照承诺履行义务。二是严格执行党员管理“红黄榜”“红黄对”“告诫制”等制度,按照“一月一登记、一季一汇总、半年一公榜、年终一总评”的方式对党员进行动态管理。三是严格党员积分管理制度,按要求更新党员积分。

8.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

(25)发展党员工作资料保管不善。

整改情况:召开党员发展流程专题培训会,督促基层党组织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操作手册》,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自入党申请书交党支部起,实施一人一档,落实专人负责党员发展资料的收集归档。

(26)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培养考察不及时。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发展党员,及时领取预备党员考察表,按期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并及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记实。立即整理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向镇党委备案,及时进行考察培养。

(27)预备期时间认定及党龄计算错误。

整改情况:针对预备期时间认定及党龄计算错误,与镇组织办对接,进行核实重新计算。并安排党务工作者参加镇组织的党员发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9.党建工作水平不高问题

(28)部分支委对党务工作不了解。

整改情况:各村村两委换届结束后,镇党委召开了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培训会,对相关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制定村党支部(总支)学习制度,支部安排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法规。同时要支委组织委员加强业务知识自学,确保所有支委熟悉党务工作。

10.民主议事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29)村“两委”会议事规则不明,职责不清,以两委会代替支委会。

整改情况:各村结合实际,制定村“两委”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做到应议尽议,规范会议制度,按要求召开村两委会议,严格议事程序和方法,严格执行通过事宜和反馈规则执行情况,提高村两委的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严禁以两委会代替支委会。

(30)“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各村严格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决议村内重大事项时,确保参会人数超过代表总数的2/3,过半数以上的到会人员同意后方可通过。会议安排专人记录,会议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备查。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村内重大事项严格执行村党支委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程序,并将决议、实施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

(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方面

11.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

(31)未根据村内“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村民组资金缺少监管。

整改情况: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管。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重大财务支出,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防止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对高湖村2015年实施和平组户户通道路硬化工程中村民组筹资56936元使用情况,2017年实施的梅村组户户通道路硬化工程村民组筹资16062元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于公开栏公开公示。

(32)警示教育学习开展不够,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多,未利用镇村违纪案例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整改情况:加强对党纪党规的学习教育,利用县纪委通报的反面典型案例及镇村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各村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教育,2019年3月11日长征村以“用身边的事警示身边的人”为主题召开了党员大会,开展警示教育。潘村村对2019年低保年检听证会,主动超前预防,并将结果公示,增强党员群众监督力度,增强反腐倡廉的预见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12.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

(33)拆分项目工程,规避招投标。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省市县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村小型项目工程严格执行《泾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确保不用肢解项目、增加附属工程等方式规避招标。2015年长征村市级美好乡村工程拆分情况,现已作情况说明,8万元以下项目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办理。镇党委副书记就长征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拆分问题约谈长征村党支部书记。

(34)招投标程序不到位。

整改情况:根据镇村相关要求,严格遵守“四议两公开”、招投标工程建设规定等,按要求规范工程建设程序,加强工作建设质量监管。现已整改2018年美丽乡村长征村长征中心村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招投标。

(35)项目工程预、决算不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力度,加强项目管理,强化对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等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格工程预决算审核制度,规范项目支出,健全机制,有效防范廉洁风险。在项目实施中要严格按照《茂林镇小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实施,8万元以下项目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办理,要严格做到工程决算审核制度,加强项目规范管理。

(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方面

13.作风建设不严不实问题

(36)村级档案管理不善。

整改情况: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履职能力,学习先进村的档案管理模式,完善村档案资料。现已安排专人负责村档案管理,党务、村务公开备案资料,会议记录本等材料分类整理归档。

(37)会议记录涉嫌造假。

整改情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各村落实专人负责会议的记录。长征村出具了关于会议记录造假的情况说明。确保在今后的会议记录中内容不漏项、时间节点准、记录要规范。

(38)部分党员干部缺乏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神,工作责任心不强。

整改情况:开展“拖、低、扯”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村两委干部集中学习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自觉性、责任心。

(39)扶贫干部担当意识不足。

整改情况: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对照一户一档档案目录清单,补齐缺失档案材料。认真核实各项信息,确保基本情况填写规范正确;及时更新扶贫手册信息;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经常性入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帮扶对象了解相关扶贫政策,确保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扎实做好特色种养申报核实工作。

(40)低保户申报中存在违规操作,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镇民政所指导召开了低保听证会,对村内低保户进行听证,实现动态管理。镇纪委对低保户申报中存在违规操作正在进行核实调查。

14.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41)部分重大支出报账手续不全。

整改情况:强化措施,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完善支出材料、手续。长征村2019年重大项目支出的一事一议项目,现已通过“四议两公开”的程序申报,县政府审核中,批复后,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实施,并按时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长征村2017年12月支出村民代表大会误工补助1310元,参会人员与领取补助人员不一致问题,经过仔细查看长征村2017年9月26日召开的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和2017年11月30日召开的党员大会会议记录的参会人员名单,两次会议共发误工补助1310元。根据有关规定,党员大会不应发放误工补贴,所发补助660元予以追回;两名村民代表未参加村民代表大会但领取误工补助共100元,也予追回。合计追缴金额760元,现已上报村财账。

(42)公务用车费用审批不规范。

整改情况:各村结合实际,制定用车管理办法,明确用车原则、用车范围、用车程序和用车纪律,规范用车审批、车费报销程序,确保用车规范、有序。

(43)支出不合理。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办法规范村资金使用,加强财务人员知识学习。并对2017-2018年潘村村支出“七一”党员大会纪念品费用共3176元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对潘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舒某实施谈话提醒处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44)存在现金发放特色种养补助问题。

整改情况:对各村现金发放2017年度扶贫项目特色种养加资金情况作详细情况说明。并附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收据及2017年特色种养加补贴资金增发签领表等材料。今后将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打卡发放各类资金。

15.作风建设规定执行不到位问题

(45)考勤不规范。

整改情况:贯彻落实《泾县村(社区)干部系统化管理办法(试行)》,各村结合实际,制定坐班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村干部坐值班考勤制度,并做好坐班值班记录。严格履行请销假、代班手续。

三、落实常态,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茂林镇党委将深刻领会此次巡察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聚焦问题补短板,合力攻坚促提升,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在思想认识、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能力提升、资金管理、责任落实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落实整改工作,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1.加强思想建设,树立责任意识。不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牢固树立责任担当意识。

2.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3.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