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泾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9-10-09    点击量:1913 次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9月2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泾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汪瑾作动员讲话,泾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仇恒辉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周国强及巡察组成员,泾县人民法院全体正式干警、部分聘用干警代表参加会议。

汪瑾传达了中央、省市县委部署和十三届县委第十四轮巡察动员会议精神,通报了本次巡察的任务和工作安排,强调了有关纪律。汪瑾指出,泾县人民法院和广大党员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巡视巡察工作的认识。要坚持政治统领,充分发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

汪瑾强调,县法院和广大党员干警要严明政治规矩,积极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客观真实反映问题。要严格巡察纪律,坚决守纪律、讲规矩。巡察期间,巡察组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委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和工作程序开展巡察。

仇恒辉表示,全院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本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接受县委巡察组的检查指导。全院上下必须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组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全方位全过程配合好巡察工作开展。要正视存在问题、坚持立察立改,切实把巡察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院工作上台阶的强大动力。

据悉,县委第一巡察组将在泾县人民法院工作一个月。巡察期间(9月29日-10月29日)分别设有信访举报电话0563-2650008;手机18298285053(只接收短信);举报信箱:泾县人民法院(财富大道与学业路交叉口北侧)南大门口、西大门口;电子邮箱:jxxwxcz001@126.com。同时,在泾县人民法院西门前设信访接待室。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

依据中共安徽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中共泾县县委《县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县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泾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