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委办公室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9-11-06    点击量:2121 次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1月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委办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汪瑾作动员讲话,县委办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周国强及巡察组成员,县委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汪瑾强调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巡视巡察工作的认识,切实将本次巡察作为一次政治体检,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本次巡察工作重点,紧盯“四个落实”情况查找政治偏差,紧盯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等方面内容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三要严明政治规矩,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严格巡察纪律,加强相互监督。巡察期间,巡察组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委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和工作程序开展巡察。

县委办负责同志表示,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接受巡察组的检查指导。要全力搞好支持配合,扎实做好后勤保障等工作,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要更加突出立行立改,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提升“三个服务”水平。

据悉,县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县委办工作12天左右。巡察期间(11月4日—11月15日)分别设有信访举报电话0563-5102515;手机18298285053(只接收短信);举报信箱:泾县行政大楼7楼两侧楼梯口;电子邮箱:jxxwxcz001@126.com。来信来访接待地点设在泾县行政大楼716室。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

依据中共安徽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中共泾县县委《县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县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委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