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通报二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时间:2019-11-18    点击量:305 次  

一、宁国市西津街道双溪村党总支书记王东华、村委会主任周光明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工程款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经双溪村“两委”及部分村民代表扩大会议同意,双溪村委会三次提供虚假材料,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4.4万元,用于支付村级美好乡村建设工程款。2014年9月和12月,双溪村委会两次虚列项目套取工程款19.5万元,部分用于村务日常支出。时任双溪村党支部书记王东华、村委会主任周光明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9月5日,王东华、周光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部分违纪款已退缴。  

二、绩溪县长安镇坦头村委会主任汪有江违规截留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5月,汪有江告知该村某户可申请危房改造补助,但需从中拿出5000元上交村委会。2012年7月,该户获得补助资金10000元,从中取出5000元交至汪有江,汪有江未上缴村级账户,私自留存,用于抵充其个人为村里垫付的开支费用。2019年5月21日,汪有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