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武邑县推行“4+5+6”严控“三公”消费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2-06-15    点击量:19792 次  

       

    近两年来,河北省武邑县纪委把群众反映强烈的“三公”问题的治理作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畴,探索推行“4+5+6”模式,狠刹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取得良好成效。

  四项管理措施,力控因公出国()热。一是规范因公出国()审批管理,对全县党政机关因公出国()人数实行总量控制,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旅游。二是加强经费预算管理,将因公出国()经费纳入专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经费预算规模,实行经费先行审批制度。三完善出国()证件管理,规定凡公费出国()的团组和个人严禁持普通护照出国执行公务,因公出国()证件应在回国()7天内交发证机关指定的部门统一保管或注销。四是因私出国()不得使用因公出国()证件,且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加强监督管理,按照“谁派出、谁负责”原则,强化因公出国()团组派出单位责任。

  严把五个关口,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一是严把编制关,对各单位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二是严把审批关,规定如因工作需要配备或更新公务用车,必须经县纪委、县公车办核定编制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三是严把使用关,启动“公务用车消费电子化管理系统”,实行定点加油IC卡管理、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四是严把报废更新关,新购车8年以内不准更换。严把监督管理关,重点整治党政机关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以及未批先购公务用车、违规换车、借车和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车私用等问题。两年来,该县共收缴4辆超标车,对6辆未经审批违规购买的公车收缴违纪款上交县财政,对19辆公务用车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并通报全县。

  该县实行招待费指标限额制度、定点接待制度、同城不宴请制度、工作日早中餐不饮酒制度、公开公示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六项制度,狠刹公款吃喝风。县纪委和县电视台不定期对饭店、KTV等消费娱乐场所进行抽查,检查是否存在公款吃喝行为。2012年以来,该县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