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项巡察县林业局党组脱贫攻坚工作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9-12-06    点击量:1431 次  

根据《关于印发县委第四巡察组<关于专项巡察县林业局党组脱贫攻坚工作的反馈意见>的通知》(泾巡办[2019] 52号)内容,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整改,按照整改要求,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实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各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县委专项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巡视工作、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党组同志一致认为县委巡察工作是强化内部监督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有效方式,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三严三实” 落实的重大举措,更是关心爱护干部的重要体现,此次巡察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客观准确,符合县林业局实际,对全局进一步改进工作、推动全县林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党组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行动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落实巡察工作要求,把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作为党组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明确党组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落实主体,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各司其职的要求,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基层林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委巡察脱贫攻坚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整改工作。抽调各项整改清单内容涉及业务股室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整改落实工作,做到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加强了整改督促,确保问题全部得到整改。

(三)统筹谋划,制定方案

根据9月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林业局党组情况反馈会精神及要求,我局党组为确保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研讨制定县林业局党组《关于专项巡察县林业局党组脱贫攻坚工作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于9月19日经县委巡察办审核后印发报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我局党组定期开展研讨,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同时,以问题为导向,将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梳理,按照8类12项问题,对每一个具体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上来,狠抓巡察整改,确保问题见底清零不放过。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落实巡察整改各项责任

(一)精准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方面

1.生态补偿政策实施不精准。

一是立即查找问题产生原因, 核查2009年林权面积确权登记情况,因当年分配山林承包采取的方案是远离村庄及路途远的地段,分配承包的山林面积偏大,交通便利及离村庄近有地段面积相对偏小,这样就造成了同样人口的家庭实际分配山林面积不一致情况出现,与公益林补助享受均摊面积存在区别,核查后确认何某户实际山林面积113.3亩、赵某户170.56亩。二是针对泾川镇城西社区山林确权登记面积少于防护林补偿面积的情况进行调取林权档案核实手段,通过筛查泾川镇城西社区涉林林权登记面积和防护林补偿面积,进行面积统计,公益林确权面积大于防护林补偿面积。三是对于此类问题发生后,为规范公益林补助发放工作,印发《关于开展生态补偿政策实施情况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林森[2019]25号文件,开展全县范围生态补偿政策实施情况问题排查工作,全面筛查全县涉林林权登记面积及防护林补偿面积。各职能股室相互协调工作,乡镇林业工作站对生态补偿政策实行常态化管理,发现问题坚持立行立改,既要就事论事抓整改,更要举一反三,由表及里,由点及面,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普遍性、倾向性、深层次原因,立足长远、查漏补缺、杜绝各项可能会出现的问题症结。

(二)党组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2.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

一是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重要论述及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自9月份开始,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分别至少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重要论述或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1次,截止到目前,党组会已集中学习3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已集中学习2次。二是调整局领导分工,安排局党组成员分管扶贫工作。三是加强帮扶联系村选派干部管理与联系,严格按照《泾县2019年生态补偿脱贫行动工作要点》《泾县林业局精准扶贫工作制度》《县林业局2019年“单位包村”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强林业扶贫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10-11月份,局党组、系统分别专门听取了4个联系村选派干部扶贫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帮扶联系村扶贫工作及本年度迎检工作。四是局主要负责人每年深入帮扶村开展调研,今年以来,共调研2次。

3.政策宣传力度不大。

一是加大在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宣传力度,目前已在人民网-安徽频道、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官网发表林业生态扶贫文章2篇,在省林业主管部门网站发表扶贫报道1篇,利用泾县林业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林业扶贫信息1条,下一步将继续总结推广各级信息报道。二是提炼4个典型案例进行整理印制成《2019年泾县脱贫攻坚典型案例汇编》发至各乡镇向贫困户宣传,积极利用党建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我县林业生态扶贫政策、措施、成效,助力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三)按照职责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方面

4.资金长期沉淀,效益未充分发挥。

一是按照《印发<泾县天然商品林停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政秘[2019]182号)精神要求,认真落实完成天然商品林停伐和管护协议签订和资金的发放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各乡镇以及国有林场的天然林落界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协议》、《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管护协议》的签订,目前天然林管护资金大部分已经发放完成,下一步将按照要求做好剩余资金发放。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审核及后续工作跟进,严格按照标准发放补助资金,各职能股室相互协调工作,防止资金结余沉淀。二是根据上述反馈立刻对小溪林场未按要求自筹资金和林区道路建设后期管护不到位情况展开核实,经核实发现2017年2月3日,林国函[2017]76号下达小溪国有实验林场扶贫资金60万元,林场根据项目文件要求,研制并上报县局《安徽泾县小溪林场珍稀树种培育和林区道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县林业局以林办[2017]71号批复同意该实施方案。随后,林场开始组织实施该项目,项目总支出为80.1万元(其中自筹20.1万元)。林区道路建设工程于2017年底前完成,新修的道路因没有经过反复碾压,经不起雨水的洗礼,道路出现塌方和沟壑是正常现象。新修道路出现问题后,林场即根据天气情况、作业需求、轻重缓急进行了维护,具初步统计,自2018年4月起到目前,林场对修建的林区道路的维护费用支出在6万元以上。

5.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一是加快《泾县湿地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进度,9月中旬完成规划评审,目前《泾县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已由县政府印发施行。二是对巡察中发现的文件造假及抄袭问题进行反思整改,约谈具体经办当事人,指出巡察出来的问题,并举一反三,要求立即整改,同时进一步落实《泾县林业局公文管理制度》,明确了专人负责发文管理,加强对公文签发流程的审核,严格按时序发文。三是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近期,局领导班子和局机关纪委分别对森林督查、天然商品林停伐、森林防火和松材线虫病除治等当前工作进行了督查,对森林督查、天然商品林停伐等持续性工作进行定期通报。

(四)纪检组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方面

6.派驻纪检组专项监督不够。

一是加强对县林业局扶贫项目的监管,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重点对项目资金使用定期开展督查, 目前已开展了一次生态扶贫资金专项督查工作,以查阅软件资料和实地察看方式,督促项目资金程序到位、专款专用,确保落地生根,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常态化开展对县林业局脱贫攻坚履职情况督查,定期了解单位包村情况、督查干部职工帮扶走访情况和驻村干部在岗情况,9-11月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在岗在位情况开展了一次督查,各扶贫驻村干部均工作在岗。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工作纪律,对脱贫攻坚履职不力人员,严肃问责,确保扶贫领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各类监督检查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7.少数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

一是加强对《泾县生态补偿脱贫专项整改方案》和《泾县林业局精准扶贫工作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督查,每月机关纪委以现场督查、电话回访等方式开展。二是严格落实《泾县林业系统“拖、低、扯”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泾县林业系统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少开会、开短会,精简文件、规范审核,截止到10月底,发文数同比减少近20%。

(六)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8.党建基础薄弱。

一是开展党支部工作检查。我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党支部工作检查的通知》(泾林机关党〔2019〕28号,重点对会议记录、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一本通》等基础性资料进行检查,机关党委所属支部已全面完成自查工作。二是10月份组织人员对机关、森林公安局、小溪林场等党支部2018年以来进行党建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党支部换届情况等,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完善。三是约谈小溪林场支部书记,指出巡察出来的问题,并举一反三,要求立即整改,进一步压实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四是督促各支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工作提示单要求,做到规定动作到位。 五是进行支部按期换届。督促森林公安局等4个党支部换届选举,配齐配强支部班子,针对机关党支部班子领导薄弱的现实情况,重新调整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

9.“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党组织战斗力不强。

一是组织开展林业系统党建工作业务培训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会,全面提高林业系统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着力提高林业系统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开展不定期对机关、森林公安局等党支部进行工作检查和指导,紧盯“三会一课”开展不到位等问题,督促立行立改。三是开展古楼铺党小组、榔桥森林派出所党小组示范点建设,经我委初步检查,符合建设标准。四是督促年底各支部按文件要求开展党小组组长述职评议工作。

(七)单位定点扶贫、包保帮扶贫困村工作开展方面

10.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未落细落实。

一是严格落实《县林业局2019年“单位包村”工作实施方案》,现阶段召开包村工作会议3次、听取驻村工作汇报 3次,主要领导到帮扶村调研2次,充分发挥林业在全县扶贫中的基础作用,彰显林业在生态扶贫中的主体地位,二是切实履行林业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责任,本年度共开展了2次系统扶贫攻坚培训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内涵要义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三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了解熟悉扶贫政策业务知识,做到包保贫困户基础情况廖记于心,切实提高结对帮扶水平及成效,积极落实扶贫政策和扶贫项目。四是机关纪委加强对“双包”工作执行落实情况督查,强化执纪监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八)其他方面

11.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一是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不沉余,使用符合规定相关范围和用途;二是提高项目资金使用实效性。严格履行项目资金使用程序、各项手续,加强审核把关,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持续开展林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防微杜渐,强化内部监督检查。

12.项目前期考察不到位,盲目决策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一是立即对巡察发现的两个项目问题进行详细调查,按巡察组要求查清问题的来龙去脉,并由当事人作出具体说明。二是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成立了泾县林业项目建设及验收领导小组,统筹做好事前谋划论证、事中落实提高、事后验收整改工作。三是制定《泾县林业局林业项目管理办法》,目前《泾县林业局林业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草案)已出台,要求各部门林业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好相关事宜。

三、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切实加强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在县委巡察办的指导下,我局经过三个月的巡察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问题基本已整改到位,部分问题需要长时间继续落实。下一步我局党组将做好以下工作:

1.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紧紧盯住整改重点难点问题,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全面持续深化整改,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做到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继续抓好巡察整改的后续工作。完善内部管理规定,强化执纪监督,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务求实效。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事项,持续向前推进。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推动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努力提升全县林业发展水平,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果做好全县林业脱贫攻坚工作。

2.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载体,增强脱贫攻坚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巡视工作、等各项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干部职工脱贫攻坚各项业务水平,提升林业生态扶贫贡献率,不折不扣地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脱贫攻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