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不断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建设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2-08-01    点击量:1891 次  

    近年来,安徽省合肥市以实施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监会)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当前农村存在的村级事务难监督、“三资”难管理、“村官”权力难约束等突出问题,不断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抓点与促面结合,盯紧问题抓改进。到2011年7月,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合肥市“阳光村务工程”的基本架构和运行体系已全面建立起来。但老的“三资”家底搞清了,新的“三资”是否真正全部彻底地管起来?村监会的力量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究竟如何?村级事务流程管理实行效果究竟怎么样?为解决这些问题,市委决定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回头看”,确定“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基本思路。在对象上,把“三资”总量大,资产、资源出让和交易量大,发生群众集体上访及信访举报较多的村(居)作为重点;在内容上,把村(居)集体是否存在账外资产、资金问题,“三资”管理平台建设情况,债务情况及村监会建设情况等4个方面12个具体内容作为工作重点;在方法上,县、乡、村三级明确各自职责,突出自查和核查两个关键环节。自查阶段,村监会全程参与,自查情况向村民代表大会通报。在核查阶段,突出重点村(居)和重点内容,县区分别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核查,核查面不低于村(居)总数的15%,通过核查,解剖“麻雀”,指导面上工作。
    化解村级债务,为基层排忧解难。在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过程中,村级债务化解一直是农村基层带有普遍性的难点问题,有些债务形成时间长,数额较大,成因复杂,靠村(居)自身难以有效化解。合肥市结合“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在长丰县进行村级债务化解试点探索,形成了区分情况、锁定债务、明确责任、杜绝新债、以奖代补、分步化解的初步经验。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意见》,全面推开全市的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市财政用3年时间,每年预算安排6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各县市区村级债务化解的奖励补助,县市区建立偿债专项资金用于偿债,帮助困难村(居)化解债务。目前,各县市区共化解村级债务1.9亿元,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村级债务的化解,减轻了村级负担,促进了和谐稳定,增强了发展动力。
    管人与管事一致,规范“村官”权力运行。合肥市为加强对“村官”权力的监督制约,按村(居)“两委”提名、乡镇纪委审核、党委批准、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差额选举产生3至5人组成的村监会。并以文件形式明确村监会对党务、村务公开监督,财务收支监督,资产资源监督等“六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工作职责,全面实施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截至2010年底,全市1621个村和村改居全部建立村监会。同时,针对不会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市、县、乡三级开展分期大轮训。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对村监会成员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解决不会干的问题;结合村“两委”换届,把那些年纪轻、文化高、威信好、能力强、想干事的人员充实到村监会队伍中来,将村监会成员误工补贴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民满意的监督员”评比表彰活动,让他们有地位、得实惠,解决好不愿干的问题;建立乡镇纪委对口帮联机制,村监会日常工作有“靠山”,遇到难题有人帮,解决好不敢干的问题。(记者 韩贺彬  通讯员 尹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