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一七二)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0-04-29    点击量:23501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4月29日至5月8日对泾川镇潘石村开展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泾川镇潘石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开展贫困村巡察“回头看”,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要求,重点检查“三个聚焦”情况: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着力发现农村党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美丽乡村建设、基层干部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参与宗教活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还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以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上轮巡察整改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意见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举报电话:18298287651

信访接待室:泾川镇潘石村党员活动室

意见箱设置位置:泾川镇潘石村为民服务大厅大门左侧

电子邮箱:jxxwxcz003@126.com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2020年5月8日截止。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县委第三巡察组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