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9-12-20    点击量:1349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11日至6月26日, 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进行了巡察。2019年9月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部署整改

泾县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把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全体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把握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行动自觉,从严从实进行整改。一是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全力抓,董事长直接抓,责任各部门具体抓的责任落实体系。整改期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布置,确保落实到位。二是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制定了《泾县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责任分解细化,对7个方面19项39条整改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以及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到位。三是进行跟踪督查,务求整改实效。我公司把整改工作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契机,将整改落实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公司主要领导亲自调度,逐一落实,实行台账销号管理,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力落实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领导班子核心作用未充分发挥”整改情况。

一是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提高站位。2019年9月3日制定了《泾县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学习制度》,明确每周一下午组织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进行政治理论业务方面的学习;每个月组织党支部学习;每周一组织全体职工开早会。巡察整改以来,学习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2019年9月10日组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学习了县委书记在县委十三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报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奋力开创泾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和《泾县招标限额以下工程项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已拟文向泾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报批《关于要求变更公司经营地址及在公司章程中添加党组织建设的报告》,根据国有企业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改并重新修订《公司章程》,章程中设立党建工作责任。二是规范董事会运作,正确履行权利、合理承担义务及责任。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每月召开一次董事会,通报工作并商讨公司重大决策;根据公司章程,2019年11月20日下午召开了监事会以无记名投票,选举了监事会主席。自2019年4月我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立来,已多次召开董事会商讨工作难点问题,布置任务、决策研究工作事项,重大事项由董事会商定并报县政府批准。三是领导班子及部门负责人2019年9月3日组织召开第六次董事会,进一步研究明确了项目部、融资部及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职责,对内设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正式文件任命落实到位。四是学习宣传“三大攻坚战”政策,2019年9月9日组织召开第二十六次总经理办公会学习了《关于投融资风险防控及债务化解责任相关知识》,严格落实“谁举债、谁负责”的债务风险防控和债务化解主体责任。

2、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织建立滞后”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和支部各项制度并开展正常活动,2019年10月12日和11月8日组织召开两次支部会议,分别学习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党章党规党建》精选节,切实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中。二是研究并制定了《公司议事规则制度》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认真落实董事会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3.关于“贯彻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保障房及安置房建设2019年9月24日通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泾县青弋江建设有限公司竞拍到学业小区土地使用权。学业小区一期建设项目因规划调整,导致于2019年10月28日县规委会才审定完毕,目前正在办理用地批复手续。项目前期已开工四幢,桩基检测已完结,待桩基验收后进行下一步施工作业,计划年底前完成基础结构,现场地质补勘探工作,并计划年底前开工三幢完成部分桩基工作。二是现建设砂石加工点3处,其中琴溪砂石加工点已正式投产运营,牛岭水库砂石加工点、榔桥砂石加工点正在建设。原关停砂场生态修复砂石、河道疏浚产生的砂石、工程建设产生的非河道砂石为砂石主要来源。除县重点工程基础换填需砂石原料外,我司对外只供应成品砂石。

4、关于“融资资金效益发挥不充分”整改情况。

目前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指挥部已完善高峰巷和古塘泉水拆迁安置方案。针对上述两块拆迁户要求就地安置,我公司已启动了两小区域安置房建设,目前已完成了立项,修规、设计、招标工作,高峰巷区域安置房建设已完成了立项,修规、编制工作。

5、关于“企业民主监督渠道不畅”整改情况。

报批董事会研究决定,每年年中和年末分别召开一次全体职工大会通报企业的发展规划、项目建设、年度经营情况及国有企业管理服务情况。10月10日修订完善了《公司事务公开制度》,设置公司事务公开栏,明确了职工大会议事内容和公司事务公开内容,深化企业工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使广大职工参与企业决策。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6、关于“思想理论武装不够”整改情况。

一是重点加强了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制定了《泾县城镇化公司学习制度》和《2019年度党支部学习计划》,把政治学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切切实实把党中央的精神传递到每一位党员职工中。二是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定学习计划表。10月14日、10月21日和11月18日分别组织召开职工专题学习会议,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内容,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思想理论水平。三是9月末公司楼道及走廊处设置激励性标语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宣传标语,营造浓厚思想教育氛围。11月份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在公司一楼大厅设置公司文化墙,展现企业内涵、企业形象、员工风采等内容。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关于“党建工作薄弱”整改情况。

一是因该员工2012年在校入党,毕业后将党组织关系转移至父母居住地,因其父母与本人均长期在外工作,2019年8月回原居住地调取党组织关系办理过程中发现,因2015年至2018年所在党支部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导致三年内未上交党费、并未参加党组织活动。根据党章规定无理由超过六个月未上交党费,未参加组织党员活动,视同自行脱党。二是2019年11月11日组织召开支部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                                                         部工作条例》,加强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提升党建业务能力。三是制定《2019年党支部学习计划》,9月份以来已学习了15次以多种形式安排党员集中学习,11月20日支部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按受革命传统教育。四是10月12日召开公司支部会议确定了纪检工作负责人。

8、关于“专业人才缺乏”整改情况。

一是7月初已拟招聘请示报县政府,招录工程、金融类的专业人才,10月份聘用了原县设计院两名项目工程专业人才。二是11月4日公司邀请省安建工设计院前来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仍有发生”整改情况。

一是2019年8月6日组织召开公司支部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纪律”并严格按照要求落实。2019年9月3日第六次董事会研究决定,对2016年5月1日和2018年2月28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公务接待无公办、无审批单手续的两笔招待费的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2018年11月公司项目部人员安排的2次工作餐,就餐人员24人,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餐标准为每人不超过30元/人,经核算2次工作餐均超过了标准,公司现已要求经办人退款,并于2019年11月4日收到此款。三是2019年9月26日泾川会计事务师两名人员无依据发放的奖金、福利已退还公司。

10、关于“公司管理松散”整改情况。

一是2019年9月29日第七次董事会建立健全《泾县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内审制度》,成立内审小组,由项目部负责人担任内审小组组长,小组成员有项目部及财务部人员组成。要求严格执行公司内审制度,正确发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作用。二是2019年8月份开始严格执行公司上下班制度,对外出需进行备案登记并报领导审批;公务用车登记要求报领导审批;财务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关于财务审核、报销手续规定对报销费用进行审核签字。三是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对企业职工的薪酬方案,公司在2019年11月份拟草《泾县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修正案)报县国资委批复。

11、关于“项目建设不规范”整改情况。

一是EPC 9个项目业主代表是泾县住建局重点工程局,我公司将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的问题反馈住建局重点工程局,2019年11月21日公司针对EPC存在的问题召集施工单位、重点工程局全体工作人员,讨论了办理各类相关手续协调会,对各项目分别拟定了不同的整改方式和意见:兰石路已办理了竣工验收。体育路和环城南路项目、青弋江北路项目、贺村路桥项目、江心洲公园项目、贺村路桥项目等项目基本完成,水西综合停车场项目、幕桥公园项目、幕溪河两岸景观廊道项目已办理了竣工验收。二是2019年8月5日锦绣弋江小区均已全部验收、8月30已备案;2019年322省道下坊安置点、宏蓝安置点现已完善手续并验收,在以后的工程项目管理中做到完善程序后施工。三是322省道拓宽拆迁下坊安置点和宏蓝安置点商住楼项目,其中下坊安置点因施工单位相关资料整理不全,导致延误竣工验收,宏蓝安置点因商住楼门前建筑红线外与322省道连接带绿化及土包未配套完善,项目不能如期规划核实,直到2018年12月才验收。在今后的项目中做好资料闭合工作,完善各类手续和证件办理。

12、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泾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泾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泾政办【2018】9号”精神。公司2019年11月8日第八次董事会研究决定,聘请有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公司对泾川镇苏红东路出租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房产租赁底价公开招租。目前已委托安徽同信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公司对出租房产的租金进行评估,评估正在进行中。二是摇头龄安置房项目于2014年交付使用,主体工程已审计,公司实际已支付部分工程款,前期款项为县房管局支付,由于资料不全,目前正在与相关部门对接完善资料。三是2018年7月购买的电脑、投影仪原计入管理费用科目,现已于2019年8月调整到固定资产科目。

13、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依然存在”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工作“拖、低、扯”问题,2019年6月24日召开第四次董事会已研究整改到位,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对不干事、不担当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毫不手软、坚决问责,确保公司各项建设有序发展。二是结合工作实际,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标准,提高高质量的服务意识。贺村路、龙井苑排水问题因小区分为一期、二期建设,一期建设单位于2019年9月已将排水和附属全部整改到位;二期建设尚未完成,附属工程正在施设中。预计2020年3月两小区将全面完成排水及附属整改,彻底解决排水不畅的问题。工矿新村和北苑小区门面房排水不畅问题已通知施工单位于2019年8月份修复完毕。工矿新村和北苑小区外墙开裂已于10月份完成修复。康馨苑小区路灯安装、监控问题,2019年11月份全部整改到位。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4、关于“纪律教育缺失”整改情况。

一是2019年8月6日组织召开支部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对擅自更改工会活动事件,经2019年11月8日第八次董事会研究决定,责令参加2018年6月份工会组织活动的19名职工退回该活动资金经费,已于2019年11月20日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2019年11月11日组织召开职工大会学习《泾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制度,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工程招投标。

15、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整改情况。

完善公司内控管理机制,2019年9月10日、10月28日公司董事长,分别对公司部分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结合实际工作建立风险防控机制。2019年11月18日支部召开专题会研究,对关键岗位、重要环节,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点,认真梳理工作流程。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6、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工作计划,董事长负总责,层层分解责任。2019年11月18日公司领导班子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认真履行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一岗双责”、同考核。

17、关于“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财经纪律学习,杜绝违反财务制度的情况发生,2019年10月21日公司向城市建设指挥部下函,要求其退还我公司2016年至2017年支付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指挥部工作人员考核奖,交通费、误餐费、加班费。二是2017年1月转入县财政专户款,转入住建委重点局工程款,及支付广州市政工程款现已整改到位,审批手续已完善。三是2018年10月项目部经办人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支付泾县客运枢纽站项目资金专家评审费,现已于2019年9月28日开据发票报销。

18、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

一是在会计账簿中增设工会经费收支科目,对工会经费独立核算,2018年6月份公司工会组织活动,部分活动资金在公司经费中列支,2019年11月8日第八次董事会研究决定,责令参加2018年6月份工会组织活动的19名职工退回该资金,11月20日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工会制度管理,工会活动违规支出中购买烟酒费,已于11月20日底清还到位。

(七)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19、关于“土地督察整改不到位”整改情况。

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各项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国家土地督察的督察意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纠正和解决问题,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的长效机制。2019年4月17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拟文报县政府,要求对象山污水处理厂地块49.1亩、205国道双坑段西侧2宗地块进行收储,2019年9月24日我公司已成功竞拍到龙井苑安置房小区东侧地块,面积为52432.66平方米,公司将立即组织实施。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下一步,城镇化公司将继续紧盯自身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自身建设,注重长效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作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县委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上态度坚定,措施有力,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为建设“四个泾县”、实施“五大会战”,推进泾县城镇化建设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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