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环境分局(原县环保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9-12-20    点击量:1639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26日至5月2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原县环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9月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生态环境分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站位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学,制定了《泾县环保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确保每月开展学习,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习近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纳入学习内容,全面系统的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二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三会一课”和单位职工早学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并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在河南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对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找差距”为主题开展了专题研讨;局主要领导作题为《发扬斗争精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形势政策报告;围绕推进扬子鳄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以现场走访、座谈的形式,开展了调查研究;三是举办第二期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提高环保系统领导干部理论和业务水平;四是按照《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泾县区域问题整改方案》,持续推进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整改工作。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常态化巡查检查和疑似问题核查,配合做好扬子鳄保护区核心栖息地土地流转、原住民搬迁以及保护区科学考察、规划修编等整改工作。截至目前,“绿盾2017至2019”专项行动问题涉及泾县扬子鳄保护区合计195个点位问题(其中生态环境部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遥感下发及自查点位158个,2018年下半年遥感报告下发点位37个),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并销号103个点位,位于县经济开发区范围87个点位正在按照方案要求继续推进整改工作。累计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复绿17000平方米,投入费用8000万元。

2.党的领导弱化。

(1)核心作用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召开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检视剖析问题,打扫思想尘埃;二是进一步完善我局会议制度,明确领导班子会、局长办公会研究范围,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征集的会议议题进行梳理,审核上会议题,分别提交班子会和局长办公会研究,杜绝会议相互替代现象。

(2)“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议事规则和程序,对2016年以来的人事调整、项目采购、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摸排,对未经党组会研究的事项进行了情况说明,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规范记录。二是研究制定我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定,明确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实行集体议事,依法依规决策。

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

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主要负责人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暂行办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被滥用。充分发扬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规范会议程序,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二是对2016年以来的相关会议召开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进行梳理,及时整改。

4.脱贫攻坚抓实抓细不够。

(1)党组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推动全局干部深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更加自觉地抓好脱贫攻坚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会议定期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今年以来党组多次研究脱贫攻坚工作,重点研究扶贫“双包”,支持下派干部工作和阶段性扶贫工作。多次到双包联系村(丁家桥镇新渡村)开展调研座谈,了解包保村问题情况,收集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就医、养老等意见并及时帮助解决。认真排查包保联系村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存在重业务轻扶贫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我局在扶贫开发领导组中职责,并进行研究部署;二是扎实开展县委部署的“四季攻势”,制定我局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做好2019年脱贫攻坚有关工作任务,结合“三大革命和五清一改”行动,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引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向贫困村倾斜;三是及时传达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时传达学习并要求全体帮扶责任人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四是深入开展“我为贫困户办实事”活动,真正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

(3)对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传递不够,压力传导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传达落实省、市、县委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相关精神,强化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加强对帮扶干部的教育和日常管理;二是切实加强扶贫工作方面学习和培训工作,提高扶贫业务能力,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帮扶责任人开展扶贫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帮扶责任人业务水平;三是对访谈、暗访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及被通报的帮扶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确保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整改到位。

(4)扶贫相关资料造假。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按照时间节点开展脱贫攻坚有关工作,如实、及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全面梳理印发的脱贫攻坚相关文件,调整我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经班子会议研究后印发文件,杜绝不严不实情况的再次发生;三是分管领导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出深刻检讨,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5)帮扶措施不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所有帮扶责任人要全面掌握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并对症下药,将国家的每项扶贫政策精准落实到帮扶的每户贫困户,让他们尽享国家政策的红利,督促跟踪扶贫政策落实,提高帮扶效果;二是克服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采取多走访交流、多宣传沟通、多听取诉求,帮助解决生活生产的小困难,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三是切实加强扶贫工作方面学习,不断提高帮扶责任人业务水平;四是要求有关帮扶责任人及时改正和完善巡察反馈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1)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坚决。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在河南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的中央讲话精神,以“对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找差距”为主题开展了专题研讨,局主要领导向全局干部职工作题为《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践行者和勇敢推动者》的党课报告;二是围绕“碧水、蓝天、净土”三大保卫战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切实做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1)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清单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并组织落实;完成15台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督促隆鑫铸造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现已完成电炉除尘升级改造主体工程建设。(2)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详查信息采集工作;督促重金属尾矿库企业编制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污染防治方案;开展了土壤污染风险排查监测;(3)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和部门联动,开展重点行业核查整治,努力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定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二是专门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4个巡查组,对全县11个乡镇进行责任分区,明确责任人和具体工作要求,采取全天候全方位开展巡查工作;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经费投入,更新配齐执法装备;四是积极参加国家、省、市专项督察检查工作,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水平;五是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相关乡镇进行约谈,县政府分管县长分别于5月份、9月份约谈云岭镇政府及丁家桥镇相关负责人,市大气办会同市纪委监委于5月30日约谈云岭镇政府及丁家桥镇相关负责人。

6.履职尽责不到位。

(1)项目资金使用率不高。

整改情况:按省市县“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协调县城管执法局推进餐饮油烟整治,集中整治120余户餐饮单位,同时,完成苏红广场46家排档搬迁工作。及时组织验收发放奖补资金,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防治餐饮油烟整治奖补资金的使用率。

(2)对环保执法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机关公务员编制,解决现有机关人员短缺问题;二是根据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工作推进情况,逐步改善人员混岗情况,目前,机关已减少1名混岗人员。三是对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环保执法人员技术水平和心理素质,增强执法强度,2019年,安排人员参加国家、省、市专业培训10人次;四是积极争取,开展公开招考和选聘、选调,充实一线执法队伍。

(3)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分批次开展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执政水平,2019年,安排人员参加国家、省、市专业培训10人次;全局所有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证或者环境执法监察证;二是加大行政执法经费投入,更新配齐执法装备;三是积极参加国家、省、市专项督察检查工作,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水平,2019年,抽调一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执法互查7人次。

(4)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网格化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二是做好分类,合理调配环境监管力量,有序推进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三是按时做好网格化相关会议材料和工作记录,建立健全台账制度,做好工作总结。

(5)存在以罚代管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举办第二期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有关生态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环保干部的业务能力;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以“双随机”检查和日常巡查、夜查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抓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尾矿库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真正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有效遏止环境形势恶化的势头;三是拓宽管理思维,依法依规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讲究管理方式方法,顾及实效。

(6)环保宣传效果不理想。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世界水日”、“5.18”泾县生态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各种节日、纪念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使全社会更广泛地参与;二是制定《关于开展纪念第十五个“5.18”泾县生态日暨创建省级文明示范县生态环保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的通知》,通过“两微”、电视台、报纸等形式开展有奖知识竞答,举办污水处理厂开放日、环保科技讲座进校园、环保宣传进社区等宣传活动;三是结合环保执法、网格化监管等日常工作开展宣传。

(7)生态环境监管存在盲区,部分乡镇畜禽养殖户、檀皮加工小作坊对环境污染严重,群众意见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环境监管网格作用,督促网格员及时上报巡查信息;二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执法监管,在开展日常检查的同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扩大巡查检查的范围,减少监管盲区;三是提高群众参与意识,调动群众参与度,推动问题早发现,早解决。2019年以来,共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115份,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31个,受理办结环境信访投诉250件。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7.理论武装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制度,印发《泾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泾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安排专人制定每月早学计划,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习近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纳入学习内容,明确学习范围,以学促知、以知促行;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部署,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不折不扣、坚定有力地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全面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管理要求,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压实责任,加强指导,强化督查,持续推进各项治理成果。截至12月10日,我县城区PM2.5平均浓度27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32微克/立方米)下降15.6%;PM10平均浓度56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53微克/立方米)上升5.7%。优良天数比例为86.2%,较去年同期(82.5%)上升3.7个百分点;四是严格会议记录,早会布置强调会议记录的规范严谨性。

8.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二是制定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三是进一步健全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充分发挥网评员作用,强化网络宣传。加大对“生态泾县”公众号的推广和原创信息发布,目前,“生态泾县”公众号关注人数达约450人。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9.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在中心组学习会议上认真组织学习《关于规范乡镇和县直单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要求以后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10.基层组织建设不到位。

(1)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全面、系统学习政治理论,提升党员的党性修养,2019年以来,班子成员上党课4次;二是以交流思想,总结交流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多形式、多举措焕发组织生活新活力。

(2)换届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党支部严格按照支部换届选举条例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党章和党内选举办法的规定,于12月31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3)2016年11月划分党小组至今,无党小组会议或活动等有关资料。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党小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完善党小组的会议或活动等相关资料,做好基层党建工作。

11.党员教育管理重视不够。

(1)专题教育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二是以条例为指导,组织专题爱国主义教育、警示教育活动,把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三是结合生态文明建设中心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并取得良好成效。

(2)党员发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加强对3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要求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二是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召开支委会,严格按照程序列为发展对象。11月28日,支委会研究确定一名党员发展对象;三是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操作手册》,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自入党申请书交党支部起,实施一人一档,落实专人负责党员发展资料的收集归档。

(3)“党员活动日”开展不正常。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规范化、常态化的党员活动制度,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二是定期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结束后及时整理照片、活动记录等资料。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2.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

(1)文山会海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切实精文减会,严格规范发文规格和发文数量;二是严格控制各类会议,确需召开的,报局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对主题相近、内容相关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倡导少开会、开短会、讲效率。

(2)“三公经费”呈递增趋势。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积极倡导厉行节约良好风气;二是强化财政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管控机制,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下降7.7%。

(3)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经费,严格接待纪律,严格执行《泾县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制定《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公务接待管理意识。

13.机关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1)外出备案登记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日常考勤、加班、值班及外出备案制度》;二是办公室加强管理外出备案登记管理和监督。

(2)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增强法纪意识,严格公务用车纪律;二是制定《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车辆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办公室切实加强局执法用车的管理,严格审核我局县公务用车平台申请。

14.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1)推诿扯皮,工作踢皮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加强我县政府服务热线电话和网上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泾政办秘〔2019〕12号)文件要求和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网上留言办理工作流程,安排专人负责签收“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中心交办的诉求件;二是对交办的诉求件进行认真审核,经核实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反馈,不属于本单位职责及时告知相关单位。

(2)信访办理质量不高,重复访、越级访较多,甚至存在不作为、弄虚作假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信访业务知识学习,积极派员参加全县信访干部培训;二是创新方法,运用多种途径、手段有效化解矛盾。截止目前,受理处理环境信访投诉260余件。

(3)党组会会议记录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派人参加公文处理暨宣传报道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公文处理流程和通讯写作水平。二是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认真做好各项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做到,有议题、有时间、有参加会议的人签名、有记录人以及参会议人的发言,会议记录做到有备可查。

15.案件审查程序不规范。

(1)会议记录时间错乱,涉嫌造假。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专项整治,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问题排查和整改;二是严格按照《行政处罚工作操作流程》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要求规范案件办理,做到流程清晰、权限明了、程序合法、证据确凿,确保案件办理全过程符合法定程序。

(2)会议时间故意空白。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以“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为主要内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和县委“拖、低、扯”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二是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核查处理。对具体的案件办理人员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对我局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整理与完善,确保严谨、规范。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6.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1)局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带头上党风廉政党课。2019年2越28日,局主要负责人给全局干部上党风廉政党课,进一步增强全员反腐倡廉意识;二是班子成员切实承担党风廉政“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与分管股室、二级机构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三是经常性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提醒,以身边人教育身边事。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到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参观,重温入党誓词、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失守的代价》、《总开关》。

17.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质效有待提高。

(1)监督执纪“宽松软”,第一种形态未用足用活。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派驻纪检组自身建设,认真组织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纪法规,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做到执纪必严;二是深入开展“三转”工作“回头看”,严格对照上级纪委提出的“三转”工作要求和县委《关于贯彻落实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的通知》规定,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未发现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纪检监察以外的业务分工,也未参与综合监督单位的议事协调机构。纪检监察组将每月“三转”工作“回头看”情况上报县纪委审核;三是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敢碰真动硬,严格执法,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是用足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对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监督检查常规性工作较多,紧盯党组履行生态环境主责主业情况不够。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嵌入式”监督作用,不断拓宽监督面,增加监督办法,将监督工作延伸到具体的生态环保业务工作中,对一些风险点较高的重点岗位盯紧、抓实。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8.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缺失。

(1)2016年以来,未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有关知识学习,多数人不了解自己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整改情况:开展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有关知识学习,加强思想教育,把牢思想观。

(2)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没有具体到岗到人,未实行人事、权利风险点对接。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我局实际,认真梳理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明确各责任股室廉政风险点和表现形式,科学定制防范措施,层层落实防控责任,确保防控责任定到人、定到岗;二是坚持“一岗双责”制度,根据不同岗位和风险点,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运用“第一种形态”对风险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

(3)廉政风险防控材料照搬照抄。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明确各责任股室廉政风险点和表现形式,紧扣关键环节,制定防范措施,实现廉政风险管理规范化;二是调整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19.财务管理不规范。

(1)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县生态环境分局财务制度》执行差旅费报销手续,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对手续不全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三是对2016以来的差旅报销情况自查,所有超标准发放差旅费已全部退还到位。

(2)固定资产采购支付未扣质保金。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面清理工作,所有正在进行的采购类项目,一律按《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扣足扣齐质保金;二是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合同条款约定,对购买类和大型维修改造项目要求必须签订质量保修协议,并明确质保期限及扣留质保金比例。

(3)少记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健全管理制度,在财务人员出现调整时,对固定资产做好移交工作;二是对2016年以来固定资产登记情况已进行详细自查,对少记的固定资产及时补录,共补录固定资产27.939万元。

20.违反财经纪律。

(1)从专项经费中列支一次性奖金、招待费、扶贫经费等。

整改情况:对专项经费中列支一次性奖金、招待费、扶贫经费等情况已进行书面说明。

(2)超范围发放信息奖励。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报道和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执行信息奖励发放工作;二是对信息奖励发放情况开展自查,共查出信息奖励超范围发放48篇,并全部退还。

(3)超人数、超标准发放环保津贴。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二是对2017年以来,我局发放环保津贴情况开展自查,不符合标准的已退还到位。

(七)各类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方面

21.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要求,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审批决定全文信息公开制度;二是要求具体经办人定时将每月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全文进行公开。截止目前,所有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已全部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121272;电子邮箱:jxst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