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让捐赠物资“晒”在阳光下用在“刀刃”上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时间:2020-07-24    点击量:926 次  

今年7月以来,宣城市遭遇大到暴雨,境内河湖堤坝、大中小水库等水位持续上涨,多个县市区尤其是部分乡镇出现洪涝灾害。洪水无情人有情,社会各界迅速行动,踊跃向各受灾严重地区奉献爱心,积极捐赠实用物资。

为加强和规范防汛救灾捐赠物资管理,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及时制发《关于加强捐赠物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社会捐赠物资接收使用情况监督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监督责任和监督重点。

“裕丰村领取矿泉水20件,方便面20箱,汪南村领取八宝粥12件……”宣州区朱桥乡纪委书记胡维一边查看受捐赠物资台帐,一边核对物资收发情况,并要求相关人员仔细做好捐赠物资接收、分配、发放等环节的公开公示。

“要统筹做好受捐物资发放工作,保质期较短的物资要尽快发放到位。”在该区狸桥镇昝村小学安置点上,镇纪委对受捐物资登记发放工作开展现场督查:“必须落实专人管理,确保出入库有台账,账物要相符,领用手续要完备……”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捐赠物资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监督检查内容,对物资接收、入库、发放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督查中发现的未规范建立台账、记录收支去向不明等问题,要求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切实做到支出和使用全过程透明可查、公平公开、规范有序,确保捐赠物资款物“晒”在阳光下,用在“刀刃”上。

“社会捐赠款物的来源、数量、种类,以及分配和用途等信息都要做好公示,捐赠物资收发必须有本‘明白账’!”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

据悉,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分别成立督查组,加强对民政、水利等部门发放的救灾款物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跟踪督查,严禁挪作他用、优亲厚友、贪污私分等现象发生,对督查中发现的工作履职不到位、挪用救灾物资等问题,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坚决以铁的纪律保障救灾工作有力开展。

“这是今天上午我们刚刚收到的爱心人士捐赠的物资,根据县里统一安排,下午计划将这批物资移交给新发镇统一调配,用于保障该镇部分受灾群众的日常饮食。”在郎溪县红十字会,有关负责人正在向县纪委监委督查组成员介绍近期的工作情况。据了解,进入汛期以来,县纪委监委持续加强对防汛捐赠物资的精准监督检查,通过实地检查、随机走访等形式,紧盯物资接收、造册备案、使用分配等“关键环节”,督促县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认真做好社会各界捐赠物资的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在任何时候都必须聚焦监督主责,紧盯每笔捐赠物资的‘来龙去脉’,让受捐赠的‘每一分钱、每一件物品’都用到受灾群众身上,确保爱心人士的愿望得以落实、付诸实现,尽快帮助灾区尽早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