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单位及主要工作职责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2-08-09    点击量:14305 次  

    一、集中派驻纪检监察组所驻单位
   
派驻纪检监察组所驻单位的划分:中共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泾县监察局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驻5个单位:县政府办、县接待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宗教局、县招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招投标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中共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泾县监察局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驻5个单位:县统计局、县供销社、县科技局、县粮食局、县档案局,办公地点设在县档案局。

    二、派驻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驻在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决策部署的情况。
    2、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及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尤其是重要决策制定、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
    3、督促检查和指导驻在单位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
    4、督促检查驻在单位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自我约束机制,健全对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监督措施和制度等情况。
    5、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单位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参与调查驻在单位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查处驻在单位党员、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6、受理对驻在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所驻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7、承办县纪委、县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