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泾县公安局党组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0-05-07    点击量:1079 次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月7日至12月1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党组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20年1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反馈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意见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部署整改工作。

一是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政委任副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是认真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按照“问题导向、紧盯责任、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建立巡察反馈4个方面、7个问题的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每一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间,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出台了《中共泾县公安局党组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全面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各责任领导将自己的任务领回去,肩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的责任,做到了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主动谋划、迅速行动,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每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能立行立改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对一些情况复杂、需要长时间解决的,采取跟踪督办,直到问题解决。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紧盯巡察反馈问题,对号入座、对症下药,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省、市、县委关于脱贫攻坚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强化了学习意识,加深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省、市、县委关于脱贫攻坚指示精神的理解。二是分别于3月9日、3月18日、4月13日、4月2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及时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部署。

(二)落实党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2.关于“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关于调整局领导分工的通知》(泾公组〔2020〕1号)文件中明确了局党组副书记、政委分管脱贫攻坚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适时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认真履行脱贫攻坚责任。

3.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不严实”问题

整改成效:坚持因地制宜、因人因户因村施策,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于2月25日制定了《泾县公安局2020年“双包”工作计划》。

4.关于“ ‘双包’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落实帮扶举措,指导包保的贫困村桃花潭镇观阳村制定了脱贫工作规划、驻村工作队2020年工作计划、驻村干部个人工作计划等。二是完善了2019年包保单位帮扶手册的填写内容,2020年已按要求完成包保单位帮扶手册的填写。三是研究制定了精准扶贫联络员制度,由6名县局领导担任总联络员,27名部门负责人担任联络员,确保帮扶联系人责任落实到位。

5.关于“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不够”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了党建引领作用,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制定下发了《泾县公安局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结合主题党日和党员活动日充分发挥了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组织党员民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各级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了帮扶联系人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相关支部召开会议对被通报的履职不到位帮扶联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督察整改。

(三)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方面

6.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缺失”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二是每季度均制定了扶贫督察方案,3月份对县局选派驻桃花潭镇观阳、新民、连虹、水口、蔡村镇泉峰5个村帮扶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4月份开展了对帮扶联系人履职情况的督查检查。

(四)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方面

7.关于“督促帮扶干部整改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下发了《泾县公安局2020年脱贫攻坚督查督办工作方案》,开展了对帮扶联系人履职情况的督查检查。二是加大督促力度,对帮扶工作不扎实的相关责任人在全局民警中开展警示提醒,并对整改情况开展跟踪问效。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项督察3次,电话访谈民警105人,走访贫困户69户,与村干部座谈28次,查阅工作台账资料670余份,发出通报1次。

三、坚持常态长效,全面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

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很多都是多年存在、反复出现的问题。我们必须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立足于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按照规范化、法治化的要求,铲除滋生问题的土壤,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一是要深挖细照,将巡察反馈意见当做一面镜子,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将问题查准查全查透,找准病灶,对症下药,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

二是要举一反三,扩大问题查找面,结合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力打造过硬公安队伍、“向人民汇报、创人民满意”等活动,对我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方面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各个环节和各个层面的突出问题,逐项加以解决。

三是要建章立制,根据新时代公安工作新要求,不断完善、补充、新建各项制度。着力构建高效、简易、可行的制度体系,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扩大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63-5101810转3636;电子邮箱:314895815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