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用好纪检监察建议 做深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时间:2020-11-09    点击量:5609 次  

“建议你局进一步加大保健食品的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严防履职不力和监管缺失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随即,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督查和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制度。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这一利器,紧盯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关键环节,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从一份份建议入手,逐步破解‘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这一知易行难的日常监督课题,把推动问题解决、完善制度建设作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向相关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手段,是强化日常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处置和预防。”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牛柳如是说。

据悉,针对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反馈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县纪委监委着力找准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漏洞,切实点出“症结”,及时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明确整改事项、整改内容,对症开出“药方”。

为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或者有关单位落实“点到为止”,县纪委监委还严格按照“谁建议谁跟踪”的原则,由纪检监察机关承办部门负责人向被建议单位送达和宣读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当面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落实要求,提醒回复期限,督促监督对象所在党组织或单位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切实找到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制度建设。

为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书掷地有声,监督精准到位,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完善跟踪督查“回头看”机制,对落实建议整改工作敷衍应付、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不按时反馈落实整改情况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一律严肃追责问责。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8份,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14个,在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日常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健全整改长效机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极大彰显了综合监督效果。(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