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泾县象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0-11-16    点击量:38868 次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对泾县象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开展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泾县象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单位特点和实际,聚焦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检查“三个聚焦”(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情况以及上一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意见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举报电话:18298287651

信访接待室:泾川镇幕桥社区象山路泾县象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意见箱设置位置:泾县象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大门左侧

电子邮箱:jxxwxcz003@126.com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2020年11月20日截止。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县委巡察信访反映平台)

县委第三巡察组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