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电子监察”力促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2-08-13    点击量:1495 次  

    实时电子监察,权力运行筑起“防火墙”。不断适应集中行政服务工作需要,下大力气开发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了对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电子监控和动态管理,使行政审批的办理过程“看得见、管得住”,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察。一是公开权力清单,突出事前监察。对行政权力运行所涉及的受理、办理、审核、审批、收费、办结等关键环节确定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和办理时限,将整个办事过程定制成流程。同时,通过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审批过程、办理结果、投诉电话等内容,接受监督和咨询。二是完善实时监控,强化事中监察。在推进集中行政服务过程中,坚持组织动员、督促检查、协调指导相结合,所有行政服务项目全部通过网络办理,电子监察软件同步进行监察监控。三是开展投诉评议,完善事后监察。2010年以来,锡盟行政监察监控中心受理16件投诉件全部办结,及时反馈了处理结果。对咨询电话全部给予及时答复。同时,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大厅安装了触摸屏、评价器,并开通了网站评议,自觉接受办事者和公众的评议评价,电子监察系统自动统计评议评价结果,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
    远程视频监控,效能监察长上“电子眼”。为了有效解决基层窗口单位、办事大厅工作人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锡盟行政监察监控中心目前已经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分厅、试点苏木(镇)和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公共服务单位、盟工程建设招投标办公室和政府采购中心等33个监控点安装了行政效能监察“电子眼”,对窗口服务部门的办公情况、工作秩序、服务态度等进行实时监控。工作人员只要坐在电脑前就可以即时、全面、真实地掌握各个窗口及大厅的工作实况,一旦发现办事效率不高、工作作风不正、服务态度不好,出现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的行为,随即对当事人进行口头警告、并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根据系统存储的视频信息对其进行行政纠错、诫勉谈话或者立案监察。
    动态绩效管理,绩效考核念起“紧箍咒”。围绕事前、事中、事后监察监控,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全部固化到电子效能监察系统,实行自动监察监控和监督考核,绩效考核念起“紧箍咒”。一是明确工作机构。在盟、旗县(市、区)监察局设立行政监察监控中心,作为开展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考评、信息服务和投诉评议等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专门机构。二是建立预警纠错机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没有按照规定期限和流程办理或办结的,电子监察系统处于预警纠错状态,发出不同级别警示信号,由各级行政监察监控中心督促其及时纠正并予以改进。三是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各级行政监察监控中心对行政效能投诉实行分流处理,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投诉人,并对办结的投诉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整改建议,及时进行分类归档。四是强化绩效考评机制。结合绩效考评内容,制定了《锡林郭勒盟行政服务及行政效能监察绩效考核细则》。绩效考评结果每月公示、按季通报,年末总体评价,考评结果作为盟委、行署对旗县(市、区)党委、政府、盟直机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依据。五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审批和阳光服务有关规定的,视情节情况,启动行政效能问责程序,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锡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