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泾县泾川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0-07-25    点击量:56221 次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四届市委第十一轮第十一巡察组于2019年9月27日至11月7日对泾县泾川镇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反馈的1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站位,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意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既立行立改,高质高效完成整改任务,同时举一反三,深挖思想根源,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做到“彻彻底底整、完完全全改”。1月17日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立即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任副组长和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落实及办公室日常工作。3月7日召开镇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先后6次修改完善,制定了93条整改措施,梳理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印发了《四届市委第十一轮第十一巡察组巡察泾川镇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4月28日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镇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入查摆剖析,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自巡察问题反馈以来,泾川镇领导班子和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12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梳理整改任务,对承担整改任务的部门“定期督办、限期办结、全程监督”,发挥具体推动整改进程的作用。同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基层党建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巡察整改对各项工作的推动作用,把巡察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二、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按照“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改到底、务求实效”的要求,紧盯巡察反馈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压实责任、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全力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针对党的政治建设薄弱的问题。一是印发《泾川镇镇、村(社区)干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领导班子成员及镇村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原则、工作纪律、群众观念、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做出严格规定,落实民主考评、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对班子成员开展政治体检,确保班子成员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的重大工作决策部署。二是已于2019年11月19日,调整成立泾川镇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镇、村(社区)明确宣传干事,建立宣传队伍,提升宣传水平。认真制定年度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计划和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2020年以来开展中心组学习6次。3月17日,泾川镇举办意识形态及宣传工作培训会,会上学习了《泾川镇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培训材料,进一步提高了我镇宣传队伍素质能力,增强了学思践悟的紧迫感,举办意识形态应知应会测试,村(社区)全体干部参与测试,合格率为100%。5月12日,召开镇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近期意识形态领域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广泛凝聚意识形态工作合力,维护我镇经济社会和谐稳定。镇党委于2019年10月24日制定《在全镇进一步开展党员信仰宗教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并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纳入2020年村(社区)干部理论学习培训计划,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查处,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三是2020年3月2日机关干部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全镇党员干部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做好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在会上予以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修订和完善《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制度》,并根据制度要求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针对宗旨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晏公街道改造项目已于2019年11月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并在月底完成项目验收,路灯照明问题已得到解决。克服疫情影响积极争取电力部门支持,对古坝村农村电网进行改造升级,已于春茶季前全面完成改造工作。全力争取县政府重视和安排,加快实施董村村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为董村村民解决了饮水安全问题。二是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缓慢的问题,镇党委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相关负责人员已调离我镇,今后将引以为戒,改进工作作风,树牢宗旨意识,扎实推进民生工程项目建设。2020年,全面开展全镇民生需求项目工作调研,结合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和编制“十四五”规划,加快谋划和推进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民生项目,印发《关于报送“十四五”期间民生工程实施项目的通知》,梳理建立2020-2022年村(社区)民生项目储备库,建立民生工程项目推进调度机制,镇主要领导定期召开重点工作会议,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成立泾川镇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领导组,建立体制机制,2020年来,召开领导组联席会议2次,讨论议题15项,严格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大力推进工程项目建设。三是三月份对全镇生态护林员身体健康及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调查。对不能够正常履职的进行了调整,调整的护林员资料已报县林长制办公室。针对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不力的问题。一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领导,党委政府各确立一名分管领导,下发《泾川镇党委政府分管安全生产消防领导名单的通知》《泾川镇关于成立安全生产、消防领导小组机构人员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的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下发《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职责内容》、《泾川镇党委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支持保障制度》。制定了泾川镇年度安全生产消防监管检查计划,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今年截止6月23日,党委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4次,政府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4次,党委分管领导带队检查6次,政府分管领导带队检查7次。2020年以来召开安委会扩大会议2次,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各级安委会会议和文件精神,周密布置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泾川镇五星村于2019年12月与土地承包公司解除流转合同,该公司已将合同存续期内的租金支付给各户。同时,为切实保障村民利益,重新与某农业开发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成立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为组长、各部门参与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泾川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形成对重大工作事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重大建设项目风险的评估机制。(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4.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县纪委2018-2019年通报的典型案例进行汇编,印发至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并在3月17日纪委通报会上及4月9日的纪检例会上进行集中通报学习。4月7日泾川镇开展“三个以案”工作推进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加大整改力度,突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全镇机关干部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上交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目前,镇党委根据县委《关于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工作方案》和《泾县“实干担当、创新争先”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我镇“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干部作风建设工作。二是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增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则》及《监察法》等相关党纪法规的学习内容。三是建立每周一早会学习制度,认真传达学习县纪委有关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问题、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针对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全面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监督举报方式和监督举报受理范围,畅通了群众信访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了群众监督作用,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涉及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的纪律、政务纪律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需求,并在4月9日纪检例会上传达学习,发挥村(社区)的探头作用。同时在重点敏感时期,我镇确保每天1名以上镇领导在综治信访室开门接访,把开门接访作为畅通信访渠道、稳定思想情绪、吸附重点人员、防范矛盾上交的有效平台,进一步加大开门接访、带案下访的力度和密度,促进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二是根据《泾川镇纪委2020年重点督查工作安排表》和《泾川镇开展重大项目建设专项督查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工程项目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镇纪委对相关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三是加强乡镇纪委成员岗位责任教育,制定了《2020年泾川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积极调动乡镇纪检委员和村(社区)纪检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制定了《泾川镇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制度》,并在4月9日的泾川镇纪检例会上带领各村(社区)纪检委员学习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通过学习和培训,强化纪检委员的理想信念,提高业务知识和能力,发挥村(社区)纪检委员的探头作用,每月定期向镇纪委上报纪检监察工作报表,及时汇报发现的问题线索。四是在4月9日的纪检例会上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则》进行学习,并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等内容加入泾川镇2020年度村(社区)干部理论学习培训计划中。针对工作作风不实,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泾川镇纪委2020年重点督查工作安排表》,对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大排查、扫黑除恶、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进行监督检查8次,确保落实到位。同时班子成员就存在的工作作风不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布置传达不到位情况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二是根据《泾川镇纪委2020年重点督查工作安排表》及《2020年泾川镇关于开展“小金库”问题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镇纪委于2020年5月21日会同财政所、农经站等部门对相关村(社区)“小金库”问题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进行全面检查,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三是结合当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及《泾川镇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纠正“四风”,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监督举报方式和监督举报受理范围,畅通了群众信访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了群众监督作用,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涉及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的纪律、政务纪律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需求。五是印发《关于修订泾县泾川镇机关管理若干制度的通知》,完善重点事项督办制度,对镇党委会交办的重点事项,由党政办负责跟踪督办并对办理结果梳理汇总,2020年以来,党委布置重点工作12件,目前完成5件,正在推进7件。针对廉洁纪律抓得不严,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一是针对“对于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不力。印发《泾川镇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重新调整工作分工,明确一名副镇长分管财务,确保“三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二是修订《泾县泾川镇机关管理若干制度》,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报批程序制度,严禁超标接待,对接待经费实行总额控制,确保年度只降不升。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泾川镇财务支出管理的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支出行为,确保对镇财务有效监督。针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针对票据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开展核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泾川镇财务支出管理的暂行办法》《关于修订泾县泾川镇机关管理若干制度的通知》,严格杜绝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情况发生。二是针对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已制定《泾川镇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并对近年来工会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巡察反馈中违反规定设置奖项发放奖金,已完成追缴。三是镇党委就镇财政所存在的管理不精细、业务工作疏忽的现象,已对镇财政所所长进行约谈,就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对抓好镇财政所的各项工作提出严格要求。(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9.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针对未按要求制定党委会议事规则的问题,已认真修订和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确保今后镇党委会准备议题充分,会议程序规范,研究决策科学,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召开党委会。二是镇党委近期已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会议记录培训,对各类会议记录人员开展业务学习指导,确保今后会议记录能真实有效反映会议议事、决策情况。要求相关人员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端正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未能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规范镇机关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定贯彻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今后严格按照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同时加强组工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并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缺失的问题,镇党委印发《泾川镇镇、村(社区)干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监管内容,明确监管措施,严肃责任追究。同时修改完善并印发《关于加强泾川镇纪委对镇党委会及领导班子成员同级监督实施办法》。三是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并充分利用近年来查处的本地和本镇的典型案例,突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升警示教育针对性和时效性。四是制定泾川镇2020年度村(社区)干部理论学习培训计划和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同时有序开展干部在线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针对机关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一是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抓实机关党建。4月13日镇党委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对市委巡察反馈的机关党建存在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机关党支部要对照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自身不足,分析原因,认真进行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党建相关资料,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和材料,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是开展机关党建业务培训,重点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支部工作条例、党员发展流程、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并对严格补办入党志愿书、规范会议记录提出要求。三是各机关党支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担当对照检查、剖析根源、强化整改。四是开展机关党建督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各支部党建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确保“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的贯彻执行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2.针对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针对“干部轮岗交流不够”问题,镇党委严格执行《泾川镇村(社区)干部交流轮岗制度》,2019年12月,镇党委对党政办、民政所、机关工会、信访办(综治办)、卫计办、项目办、宣传办、团委、农技站等10名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二是4月23日镇党委开展部门负责人和村(社区)书记主任述职考评,进一步了解镇村干部的工作表现和在岗在位状态,为今后开展干部轮岗交流打下基础。三是持续加大对重要岗位、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13.针对抓审计整改实效不强的问题。一是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仍然突出问题,已对全镇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做到账实一致。制定《泾川镇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明确专人负责镇机关固定资产登记管理。明确管理机构和人员,对本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确定资产管理员和财务管理员各1名,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台账,按照“账实分开”的原则,已及时登记并进行实物监管,并详细、规范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二是针对村(社区)用集体资金垫付新农合筹资款问题未整改到位。于2020年3月26日印发了《泾川镇规范征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款的通知》,杜绝使用村(社区)集体资金垫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款。同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泾川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切实维护全镇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并就村(社区)财务资金使用管理开展业务培训。制定了《泾川镇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对泾川镇所属行政区域内村、社区的财务支出、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镇、村(社区)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实施的各类财政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做出规定。三是镇党委对发生垫付城乡医保的村(社区)予以通报教育,要求引以为戒,严格规范使用村(社区)集体资金,同时,对镇农经站负责人提出要求,在村(社区)集体资金使用、管理、报账等过程中,要严格把关、严肃执行财经制度,确保集体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三、巩固巡察成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针对市委第十一轮第十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我镇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泾川镇将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巡察工作,是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制度性安排,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对于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对泾川镇开展巡察,是对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的再一次“政治体检”,更是对全镇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全方位“综合会诊”。泾川镇党委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更加深刻领会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体要求,清醒认识省委和市委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的高度,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久久为功、持续用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需要长期整改和保持的,建立具体详细的工作台账,逐项列出清单,逐项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每个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结合泾川镇实际,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选人用人等方面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和落实,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高质量推进泾川镇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进一步做好结合文章,增强整改成果运用转化。巡察发现问题是手段,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提升整体工作效能是关键和目的。一是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相结合。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推进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始终坚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坚持把整改落实与作风建设相结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等方面有质的提升。四是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把握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五是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打赢三大攻坚战、常态化疫情防控、基层治理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的战略部署和总体工作布局,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措施,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向市委和县委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63-5100320;

通信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西路12号;

邮    编:242500;

电子邮箱:jczxc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