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文化馆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1-03-18    点击量:16977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9日至5月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泾县文化馆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31日,县委巡察组向泾县文化馆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内容、具体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措施,确保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用整改落实的实际行动,着力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改进各项工作,为建设“四个泾县”、实施“五大会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紧盯巡察反馈问题,对号入座、对症下药,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拓展学习方式,把领学文件、传达会议精神与研讨、观看电教片等多样性学习结合起来,组织全体同志观看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七十周年直播节目。利用早学集中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政治理论知识,在学习后,大家互相交流发言,谈心得体会;二是进一步规范了馆学习会议记录;三是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文化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时重要讲话精神,学用结合,先后在丁家桥镇、茂林镇、蔡村镇、琴溪镇、桃花潭镇、汀溪乡、昌桥乡等,组织馆办队伍赴乡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艺术化宣讲基层行活动”。

2.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在党支部会议集中讨论,轮流发言,坚持学用结合的学习方式结合工作、有的放矢。在组织生活会、党政联席会、早会等会议上,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开展讨论交流,对照党章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文化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加强工作交流,提升团队凝聚力。二是搜集整理党员干部赴双花园支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资料,坚持巩固主题活动成果。

3.关于“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及时传达有关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开展关于“紧盯预期目标 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扫黑除恶专题学习会,让同志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自觉维护,并利用户外大屏开展扶贫攻坚和扫黑除恶知识宣传。二是强化帮扶干部的扶贫工作责任意识,提高帮扶对象户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每月定期去帮扶贫困户家庭进行走访,帮助销售家禽、果蔬,及时解决贫困户的实际困难。三是进一步完善非遗申报流程,引导开展非遗扶贫。深入贫困非遗传承人家庭进行上门帮扶,为其提供扶贫政策和非遗相关扶持政策。四是开展“送春联进万家活动”。向贫困村倾斜策划文化扶贫工作,春节前夕赴龙潭村、宋村、大南坑村等开展文化扶贫工作。

4.关于“日常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完善一系列日常管理方面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做到有制度可依。制定《泾县文化馆日常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考勤和外出登记工作。二是对违反日常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严肃批评,举一反三,加强培训学习,规范发文管理程序。在早会学习时,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加强制度学习。

5.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对在2016年至2018年“送春联进万家”活动中违规领取补助的3名同志开展批评教育,3人主动及时退还违规补助费。二是对2020年1月至4月超范围领取机关食堂午餐补助的3名同志进行谈话,3人主动及时退还超范围午餐补助费。对违规报销培训车费和差旅费的3名人员进行谈话,3人主动退还违规所得。三是在早会学习时重新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同志们引以为戒,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6. 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制度,严把报账手续关。组织财务人员及全体职工加强对《会计法》、出差审批、公务接待制度等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二是对出差报销培训车费、超范围领取差旅费补助的同志以及对无附件审核不严格的同志开展批评,教育其今后按照财务制度履行报销手续,完善报销附件,仔细核查。涉及的2名同志及时主动向财务室退还超范围领取差旅费300元整。三是组织全体同志集中学习差旅费报销等相关财务制度,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7.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全体党员重新扎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切实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熟悉党支部常规工作。二是支部会议上对直接责任人开展了自我批评和教育,并安排专人负责党建资料记录存档工作。确保在今后的党建工作中,规范完成党建工作材料。

8.关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学习探讨会,充分发挥党内政治生活在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中的重要平台作用,加强职工思想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二是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全面掌握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办法,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有关规定的能力。通过学习,在思想上意识到换届选举工作存在的问题,今后将认真改正错误,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党建工作。三是党员同志结合自身工作,开展党员公开承诺。四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当日活动。组织党员同志参观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皖南革命烈士陵园、参加每周五的“进社区”“进网格”公益活动。到桃花潭村开展党支部联点共建活动。

9.关于“执行民主决策制度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馆党政联席会议参会人员集中学习关于民主集中制相关知识、作用和意义,增强了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结合本馆实际,修改和完善了《议事规则》并集中学习,明确要求,三重一大事项,议题由办公室或分管领导提出,要充分讨论酝酿,主要负责人不得直接表态定调,必须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认识到此前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首先是组织学习了《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在思想上形成共识,要求全体党员根据每个同志的报告开展尖锐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直言不讳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直面各自的弱点和短板,让每位党员重新认识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明确了今后工作、生活中应该注意的问题。二是严格按照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各项要求,按时按点按要求在8月10日及时开展了专题组织生活会,从严从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三是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了“三会一课”,8月4日、9月8日开展了支委会,9月10日开展了党支部联点共建活动,8月10日、8月25日、9月8日开展了党课学习活动。切实提高了“三会一课”质量,采取措施扭转“三会一课”不正常、不严肃、不规范的现象。

11.关于“履行职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9月底召集馆办队伍座谈会、培训会,对其送文化下乡活动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搜集整理节目库,对其节目进行业务指导。二是10月份,利用艺术化宣讲基层行的契机,对文化站的节目进行现场指导8场次。组织文化站部分文化辅导员到市文化馆参加业务培训;7月10日,安排非遗股同志对11个文化站非遗工作者,开展非遗项目、传承人申报工作业务指导100余人次。三是启动新一批县级非遗项目、传承人申报工作,并积极开展国家、省、市级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申报工作。四是制定了《泾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扶持奖励办法》,争取项目资金,对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给予政策扶持和奖励;完成《泾县非遗十四五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和《泾县非遗公共品牌文创与视觉识别系统设计方案》编制与专家评审工作。启动泾县非遗人家建设、泾县“六个一”非遗主题研学活动,引导非遗保护单位和传承人,进一步加强非遗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积极开展文化扶贫。

三、坚持常态长效,全面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我馆将继续按照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在以下两个方面继续发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一是进一步严格整改标准。严格把握整改工作质量,进一步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各整改股室对责任落实、相关管理、督查考核等重点整改内容,继续对照各项整改工作方案,对整改成效及时进行“回头看”,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进一步统筹各项工作。坚持举一反三,以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切入点,按照巡察整改要求,推进我馆下一步日常工作,以日常工作成效体现整改工作质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3-5022141;电子邮箱:jxwhg100@126.com。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