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芦溪扎实推进医疗卫生系统源头防腐工作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2-08-20    点击量:1522 次  

    江西省芦溪县紧紧围绕“权、钱、人、项目”等关键环节,出台了一系列防治医疗卫生机构腐败的监督制约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深化医药体制改革,从源头上切断腐败源泉。该县以纳入国家医改首批试点县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了政府对卫生的财政投入,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把医疗卫生作为公益性事业,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并根据经济发展速度,逐步加大政府医疗卫生支出占政府财政支出的比重和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实行医药分离,切断商业贿赂的利益链条。在全县各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并运用“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开展日常监督,筑牢医药购销领域反商业贿赂防线。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加强了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试点工作的指导,并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为切入点,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 性、保障可持续的机制。  
    二是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形成系统的内部监控体系。以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对重要事项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会议记录报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备案。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核心,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规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相关制度。以解决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为突破口,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大对“人、财、物、项目”管理较为集中的领域和部位的监管力度,如医院财务、人事、后勤、基建、药品、器械等管理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健全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切实加强监督力度。  
    三是优化从业环境,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深入开展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主题活动,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兼职和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方面的利益冲突问题,重点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执行公务回避制度和离退休后从业回避制度,促进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范权力行使,防止利益冲突。强化医疗服务监管,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建立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和服务流程,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制度等规定。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加强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制定相应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加强对从业人员管理,严肃查处一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的不正之风案件,使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廉洁从业意识明显增强,医疗服务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江西省芦溪县纪委  陈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