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纪检监察信息第七期(2012)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2-08-20    点击量:1776 次  

【纪检要闻】

县纪委(监察局)出台文件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为切实保障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点工程和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日前,县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关于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暂行办法》,明确监督检查、督办、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寓监督于服务之中,以促进执行力提升、保障各项改革推进、加强对机关作风的监督为着力点,抓住“不落实的事”,督查“不落实的人”,保障政令畅通。
    强化检查,以督查促落实。将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障和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针对各相关单位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以及影响贯彻落实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执法监察;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有计划的对重大决策执行、重点工程建设、重要事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重点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特别是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情况开展明查暗访;通过受理信访举报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针对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开展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在贯彻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多措并举,抓落实见成效。将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对过推进缓慢、效能低下的,向有关单位督办。督促催办,通过电话联系、上门督办等,督促承办单位按照规定要求办理督办事项并反馈办理情况;调研督办,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深入基层查访等进行调研督办,提出意见和建议;约谈督办,通过约谈承办单位负责人介绍承办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工作动态,明确落实要求;专项督办,通过下发《监察建议书》或《督查建议书》等,对遇到困难、工作受阻的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要事项进行督办。
    严格纪律,加强责任追究。对于拒不执行重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或者敷衍应付,弄虚作假;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造成不良影响;怠于履行职责,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在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影响发展环境;违反群众工作纪律;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将追究责任。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中由于工作不力、效能低下、推诿敷衍等导致工作任务未能及时完成的,依据效能建设相关规定,采取诫勉谈话、书面告诫、通报批评或建议进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中构成违法违纪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中涉嫌失职、渎职等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