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1-05-25    点击量:22755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日至12月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1月1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回头看”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集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认真、走过场”问题

一是2021年1月8日制定了《泾县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学习制度》,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列入常态工作,将党史学习教育纳入了公司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始终。整改工作以来,领导班子已学习2次,支部会议已学习3次,总经理办公会已学习3次,职工早学会已学习2次。学习了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社会主义建设在探索中的良好开端和曲折发展及《中国共产党历史》等。二是2021年3月16日,公司党支部书记为公司全体党员讲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从“为什么”、学什么”“怎么学”三个方面讲述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性。

2、关于“落实‘生态泾县、绿色发展’,规范管理砂石资源工作不力”问题

一是2021年3月10日,我公司会同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治砂治超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前往宣州区、宁国市考察调研砂石相关事宜,学习砂石管理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县砂石运营,用制度管事管人。二是近期公司拟文报县政府成立砂石价格委员会。后续工作中,按照砂石价格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三是目前软件系统漏洞已修复,并不定期对砂石软件管理系统进行自查。现加工点进出料磅房称重已做到自动录入,规避廉政风险、劳务手工录入等现象。各加工点均已增加公司驻厂代表人员,每日对加工点进出料情况、厂区日常管理进行核查。自整改以来,现各加工点厂区已增设多枚探头,监控视频进行全面覆盖,其中双坑2月1日增设1个、太美4月16日增设2个、榔桥加工点2月10日增设4个、牛岭水库2月5日增设2个。四是已规范了外包业务工作,公司砂石清运工程已根据《泾县砂石运营管理办法》及《泾县招标限额以下工程项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2021年3月份,泾县徽水河景星村、九峰村砂石清运工程及泾县徽水河景星村段砂石运输费用通过招标方式选取优质施工队伍。

3、关于“对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结合工作不重视”问题

一是2021年3月12日通过支部会认真组织学习《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示范文本(试行)》。二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共泾县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支部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及具体落实意见。

4、关于“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将党风廉政学习教育纳入了公司年度学习计划,每月组织学习廉政教育至少两次,各部门负责人针对本部门员工开展廉政谈话每月至少两次。截止目前廉政学习教育开展了6次,各部门廉政谈话开展了6次。2021年2月10日,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了春节节前廉政教育,提高了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二是2020年12月起至目前为止,工程部和砂石运营部每月12号、15号、25号、27号(如遇特殊原因时间顺延)对部门员工进行两次廉政教育谈话,目前各部门共开展20次,谈话主要内容学习廉政教育案例,警示各个岗位员工做好廉政预防工作,不得“吃”“拿”“卡”“要”,不得侵占国家资产,做好本职工作。砂石运营部现已成立自查整改小组,2021年2月19日起对各加工点存在问题进行自查整改。目前榔桥加工点已完成厂区监控、软件培训、环保等问题整改。砂石运营部每月开展一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2021年1月15日和2月5日共开展了2次,会上就各砂石加工点出入料岗位和现场工作人员可能存在廉政风险问题做了充分讨论,并制定了换班制、监督制、巡查制等风险防控措施。工程部也成立自查整改小组,2021年2月20日起不定期去正在施工的项目场地进行部门人员约谈,对存在的廉政腐败问题要求立即整改。且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2021年2月24日和3月24日各开展了一次,会上就工程建设中普遍存在的7个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从源头抑制腐败的“萌芽”滋生,并对7个风险点分别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及追究制度,。通过两次廉政风险防控会的开展,部门全体成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规矩意识。三是自整改以来,砂石运营部每月两次对临聘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廉政警示教育学习。2021年3月9日开展了1次学习新系统操作和学习警示教育读本。

5、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够全面”问题

一是结合城镇化公司的经营特点,积极创新监督方法,积极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增强领导班子的风险意识和廉洁意识,注重发挥好领导班子的“领头羊”效应。2020年以来,累计发放“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读本5本,通过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切实筑牢领导班子防腐拒变思想底线。二是在抓好节假日值班值守的基础上,增加日常监督频次,在日常监督上更注重管好“关键人”“关键处”“关键事”“关键时”,积极排查、化解公司的廉政风险。截止目前我组分别于元月1日、2月14日、2月16日、4月5日、4月7日共对城镇化公司共开展了5次监督检查,对城镇化公司在值班记录、公车管理、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别提出了规范值班记录,按时签到签退,对值班换班情况及时作出书面说明;规范公车使用制度,定点停放公车,及时喷涂“公务用车”标志报机关事务局备案;严格落实“巡察回头看”整改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清单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落实整改措施等3项整改意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2021年2月26日董事会组织学习研究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相关文件,重新审核制定了资产出租相关规定,对违反“房屋租赁协议”行为的处罚制定了相关规定。公司房产截止目前有22处,截止2月末已办理了13处,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7处。二是2018年3月公司收购了土地收储中心位于泾县城区域10处资产中的9处,10处资产按评估价以土地(无形资产)入账。下坊与宏蓝安置点工程,用于安置322省道拓宽工程的拆迁户,住宅合计总套数为118套,商铺合计总套数为40套。2018年至今提供房源给泾县泾川镇政府用于322省道拓宽水西社区拆迁户、泾县工业学校新建校区拆迁户。三是目前公司成立了房产清理整治专项小组,全面开展摸排,现已初步查出工矿新村门面房有违规转租。2021年4月19日,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立即终止租赁协议,收回房屋,并按照合同约定没收保证金。四是2021年1月#57凭证将公租房项目御溪相府、新城华庭、东郡印象结转资产。2020年11月#72凭证固定资产模块已启用,卡片已录入系统,台账与账面一致。

7、关于“监事会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2021年2月26日,公司监事会认真组织学习了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的履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监事会运作,提高了监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二是每年至少召开四次监事会对人事安排、项目资金、融资等重大决策、经营活动议事监督。截止,目前已召开了2次,分别研究了人事聘用、工程建设、项目融资等事宜。

8、关于“公司日常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2021年2月10日,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由综合办公室抽两名人员担任考勤管理督察员,每周两次不定时对全公司工作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监督,如实记录在岗情况,严格杜绝事后补签。截止目前,已开展不定时岗位督查12次,切实加强了公司内部管理。二是2021年2月10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认真组织学习了县财政局关于业务接待和工作餐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重新修订了《公司业务招待和工作餐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县政府规定执行。对发文有错号现象已全部整改到位。

9、关于“财务管理较混乱”问题

一是房屋租金收入已于2021年3月列入分公司租金收入,租金已调入总公司账目。二是2021年2月10日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原有的制度增加工会财务独立审批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三是2021年2月10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认真组织学习了县财政局关于业务接待和工作餐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重新调整了泾县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办法,必须做到“四单合一”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费用报销的实质性、合理性的一级审查,由财务经理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进行二级审查,由总经理、董事长进行最后的审核批准;招待费用报销一般发生至三个月之内各部门先报办公室、财务室审核,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个月,为了强化公司的财务纪律,规避财务风险,原则上公司一切事项报销的单据均必须取得合法的凭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0、关于“巡察、审计整改工作不到位”问题

一是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进一步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二是2021年1月6日经支部会研究决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内部审计工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由工程部主管担任内审小组组长,分管统筹各项目内审工程方案审批、内容细节是否违规。小组人员组建分别由工程部和财务部各一人,小组成员负责审查项目手续完善情况和工程方案的审核,以及财务相关内容审计,进一步规范了内审人员,明确了内审人员职责,细化了措施。

11、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2021年1月6日和1月22日,分别经支部会和董事会组织学习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促进思想解放,强化民主意识,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在工程建设、项目融资、人事聘用等重大事项上,公司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末尾表态制度,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二是2021年2月3日,经支部会研究决定,重新调整了公司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标准,购置固定资产超过5000元要开展询价、议价程序,进一步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12、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有待提高”问题

一是2020年3月12日,根据巡察“回头看”整改要求,公司支部开召了以巡察“回头看”整改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支部书记代表领导班子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不遮掩问题,不回避矛盾,查问题、找差距、谈不足。二是会上就巡察“回头看”中存在的问题,全体党员直面问题、不遮不掩,开展了激烈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做到了“有辣味才能有滋味,有深度才能有力度”。

县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的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县委巡察组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将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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