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管大队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1-05-25    点击量:26423 次  

2020年10月9日至2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进驻交管大队对我队开展了20天的集中巡察,并于2021年1月21日向大队集中反馈巡察意见,在客观评价大队各项工作的同时,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我队开展巡察提出反馈意见后,我队立即召开整改动员部署会,传达县委巡察整改要求,要求大队全体人员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决做到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扎扎实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改合力。大队为切实加强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由大队长夏福亮同志担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大队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内容及工作职责分别牵头开展各项整改工作。党总支定期研究整改工作,了解整改项目进度情况,形成合力,统筹协调,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做到善始善终,防止前紧后松,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定工作方案,确立整改目标。针对县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大队班子坚持问题导向,把提高政治站位放在首位,确立整改目标,把巡察做为加强交警大队全面建设的政治体检;把整改工作做为交警大队全面工作提档升级,对标一流的政治责任。把整改工作与“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长效机制,营造良好风气。大队整改领导小组建立全程督查工作机制,对整改问题的进度、质量进行全程督查,及时反馈通报;对整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的相关责任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问责,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同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将制度建设贯穿始终,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推动交管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整改销号。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不扎实”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大精神不及时、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在大队网站建立学习专栏,及时上传学习材料,要求全体人员按时学习;二是大队各部门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每周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全体民警辅警每周开展个人自学不少于五个学时;三是严格落实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在召开党总支会议、支部会议以及大队长办公会时,首先对上级工作部署和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

(2)总支、支部抓理论学习还不够系统,缺乏学习的自觉性。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了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对组织生活的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强化管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了年度党员理论学习计划,并按计划开展组织学习;三是大队所属第七、第八党支部分别于2021年3月4日、2021年1月25日、2021年3月31日召开了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和支部书记上党课等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

(3)没有将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平常,常态化学习保持不够。

整改情况:完善理论学习长效机制,自2021年2月开始,大队各部门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每周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全体民警辅警每周开展个人自学不少于五个学时。同时,大队考核办对全体民警、辅警每月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抽查。

2、关于“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思想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将党中央、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与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二是注重在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中体现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将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六稳”“六保”等重大决策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总结贯彻落实情况;三是每月开展一次工作例会,并于每周一召开一次周例会,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并加以整改。

(2)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案件自查自纠领导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部署,对近年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制定了自查自纠计划,对办理的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二是严格落实法制监督审核把关制度,每月对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每周通报案管室巡查情况,每月组织一次案件互查和案件点评;三是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与政法教育整顿工作紧密结合。

(3)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对帮助贫困户精准脱贫的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切实改进了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双包”责任,更加积极主动地在帮扶工作上发挥作用。二是坚持每月入户走访,并结合实际制定了一户一方案,切实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4月12日,泾县云岭镇靠山村贫困户卜良先在村干部的陪同下来到大队,将一面印有“心系百姓疾苦,全力为民服务”字样的锦旗送到工会主席黄保华手中,表达对国家政策和帮扶单位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的感激之情。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1)未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对意识形态工作未能及时、有效进行部署安排,无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总结和报告。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以夏福亮为组长,沈文华、王顺宗、古宏春、陈晓雄为组员的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和管理;二是制定了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认真研究部署工作计划及开展情况,按时撰写意识形态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2)未成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对意识形态领域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未能做到应学立学、应学尽学、应学必学,制定的理论学习制度没有将完善。

(3)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学习和贯彻,每周进行一次集体学习并对学习内容进行研讨交流;二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

(3)对设立的“泾县交警”微信公众号、微博和抖音号落实“三审制”记录不规范,网评工作记录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泾县交警”微信公众号、微博和抖音号“三审制”记录;二是规范了“泾县政务类、新闻类新媒体内容发布三审制”审批表填写制度;三是及时记录“泾县交警” 微信公众号、微博和抖音号下群众的留言和问题,并及时做出反馈。2021年共收到网友留言7条,回复7条,办结率100%。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

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

(1)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坚持大队长办公会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与交通管理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大队长夏福亮于2021年3月30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大队全体参加;二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大队各部门每月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学习;三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大队在2021年4月20日—22日对所有在职在岗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主要负责人与大队领导班子成员谈,领导班子成员与各部门负责人谈,各部门负责人与警组长谈,警组长与组员谈,共谈心谈话205人次,并计划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2)规章制度还不健全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建立健全议事、会议、财务和临时外出备案等规章制度;二是对未及时更新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清查和更新。

(3)制度执行力度不够,部分制度执行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完善各类规章制度,落实每月督查工作机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二是完善了制定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了大队领导每月2次谈心谈话工作机制。

5、关于“争先进位意识不强,形式主义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工作专班,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加强考核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调度;二是成立了考核、督察组,加强对各业务部门的日常考核。2020年度大队取得了全市交警系统考核第三名的好成绩,2021年1月份绩效考核取得了全市第一、2月份取得了全市第二的优异成绩。

6、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偶有发生”的问题

(1)财务制度不健全,审批权限不明确。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大队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二是对一次性单价超过1万元或批量超过1万元的办公设备等采购一律经过大队办公会研究,必要时需经总支委会议研究后,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2)财务报销制度执行不规范,财务报销资料不齐全。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大

日常监督检查,严格制度管理;二是坚决执行财务制度,规范报账程序和手续,今后凡涉及设备采购或大型维修、建设项目资金支付,须经大队项目小组签字验收,审计后,方可支付;三是按要求完成了榔桥中队相关建设的验收报告单。

(3)往来款长期挂账未进行清理,造成财务账面资产不准确。

整改情况:因涉及项目及单位较多,该项工作目前正在核对分析和清理工作中。

(4)大队工会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范了工会资金的使用管理;二是建立年度工会工作专题会议记录;三是明确了工会经费使用经大队工会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后,会费使用由工会主席审批。

(5)2017年-2018年大队工会组织活动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出现饮酒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工会活动制度,禁止工会活动期间用餐饮酒;二是大队主要领导与现任工会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2021年3月7日,工会组织登山活动,期间严格执行了工会活动制度,坚决杜绝了用餐饮酒行为。

7、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

(1)工作资料收集不全,缺失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各类工作资料收集、整理、保管制度。二是对缺失的部分材料进行了整理和补充。

(2)档案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档案管理制度,聘请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室进行归纳、整理;二是对大队各部门未及时归档的文件进行了整理归档;三是严格领导审批流程,先审批后盖章,再交至法制室。

(3)一般程序案件处罚交款率不高。

整改情况:因查处的涉及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较多,且上述违法当事人法律意识和交款意识较薄弱,影响了处罚交款率。我队专门制作了催交罚款通知书,并加强了与泾县人民法院的沟通,提高罚款催缴率。

(4)对治超工作主动参与性不强,治超卡点安全存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工作主动参与性;二是制定专职治超人员管理制度;三是已安排部分人员进行轮换,今后将逐步实行常态化人员轮岗管理制度,定期轮岗;四是已及时配备、更新发放警用装备14套,保障人员夜间执勤的安全。

8、关于“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配合上级督查部门细化日常监督,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值班备勤、纪律作风情况;二是注重专项监督,针对关键环节、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大队;三是强化政治监督,对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督查,对未学习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落实并加以检查;四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查民警违规违纪案件。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问题

9、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党总支的职责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转变思想观念,落实了党务、人事、奖惩、重要事项由总支委员会议事机制;二是转变工作作风,强调党建工作要“书记抓、抓书记”,改变了党建工作层层批转现状;三是加大对党建工作的学习力度,定期组织党务工作者开展各类学习;四是规范了党建工作信息上报流程,明确支部研究讨论的重要事宜需报总支委员会讨论研究。

10、关于“民主集中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未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党务、人事、奖惩、重要事项决策等由总支会议讨论研究决定,集体表决;二是明确了业务工作由大队长办公会讨论研究,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

(2)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财务支出监督制度,特别是对一把

手“三重一大”方面的监督。二是县局分管副局长许雁华专程到大队召开工作会,明确要求人、财、物方面,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开会研究、讨论;三是凡一次性超过1万元的大额设备采购等经由集体研究决定。

1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1)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了党员对组织生活的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党员弄懂组织生活会议程;二是规范了组织生活会流程,积极开展讨论、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三是规范整理组织生活会材料,统一装订保管;四是针对指出的具体问题,认真进行核查,形成了情况说明材料。

(2)阵地建设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充实各类报刊、杂志和书籍;二是及时公开党费收缴、工作计划等信息,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三是规范和完善了红黄榜建设。

(3)党组织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形成了情况说明报总支委员会;二是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党组织会议流程和会议记录要求。2021年度第八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两次、党员大会两次,均严格按会议流程召开,未出现记录不规范情况。

(4)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多以组织学习文件为主。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二是利用“学习强国APP”,每周开展党员学习;三是开展了为期40天的春运志愿服务主题党日活动。2021年春运志愿服务主题党日活动中,总支、第七、第八党支部全体党员在一线各执勤点充分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党务干部对党建业务知识掌握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指出的具体问题,认真进行核查,形成情况说明材料报大队党总支;二是开展了专项学习,使党务干部明确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要求。

12、关于“党员队伍建设缺少规划,发展党员审核不严”的问题

(1)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未有效发挥,凝聚力不强,对年轻干警吸引力不大。

整改情况:把党员的发展和培养作为支部的重点,鼓励辅警特别是年轻辅警积极参与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学习党建知识,目前已有6名年轻民警、辅警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已有入党积极分子2名,预备党员1名,其他人员正在按要求开展考察、审核工作。

(2)对发展党员的材料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指出的具体问题,认真进行核查,形成情况说明材料上报党总支;二是压实党支部责任,明确支部书记责任,加强了党员的材料审核,坚持把考察教育贯穿党员发展的每个环节。

13、关于“干警队伍老化现象较为严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人才严重短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局为大队分配了2名年轻民警;二是调整部分年轻民警、辅警到农村中队,优化一线警力配置;三是组织民警和辅警岗组长40余人次,分别到黄山市、湖州市长兴县、德清县及杭州市桐庐县等周边县市大队开展交流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三、强化责任落实,巩固整改成果

(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续引深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员民警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教育广大党员民警辅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对于基本完成的巡察整改事项,持续巩固深化,及时组织“回头看”。对于继续推进的巡察整改任务,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措施,抓紧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从严管党治警活动,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对已经制定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高规章制度执行力、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