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建立考评激励机制 着力铸造巡察“利剑”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时间:2021-06-02    点击量:4406 次  

“巡察是对被巡察党组织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也是锻炼培养干部的‘大熔炉’。在巡察实践中,我接受了教育,锤炼了党性,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都在短时间内得到了明显提升,还被评为‘2020年度优秀巡察干部’。”参加过两次泾县县委巡察工作的一名年轻干部激动地说道。

近年来,该县不断探索完善巡察监督体系,切实在巡察队伍建设上下功夫,研究制定《泾县新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参与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着力破解巡察干部抽调难问题,充分发挥巡察岗位锤炼培养干部作用。此外,该县还从纪检、组织、财政、审计、农业、工程建设等领域选调优秀业务骨干组建巡察工作人才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着力提升巡察质效。

为进一步激励巡察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充分调动和激发巡察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规范化开展巡察工作,该县探索建立了考评激励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出台《泾县优秀巡察组、巡察干部、巡察报告评选办法》,对优秀巡察组、巡察干部和巡察报告分别设置了评选依据,重点突出政治素质及巡察质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选出2020年度5个优秀巡察组、12名优秀巡察干部和6篇优秀巡察报告。

“通过探索建立巡察工作考评激励机制,给予优秀干部充分肯定,让每一名巡察干部特别是抽调干部都能感受到归属感和获得感,既能鼓励干部积极参与巡察,又能倒逼巡察干部勇于担当作为,激发工作动力和活力,为更好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提供组织保障。”县委巡察办主任方臻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