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出台20条措施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1-12-30    点击量:4754 次  

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近日,泾县县委印发《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紧密结合我县实际,提出4方面20条举措,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为加快建设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泾县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措施》明确,要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提出突出对“一把手”的全面监督、加强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监督等7项举措,要求进一步织密监督之网,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严格落实《泾县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制度》,安排一定比例的下级“一把手”在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等现场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上级党委(党组、党工委)请示报告工作;建立完善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谈话机制;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处置,对反映“一把手”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优先排查处置;健全完善巡察制度,紧盯“一把手”,推动巡察监督更加精准、规范、有效。

《措施》强调,要坚持常态长效,强化对同级领导班子的监督,提出落实“一把手”管班子带队伍责任、严格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等6条措施。要求“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相互监督、解决自身问题;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进一步健全党委(党组、党工委)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严格履行纪委书记谈话提醒职责,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发现存在重要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报告。

《措施》指出,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提出压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严格“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选拔任用的组织把关等7条措施。要求党委(党组、党工委)要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严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加强领导干部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持续优化“会前严格审核把关、会中全程现场监督、会后加强整改监督”的全链条监督模式;强化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党委(党组、党工委)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要抓好问题整改、以案促改,把查办案件和以案促改作为着力点,推进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党风政风监督室 严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