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1-05-20    点击量:12279 次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9月22日开始,对县房管中心进行了巡察工作。2021年1月2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召开了巡察情况反馈会,向县房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我中心认真严肃对待、态度端正、诚恳接受反馈意见,把整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最主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月26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布置会,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巡察整改清单,落实分管领导,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条逐项抓落实,扎实完成各项整改落实任务。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

针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我中心进行逐项梳理、深刻

剖析,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不足,进行认真自查、自检、扎实整改,确保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保证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抓好落实、注重时效

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定期召开整改推进会,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对反馈问题实行督导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及时到位。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中心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完成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政治意识不强,学习开展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3月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学习计划,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应学尽学。二是2021年3月起在组织集中学习时,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将中央及省市县对房地产行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文件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并要求干部职工深入领会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全面贯彻落实。

2.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不扎实。

整改成效:2021年3月结合党支部2021年学习计划,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学习计划一项重要内容,补齐补足未开展的主题教育内容,不断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2021年4月13日,召开了房管中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会。2021年2月,召开了党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了党员民主评议。会上大家认真查摆个人在政治、纪律、品德、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相互提高的目的。

3.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工作缺位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3月已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理论学习中心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的重要内容和房管中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并将研究部署和检查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内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跟踪、年终有总结。二是深入贯彻学习中央省市县和县住建局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聚焦“四个泾县”建设,全力实施“五大会战”。三是2021年3月起将学习网络意识形态知识纳入单位党员、干部学习日常集中学习内容,成立网评员队伍,明确网评员岗位职责,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弘扬正能量。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严格要求填写《泾县政务类、新闻类新媒体内容发布“三审制”审批表》,制度建立以来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15次,均执行撰稿人初审、股室负责人二审、分管领导终审方可发布。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2月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方针,突出对重点股室、关键岗位的监督。抓实组织日常监督,发扬党内民主监督,畅通监督渠道,注重社会各界监督。二是2021年2月已建立党政联席会议机制,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2次,结合干部职工大会开展党风廉政教育4次。三是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部门工作的同时,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2021年3月,中心分管领导分别组织分管部门干部职工学习房管中心《政府权力廉政风险点》并开展讨论,以不断强化中心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意识,并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作风纪律教育。对党员、干部职工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经常、反复出现的同一问题,开展组织提醒谈话8人次,教育引导、督促纠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四是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2021年3月起已2次在组织集中学习时,将本单位和房地产行业内的违纪违法案例作为重要警示教育内容,教育警示广大干部职工,严格自觉自律,不断增强自身免疫力。

5.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成效:一是提升审核意识和专业水平,干部职工特别是财会人员财经制度观念进一步树立,财经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已修定完善财务报销管理制度,报账支出进一步规范,相关经办及审核人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报销流程和要求执行,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严格按照《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皖工发〔2018〕3号)文件精神执行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杜绝超范围开支,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挤占工会经费。二是落实往来账核销工作。财务人员及时对往来账进行了认真梳理,并经3月5日党政联席会研究,与安徽丰元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业务合同。事务所于3月进驻单位帮助进行往来款的核销清查工作。三是健全资产清查领导机制,稳步推进资产清查工作。我中心已聘请了安徽丰元会计师事务所对我中心固定资产开展清查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公租房租金收缴台账,明晰公租房租金收缴情况。2016年已对物业公司用自制收据收取公租房房租进行了清查制定了台账。

6.房管工作效率、质量有待提高。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3月已完成2020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诚信档案管理工作,考评结果已公示。已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研究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的通知》,已完成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管理基本信息公示工作,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守信行为信息和失信行为信息采集公示和运用工作。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及业务指导力度。分别在政府网站和房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经纪机构备案信息。4月8日召开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学习,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服务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解决,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季度定期巡查。3月16日-19日对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了第一季度巡查,印发《泾县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2021年第一季度常态化巡查情况通报》(泾房〔2021〕29号),对检查中发现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不规范或不在岗问题,要求其及时整改。印发《泾县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工作流程》(泾房〔202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通知》(泾房〔2021〕11号),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领域管理和引导。建立联动机制。3月17日主动对接县市场监管部门,将《关于我县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情况的告知函》(泾房函〔2021〕1号))通报我县房地产中介机构名单的同时,书面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对“黑中介”采取核验经营范围或吊销营业执照。推动现有的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全部备案,使其合法经营、诚信服务,从而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正在加快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软件的调试工作,预计2021年6月投入运用。2021年3月已组织召开由各商业银行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泾县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加强我县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完善资金监管系统事宜进行了讨论。并对即将运行的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系统进行了讲解和模拟操作。我县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系统上线后,可对房屋交易资金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实现无缝对接,防止交易资金被挪用、转移,保证专款专用,保障了广大购房人的权益。四是2021年3月对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现场进行了专项检查。对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下达了“检查问题反馈单”,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完成,督促开发企业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文件规定公示相关政策、信息,维护广大房地产消费者知情权,严肃查处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五是3月9日、4月25日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了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强化自身素质,提高业务知识和司法协助工作水平。

7.物业管理待加强。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3月研究印发了《关于开展住宅项目物业服务质量年度考评的通知》,结合物业服务季度巡查工作,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对各项目服务质量的考评,考评结果运用和物业服务企业评先评优、参与项目招标采购挂钩,现已完成住宅项目2021年第1季度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强与人防管理部门的配合,规范对人防车位租赁管理,督促开发建设单位依法依规使用人防车位。二是2021年3月起建立住宅小区具备成立业主大会及推选业委会条件的,每年2次的定期通报机制,加强与泾川镇及社区对接,协调依法依规及时指导成立业主大会及推选业主委员会,对已到届的业委会及时指导按期换届。现已完成通报1次,协调推进国际花苑、御溪相府、一号地安置房等3个小区召开首次业主代表大会及推选业主委员会,指导林苑、泾秀苑等2个小区已到届的业委会及时按期换届。

8.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不尽心。

整改成效:一是将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列入近期重点工作之一,2021年3月起成立工作专班,印发《关于成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成员职责,研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清理工作,形成《关于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工作的请示》《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相关制度和机制。二是2020年11月,协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代管银行聘请第三方单位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历史账目进行清理,目前完成70%的历史数据迁移导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工作。三是2020年12月,突破自身财会人员缺乏瓶颈,聘请第三方会计结算服务,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严格落实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立账户,并按幢、按户设置明细账目,落实记账到户,结息到户,使用分摊到户。四是2020年12月提请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交存范围,转变交存方式和标准,确保新建商品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交尽交。2021年3月赴郎溪县学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经验工作,研究通过拟公开采购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控制价清单编制、监理、结算审核服务和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零星维修工程,加强使用过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保障物业正常维修、更新和改造,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已进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9.公房运营管理混乱、资产收益受损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国有房产管理工作,3月19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公房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管理。2021年3月已完成单位管理公房面积复核,并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商请办理不动权产证,现正在按照要求收集公房房产来源证明。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城内10处有安全隐患的危房维修进行控制价编制,并纳入2021年度招标维修计划,现已在逐步招标维修中,计划2021年底完成改造工作。对城区内东街巷21号等5处倒塌公房进行房屋面积复核,并报请县财政局做灭失处理。对各乡镇公房进行土地及房屋面积丈量复核,现完成面积复核汇总工作。下一步将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闲置资产盘活处置工作通知》的要求,将房管中心管理的乡镇闲置公房汇总上报县政府移交乡镇管理;对乡镇营业类公房产权登记后进行公开拍卖。2021年3月已向县发改委报告要求调整直管住宅公房租金标准,其工作人员已在周边城市进行调研,并进行公房租金价格成本核算中,待审批后给予答复。2021年3月已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城区内72处营业类公房进行拍租价评估,现已完成价格评估工作,上报财政部门批准后,通过拍卖进行租赁权公开竞租。三是已建立公房承租对象年度查验机制,实时掌握租赁房产情况,规范租赁合同管理,在测绘部门的配合下,开展了公房各项数据的复查工作,对公房的建筑面积、坐落号、租户身份证及联系电话等信息逐一现场复查汇总,加强公房租户信息日常更新跟踪制度,确保租户信息准确、有效,每年年底做一次变更汇总,结合此次直管公房租金调整时机,全面摸排租户信息,补全租户资料。请单位法律顾问重新制定规范的租赁合同文本,统一租赁合同签订起始日,强化租赁方和承租方的权力和义务。四是截止2020年12月31日,收取租户2020年度租金800341 元,截止2021年3月26日除6户租户按照法院判决书执行外所有租户2020年度租金收缴到位。

10.保障房管理松散。

整改成效:一是西苑小区两户其中1户已完成复核手续,另外1户因其家庭状况较为复杂,多次电话联系拒接、上门核实无人在家,目前正在积极联系其本人。《公租房申请表》《劳动合同》《养老保险通知单》中申请人工作单位不一致情况,原因是:该户申请时在安徽越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租期间考入县城投公司,后期因工作需要借调至县住建局工作,目前该户已提交资料办理复核手续,另一户因机构改革机构名称发生变化,工作性质未变,经复核符合续保要求;9户保障对象因购房等原因已退出保障。对西苑小区未办理复核的32户保障家庭重新进行了复核,符合续保要求。二是对公租房租赁保证金退还服务意识不强的工作人员进行告诫约谈,加强工作责任心和为民服务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正在对承租户档案信息进行系统录入,完成后,逐户开展信息核对,截止目前,已完成档案信息录入约2000户,完成比例82%。

11.机关管理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3月完成修订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对工作人员工作日迟到、早退等现象规定在经济上实施处罚内容进行删除,加强工作人员思想教育,与年度考核、岗位晋升、奖励性工资发放、评先评优挂钩,切实提高干部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二是4名离岗职工已自2021年2月1日返岗上班。对其中一人在离岗后2012年3月至2018年6月在白蚁办工作每月另发放补助进行核算,并对其进行谈话。鉴于该职工个人身体及精神健康状况和家庭困难,形成分期退还方案。三是根据公房和编外人员管理现状,2021年3月已委托第三方公司申请办理“泾县房管物业经纪有限公司”企业注销登记。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2.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严。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3月起将“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纳入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重要内容,并组织讨论发言,用房地产领域和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推动教育警醒再深化。二是对单位原职工黄某某多发放基本生活费和工资进行核算,并函告黄某某限期退还多发的基本生活费和工资,并做好通过司法途径追偿准备工作。举一反三,对涉嫌刑事犯罪的编外人员胡某做出暂停基本生活费和奖励性福利性待遇发放处理。

13.对党建工作不重视,虚化、弱化。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3月已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坚持围绕服务抓党建、促业务,做到党务、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不断提升房地产管理和服务水平。为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2021年1月,我中心通过改进商品房管理系统软件,将原来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办结、纸质合同报送审核备案两个办理流程合并为一个流程。购房群众与开发企业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经审核后,《商品房买卖合同》会自动生成已在我中心备案的二维码图案,从而实现了购房群众购买商品房相关手续的不见面办理。2021年4月已完成支部专职副书记选任和支委换届选举工作,2021年3月已完成党务公开栏、“党小组之家”宣传牌、“学习园地”确保各项党建活动有力有序开展。二是2021年3月起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党员管理“红黄榜”更新,38名党员的“一句话承诺”上墙公开,规范和完善了党建资料档案。三是2021年3月起强化支委成员的履职意识和能力,积极思考如何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本职工作、业务工作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3月16日中心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突出学习重点,深刻领悟党的领导地位和坚强核心,深刻认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四是从思想上认识“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性,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1年第一季度已组织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4次支部委员会,组织上1次党课,党小组会召开3次会议,“三会一课”制度化。五是已完成2021年度党费核算,并已收缴至2021年4月。经核对,2017年、2018年党费已足额上缴。已查找到2016年党费收据,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告诫约谈。

14.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整改成效: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择优,民主集中制等原则。2021年3月5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修订了《泾县房管中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中层干部任免、岗位调整、岗位晋升、评先评优等,必须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办法修订以来,2人次中层干部任免调整,4人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优,均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三、努力方向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这次整改,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起色,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更加深刻的认识到整改工作只是一个开始,离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从班子和支委成员抓起,进一步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和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房管中心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定期不定期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全面落实整改要求和整改任务。

(二)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标本兼治。以这次巡察整改自查自纠工作为契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高标准、严要求加快推进整改工作落实。面对难点问题,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抓重点,抓突破,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坚持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全面整改,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

(三)强化纪律监督,坚决拒腐防变。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强化重点工作敏感领域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在监管下运行,阳光下操作。认真汲取近年来身边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深刻教训,以规范化的制度和健全的监督机制,筑牢纪律的防线、守住忠诚的底线、不越制度的红线。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影响,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勤俭办事原则,公务活动中严格执行标准,不搞铺张浪费,力求把每一分钱用到刀刃上。自觉从小事抓起,从点滴做起,管好嘴、手、腿,不取不义之财,不受无功之禄,不去不净之地,不交不正之友。

(四)狠抓自身建设,强化作风管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也永远在路上。从党支部班子成员做起,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把勇于担当作为考量责任的检测仪、衡量能力的试金石。凝聚加快发展共识,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自觉树立和维护房管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推动我县房地产事业健康稳定发展,为实施“五大会战”、加快“四个泾县”建设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366563;电子邮箱:ahjxf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