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1-05-26    点击量:19515 次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1月2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股室和责任人,明确整改工作内容、时间、要求,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政治处),具体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班子积极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在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把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按照“归口负责”的原则,以“一对一”交办单形式交办到责任人和部门,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泾县司法局党组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同时,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列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牵头领导、责任股室,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四)层层带动示范,级级传导压力。局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进行协调、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股(室)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股(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经过三个月集中整改,全局上下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不断提升,切身体会到巡察既增强了党组抓从严治党的压力,又帮助我们从政治上找差距、思想上找症结、工作中找问题,非常及时,十分必要。我们将以巡察整改为抓手,举一反三,进一步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紧盯巡察反馈问题,对号入座、对症下药,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不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系统、不深入问题。

(1)政治意识不牢。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围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制定了具体学习计划表,集中学习频次较以往更密,内容安排丰富,目前已开展集中学习9次。 二是开展交流研讨5次。围绕政治理论、党史学习,听廉政报告、党课报告,“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义”等方面开展研讨,共安排交流发言12人次,提交研讨材料90余篇。

(2)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局党组狠抓机关干部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制定《泾县司法局党史、队伍教育整顿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突出法律法规内容的学习。在坚持周一早学习制度的基础上,加大集中学习频次,每周安排集中学习2次。二是按计划组织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集中学习。目前已学习《社区矫正法》《人民调解法》《行政处罚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通过学习,机关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依法办事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2、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作为不够问题

(1)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成绩不理想。

整改成效:一是持续发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既抓好“规定动作”,又做好“自选动作”,推动出台了《全县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等法治领域重要文件。二是通过召开依法治县办工作会议,压实考核任务,各责任单位认真报送考核资料,进行汇总完善,并及时掌握考核动态,加强与市局沟通协调掌握考核情况。三是全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涉法案件化解等方面实现“六个100%”,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四是将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改革涉及单位改革任务完成情况体现在2020年全县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中;将推动完成五大领域改革纳入2021年度全县司法行政建设工作要点。五是2020年依法行政考核位列全市第五,2020年度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考核位列全市第一。

(2)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不力。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以来,以“法律六进”为抓手,利用普法节点,切实抓好对县直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进机关、进单位。1月29日,组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宣城市举办第一期领导干部法治讲坛。2月18日,我县组织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全县共1529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参考率达100%。在县行政服务大楼展播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视频、摆放法治宣传展板。5月11日组织县30余名机关干部参加法院旁听庭审活动。进学校。3月5日上午,组织县城关四小学生到泾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3月18日下午,县城关五小邀请县市场监管局公职黄志亮律师到校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知识,现场发放宪法、民法典等宣传资料300份。4月15日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组织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进社区。3月4日上午,县直有关单位在皖南第一街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发放《宪法》、《民法典》、《传染病防治法》等法治宣传资料4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9人次。3月22日上午,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水利局、县法院、县司法局等部门在县红星广场、荷花塘等居民密集地开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的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发放了公益诉讼检察宣传手册、节约用水宣传卡、《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宣城市灌区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4月8日县司法局联合县文明办赴泾川镇幕桥社区开展“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内容的宣传与座谈,宣传“高空抛物”入刑的相关法律法规,赠送社区相关宣传册页200余份。进乡村。联合县民政局在各乡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共有8个村居被命名为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月21日,县司法局、县法宣办到桃花潭镇菥荻村开展法治座谈会,针对菥荻村即将开始的并村工作进行了法治指导。琴溪司法所所长陈小宝作为琴溪镇赤滩村兼职法治副书记结合生活中的实际案例,针对村民关注的房产纠纷,子女赡养、继承等法律问题进行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吸引了广大村民特别是老党员同志参加,普法效果显著。进企业。3月4日,县司法局联合县妇联、县税务局到县开发区信达工贸有限公司开展三八维权送法进企业座谈会,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将新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的抢夺公共交通车辆方向盘入刑内容制成宣传贴画,联合县交运局组织普法志愿者向客运公司工作人员发放,并粘贴在公交车、旅游车等车内醒目位置,对司乘人员起到安全意识方面的警示教育。4月9日,县司法局联合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来到泾县云岭锅巴厂开展“泾县政协委员送法进企业”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发放《传染病防治法》、《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册页200份;法官、检察官现场答疑解惑10人次。二是推动以县依法行政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催报<关于深化全县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泾政办〔2020〕28号)落实情况材料的通知》(泾府法领办〔2021〕1号),全面摸清全县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底数情况,目前全县25个主要行政执法单位和11个乡镇均明确了法律顾问。

3、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积极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于2021年3月25日与安徽省现代心理学研究院签订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采购合同。让专业人做专业事,提升教育矫治专业化水平,4月份正式施行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4月22日,由研究院特邀教授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展开《学党史,开新局》红色教育活动,并展开心理测评工作。二是于2021年2月1日、2月9日、3月21日、4月29日分别召开月度社区矫正例会,进行每月矫正情况分析和工作部署。4月份开始筹备一季度结束后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检查,计划于5月11日起由局领导带队赴各司法所进行工作检查。三是由局领导班子带队,于2021年2月9日实地走访帮扶7名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四是于2021年3月15日进行社区矫正法业务培训,后续每季度持续开展业务培训或岗位练兵活动。五是目前已与公检法职能部门确立社区矫正分管领导及联络人员名单,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主动对接,加强日常衔接工作。计划6月前召开县社区矫正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六是于2021年1月8日、1月22日、1月28日、2月25日、3月31日在县社区矫正中心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教育、时事政治教育、红色教育等多题材教育活动。同时开展队列训练等强化矫正对象身份意识,规矩意识。4月8日、4月14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赴烈士陵园缅怀先烈,打扫园区卫生、观看“红色电影”系列活动。

4、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不精细

整改成效:一是分别于3月17日、3月31日,召开全县律师集中教育学习。二是3月31日召开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会暨同行评估,开展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日常一案一查,及时整改。三是4月15日对已办结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进行电话回访,征求群众对案件办理的满意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对财政管理重视不足,专项资金监管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从2021年开始,通过设立独立账簿、套装,独立经济科目,将民生工程法律援助专项资金独立监管,按年度准确记载法律援助资金。中央、省级配套转移支付及地方配套收入,单独反映法律援助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严格规范账目管理,做到专项资金监管到位。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财务主管、记账、复核、制单等岗位分别安排专人,不再为同一人。三是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批制度。自2021年初开始,我局要求差旅费审批单必须详细注明出差明细事由,不得简写,并分别由股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审核,才予报销。严格把控差旅费报销手续。四是经局领导批准,请专业会计人员将不合规定的财务资料重新整理,按规定重新登记造册,对往年累计的科目余额及时进行清理。五是局工会将2018年-2020年收入支出建立明细账及总账,从2021年开始,按规定登记明细账,对于超范围开支现象,我局作进一步调整。

6、机关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成效:一是2021年2月1日,局办公室在机关早学会上领学请销假、外出备案制度,重申请销假审批手续和外出登记备案手续。平时常态化提醒。二是进一步强调着装管理,自巡察整改以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法律服务平台值班人员,严格按规定着制式制服,局分管领导不定期开展督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7、对党建工作抓紧抓实不足

(1)领导班子抓党建意识不强,以上率下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3月9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了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并将党建工作纳入了2021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3月12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二是2021年1月28日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并进行自我批评,其他党员逐一进行批评。三是2020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针对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重视不够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组织生活会召开不严肃,红脸出汗不够、辣味不足。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2021年1月28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党章党规和群众意见,组织党员进行深刻的自我剖析,并按只谈问题、不谈成绩的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在会上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评选了1名优秀党员。二是局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派驻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分别上了党课。

8、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

(1)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不够全面。

整改成效:2021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除了对司法局开展正常的节假日值班值守情况的督查外,还对司法局的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了业务方面的专项督查,通过督查推进了司法局工作有序推进。

(2)工作落实不够。

整改成效:2021年加强对司法所的监督力度,到各司法所开展日常的工作监督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督查,提高司法所负责人的工作主动性。

(3)派驻机构优势未充分发挥。

整改成效:充分发挥派驻作用,对司法局的民主生活会、“三个以案”、中央巡视安徽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推进各项管理制度有力执行,增强了全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9、联络指导律师党建工作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4月1日到安徽桃潭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安徽皖盛律师事务党支部、律师联合党支部检查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3月31日到联合党支部参加该支部组织生活会;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业务指导,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二是3月31日召开全县律师集中学习,学习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律师执业警示案例,观看了《中国共产党百年述职报告》教育视频等,分管副局长吕庆鹏同志作专题党课报告,组织律师开展学习教育培训,进行业务指导。5月13日,召开律师事务所主任及支部书记会议,对各支部党建工作作出安排。三是3月至10月通过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开展律师队伍教育学习。四是组织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公益活动等,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示范和党员先锋作用。1月13日、2月4日前往桃花潭、丁家桥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3月4日到中心花园、信达工贸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法治宣传活动;5月1日安徽桃潭律师事务所慰问环卫工人。

三、坚持常态长效,全面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把整改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抓好督办;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创造条件,加以解决。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制度执行。以已建立完善的制度来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的日常工作行为,同时,加强对干部日常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工作效能和廉政风险防控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三)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全局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031428;电子邮箱jxsf88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