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法院: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1-12-31    点击量:15930 次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12月24日下午,泾县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谢振和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潘军孝对泾县法院2020年以来晋升人员和新进干警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

谢振在谈话中要求法院干警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从严要求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把好关、担好责,在岗位上履好职、走好路,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全体干警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要做到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二要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做理论强、业务精的“行家里手”,敢于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要加强自律,筑牢清正廉洁的底线思维,把权力当成一种责任,把守纪当做一种定力,把廉洁当成一种习惯,保持为政清廉、工作勤勉、公平正义的良好作风。

潘军孝代表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全体干警要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各项工作纪律。领导干部要带头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切实做到清正廉洁、秉公用权,要主动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中,共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工作环境。

最后,参加谈话的干警们一一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在今后要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立足本职,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严格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要求,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法院 卫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