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泾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2-03-03    点击量:28199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16日至8月2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0月28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的问题。

(1)关于“思想不重视问题”整改情况。

制定完善泾县统计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分别于2021年11月、12月、2022年1月份规范开展了三次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并长期坚持。

(2)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不合理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县委宣传部印发的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统计工作特点制定县统计局2022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紧跟形势动态增加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合理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把最新理论、政策及时纳入学习内容。

(3)关于“理论学习结合不紧密“问题整改情况。

将理论学习同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已开展的理论中心组学习中,紧密联系统计工作,分别增加学习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2年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等文件、会议精神,切实增强理论学习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实际作用。

2.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4)关于“部分重要事项未经局党组会研究讨论决定”问题整改情况。

全面落实“三重一大”等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开展重要活动、出台重要文件均要求通过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8次讨论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

(5)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共召开党组会议8次,讨论议题参会人员均发表意见、建议表态,主要负责人均执行“末位表态”,同时规范党组会议流程和内容记录,充分体现民主决策。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整

改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2年度工作要点,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将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列入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进一步完善《县统计局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县统计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措施,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意识形态专题分析研判,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总结、党建述职报告以及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重点工作内容。

4.关于“统计法治意识不强”的问题。

(7)关于“法治宣传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建设,每季度专题研究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统计法治工作专题汇报,充分结合大型普查、统计调查、统计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和日常走访工作,加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特别加强对《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3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的学习贯彻,切实做到内化于心,指导日常统计工作实践。

(8)关于“统计执法规范不健全”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市统计局印发的《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要求制定完成《县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并按《检查规范》要求及时完成各类统计执法工作。

(9)关于“统计执法力量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努力充实统计执法力量。要求符合报考统计执法资格证人员全部报名参加,积极备战统计执法证考试,加强学习培训,组织模拟考试,争取尽快取得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条件。二是加强统计执法力度。积极主动邀请市统计局到我县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执法流程,完善执法检查档案,指导帮助企业依法统计。

5.关于“政务公开工作不规范”问题。

(10)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问题整改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定专人负责,对县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上县统计局法定主动公开内进行全面自查梳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公开县统计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分工情况等信息内容。

(11)关于“内容更新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

对人员调整、机构职能等信息进行全面核对,及时更新内容,对机关工作人员明示牌进行撤除更换,由固定式明示牌更换为活动式明示牌,便于及时更新。

(12)关于“公开内容不一致”问题整改情况。

经自查,根据《关于公布泾县县乡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21年修订本)及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修订本)和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修订本)的通知》(泾政〔2021〕13号)文件精神,我局行政处罚权力由一项调整为三项,且政务公开机构简介栏目为年度更新栏目,因工作人员调整等因素,未更新此栏目,已对情况进行说明并修改完善栏目中的内容。

(13)关于“公开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严把公开信息审核关。关于主动公开信息文种错误的问题,对问题文件相关起草人、审核人进行批评教育,按要求修改完善问题文件并重新发布,同时组织参加全县公文写作及公文办理程序相关知识和规定的学习,要求规范制作公文,加强审核,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4)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要内容落到实处。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县统计局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县统计局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党委 (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切实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研究重大事项或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

(15)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切实履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在部署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部署、同组织实施、同检查考核,及时制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并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有效落实。结合党史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情况,坚持抓早抓小,对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指正,切实做到早告诫、早纠正。

7、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思想松懈”问题。

(16)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思想松懈”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源头治理责任,经常性地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及时研究制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二是细化股室内部人员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泾县统计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做到人手一册、经常学习,积极构建切实可行的防控、预警机制,做到防微杜渐。三是经常性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及时学习传达县纪委有关效能建设及违纪违规方面的通报,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部职工,坚决守好党纪国法的红线与底线。

8、关于“监督重点不突出,形式单一”问题。

(17)关于“监督重点不突出,形式单一”问题整改情况。

增强监督的主动性,全程参与县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制定;开展常态化监督,对县统计局元旦、春节节假日期间开展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检查;积极开展统计造假源头防控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2022年度统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预防造假行为的发生;督促县统计局建立网络安全防火墙。        

9、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18)关于“计划总结照搬照抄”问题整改情况。

由分管领导约谈问题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规范各类计划、总结、报告的撰写与审核,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收集、汇总各股室与个人的各类汇报材料,要求股室与个人材料需经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方可交办,重要工作计划、总结和报告需通过党组会议集体研究修改完善后定稿,杜绝出现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内容中出现雷同表述或过时政策、规定及工作表述,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各项工作安排及开展情况。

(19)关于“制度修订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

完善机关相关管理制度。修订完善2017年印发的县统计局六项管理制度,制定“钉钉”考勤管理制度,明确机关考勤奖惩,修订统计分析、统计信息奖励办法中违反上位规定的等内容。

(20)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规范各类会议记录内容,要求会议记录人员做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签到,规范完整记录会议各项议程,包括学习传达的重点内容、意见发表和相关要求等内容。

(21)关于“办公电脑安装非公务软件”问题整改情况。

对办公电脑安装非公务软件问题进行自查清理。对所有工作人员电脑上储存的与业务工作无关的软件一律卸载,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学习网络安全等相关纪律、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泾县统计局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巡察期间已作为立行立改问题整改到位)。

10、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问题。

(22)关于“公务接待支出不减反增”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泾县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审批和报销,接待对象来局开展公务,原则上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就餐,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按规定标准接待。

(23)关于“超标准安排工作餐”问题整改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工作餐超标准报销费用及时予以追缴,认真梳理历史账目,严格对照标准开展自查,并将自查出的违规报销一并上缴至财政局指定账户,并引以为戒,加强相关制度学习,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24)关于“超人数陪餐偶有发生”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接待对象人数,安排自助餐或者桌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11、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25)关于“超范围报销差旅费”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财务支出管理,对于明确规定不予报销的开支项目,一律不给报销,谁报销、谁负责。对巡察中指出我局党支部组织党员赴南京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违反规定超范围报销住宿差补予以追缴并上缴至财政局指定账户。

(26)关于“2016年12月支付农业普查宣传费5000元,无相关费用明细等必要附件”问题。

已完善补充2016年12月支付农业普查宣传费相关费用明细等附件,并要求机关工作人员整理完善附件,加强审核、规范报销。

12、关于“资产管理意识有待加强”问题。

(27)关于“资产管理意识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情况。

完善固定资产核销调拔。完成原办公场所调拨给县信访局空调、会议桌,座椅、雨棚等固定资产核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办公室、财务等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严格落实固定资产采购、登记、核销等规定和程序。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3、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28)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局党组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局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完善和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局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逐项抓落实,切实做到党建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任务有落实。二是以完善的规章制度促进组织建设。按照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按时开展支部换届工作,推选党性原则强、党建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任支部书记,切实强化对机关党建的组织领导,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制度。

1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2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精神,领会文件和会议精髓,为高质量地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二是会前把好领导班子剖析材料及个人发言提纲审核关,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得以“不够”、“加强”等字眼代替“批评”的现象,真正地体现出“辣味”,达到促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15、关于“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及时”问题。

(30)关于“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

对2020年审计核查发现的局机关财务列支工会活动工作餐费予以追缴并整改到位。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成相关人员加强对各类经费支出相关政策、规定的学习,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102556;邮政信箱:泾县财富南路与贺村东路交叉口泾县农村商业银行大楼11楼;电子邮箱:359723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