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泾县残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2-05-05    点击量:32663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3日至12月1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月1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动整改

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工作任务,根据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县残联及时召开党组会,明确巡察整改工作职责,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业务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残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定期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党组会、理事会等会议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齐心协力抓好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整改到位。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及时制定了《中共泾县残联党组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县委巡察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按照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领导、整改责任部门“四明确”的要求,明确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牵头负责,并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整改工作实行菜单式、项目化精细管理。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紧盯巡察反馈问题,对号入座、对症下药,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不系统”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党组会、理事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大会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并开展研讨。巡察反馈以来,共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7次,开展研讨2次。二是制定党组中心组和支部学习计划,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交流研讨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三是在全县残疾人工作培训暨惠残民生工程调度会上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学习。四是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同时,结合实际部署工作,做到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来指导残疾人工作。

2.关于“服务残疾事业用心用情不够”问题

(1)鼓励扶持残疾人就业力度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对全县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就业情况和需求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了残疾人就业登记台账,为精准掌握残疾人就业情况和全面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依据。二是走访7家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和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对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调研用工需求进行摸排,并依托县人社部门举办了一场线上残疾人专场招聘会。三是根据上级残联下达的培训任务,计划在年内对80名残疾人开展技术培训,扶持85名残疾人创业就业和11个“阳光大棚”项目。

(2)服务意识有待加强。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系统比对排查,对306名逾期未换证的残疾人分别造册下发至乡镇,要求乡镇在3月25日前完成换证任务。二是对原目测办证的残疾人换证,采取组织到县医院统一评定换证和邀请宣城四院医生上门评定换证等形式开展。三是对原非目测办证的残疾人换证,由乡镇收集申报材料交县残联,统一进行换证。截至目前,306名残疾人换证工作已完成,换证率达100%。

(3)部分工作未能按要求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根据残疾人实际需求,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在蔡村镇上胡村、昌桥乡泉水村增设了2个残疾人工作站。二是2020年、2021年各类残疾人技术培训均按照要求在年内按时按量完成了培训,2022年残疾人技术培训将按照上级下达的培训计划在年内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3.关于“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有缺位”问题

(1)落实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安全管理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了《泾县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内容涵盖食品、教育、康复、消防、卫生等安全制度以及工作管理机制。二是2022年3月15日,对泾县两家定点康复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检查;2022年3月25日,县残联会同消防、卫健委、教体、市场监管等部门再次对定点康复机构展开联合督查,确保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安全有序。

(2)惠残助残政策宣传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在2021年12月19日,县残联组织开展惠残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活动;2021年12月21日,参加全县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活动;在全国第23个“爱耳日”期间印制最新版《精神残疾预防》《视力残疾预防》《听力言语残疾预防》《肢体残疾预防知识》《智力残疾预防》《泾县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宣传资料》等宣传手册3000余册,制作宣传展板2块,定制印有宣传标语的餐巾纸、围裙、布袋等宣传品1500余份,并会同惠耳听力公司在泾县部分乡镇、村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品和宣传手册1000余份。活动中着重对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等惠残政策和《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宣传。二是在《关于做好2022年度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调整配备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残疾人专职委员(协助理员)宣传惠残助残政策等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残疾人专职委员(协助理员)在政策宣传等方面作用。三是将9名符合条件的脱贫户、边缘户精神残疾人全部纳入“精神药补”扩面范围,对63名不符合民生工程要求(需提供精神疾病门诊记录或住院治疗病历、出院小结等证明材料)的长期服药精神残疾人,已与宣城四院医生联系,视疫情防控情况上门诊断。

4.关于“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不扎实”问题

(1)项目实施不够精准。

整改成效:一是对巡察反馈以来实施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根据要求对是否符合条件严格审核把关,做到精准实施。二是针对不同残疾类型的残疾人无障碍改造,结合残疾人需求对36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制定了一户一方案,并严格依据方案进行实施。三是在3月4日县残联理事会上对具体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2)项目实施监管不严。

整改成效:一是对2021年全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未完成的36户,督促相关乡镇制定改造计划,并印发《近期重点工作提示单》,限期完成改造任务。截至目前,36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改造资金正在按程序拨付。二是对新改造项目严格执行项目评估、立项、审批、验收等程序,做到合格一户、审批一户、施工一户、验收一户、补助一户。三是2022年2月份,已对桃花潭镇范某某户、汀溪乡任某某户等相关材料进行完善。四是在3月4日县残联理事会上对具体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残联工作实际,认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别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3月28日两次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二是认真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结合残疾人工作,对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行系统全面学习。

6.关于“法治宣传教育范围和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利用惠残民生工程调度会、爱耳日活动、走访福利企业、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残疾人和工作调研等时机,对《残疾人保障法》等与残疾人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宣传。二是开通微信公众号,对惠残助残等政策和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不断拓宽宣传渠道。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方面

7.关于“党组管党治党抓严抓实不够”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组中心组和支部学习计划,作为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总结和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每季度至少研究部署1次。分别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3月4日、2022年3月25日召开会议,结合残联实际,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二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意识。着重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残疾人工作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等内容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巡察反馈以来,党组书记带头上廉政党课1次,通报分析典型案例3次,切实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8.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对派驻监督职责开展了学习,定期参加县残联相关会议,共同研究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惠残助残政策、残疾人康复救助等方面的具体监督措施。二是于2022年3月31日对县残联巡察整改推进情况及惠残助残政策、残疾人康复救助等方面开展了督查。三是以轮驻方式深入县残联相关重点股室,有针对性的开展日常监督,充分发挥驻点办公作用。

9.关于“机关内部管理不严”问题

(1)部分财务资料遗失。

整改成效:一是修订完善了《泾县残联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二是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3月4日、3月21日先后3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严守工作纪律、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管理、强化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增强保密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和要求;党组书记为全体机关干部宣讲了一堂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残联干部良好形象”为主题的廉政党课。三是2021年11月28日,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深刻检查及调整工作岗位的处理,并于2022年3月28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2)残疾人辅助器具管理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出台《泾县残疾人辅助器具管理暂行办法》,并严格按照要求,详细登记出入库记录和汇总台账。二是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填写辅具申请表,做到了先审批,后发放,完善了2019年至2020年发放辅具出入库记录和台账。

(3)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的通知》,并严格按照要求规范会议记录,分管领导对会议记录严格把关,并每月对会议记录情况开展检查和指导。二是严肃参会纪律,坚决杜绝未参加会议补签名现象。

10.关于“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需完善”问题

(1)阵地建设有短板。

整改成效:一是根据工作职责,指定泾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专人负责法律援助和维权工作。二是制作泾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标牌并悬挂。三是制定《泾县残疾人法律援助宣传手册》,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宣传。

(2)法律救助工作公开不够。

整改成效:将包含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办理依据、服务对象和援助范围、申报材料、服务流程、办理时限、咨询方式和工作时间地点等信息的《泾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服务指南》通过张榜公示、微信公众号宣传等形式向社会公示。

(3)法律救助制度不健全。

整改成效:一是于3月份聘请了1名法律顾问。二是制定《泾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服务指南》对工作站制度、职责、办理依据、服务对象和援助范围、申报材料、服务流程、办理时限、咨询方式和工作时间地点做出了明确规定。三是制定《法律援助来访/电话/信函/网络咨询登记表》、《残疾人维权事项受理情况登记表》、《残疾人维权事项处理意见书》,对申请法律援助和维权的残疾人进行受理,积极和相关部门对接,及时了解和告知残疾人法律援助和维权受理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1.关于“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1)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

整改成效:将党建工作纳入县残联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坚决杜绝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的出现,切实做到抓好党建引领残联工作。

(2)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发挥弱。

整改成效:召开了泾县残联党支部换届会议,调整支部纪检委员,由在职党员担任党支部纪检委员,确保能够正常履职。

12.关于“指导乡镇残联工作不到位”问题

(1)对队伍建设不够重视。

整改成效:2022年3月份,对全县141名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协助理员)进行了调整配备,严格按照年龄、残疾等级、工作能力等方面条件审核把关,杜绝挂名领补贴现象的发生。

(2)业务指导有缺位。

整改成效:制定了《泾县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培训与考核方案》,对培训内容、形式和考核内容、原则、实施、奖惩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规定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岗前培训,视疫情防控情况开展培训。

三、坚持常态长效,全面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

县残联党组把整改落实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一次难得的机遇,强化党建引领,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反思改进工作,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将整改成果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促进党员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务实干事,以全新的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投入到残疾人事业中去。

一是提高政治意识。党组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等党的先进理论,用党的理论武装干部职工头脑,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强化整改落实。对已整改的事项做到举一反三,长期坚持;对未整改到位事项,坚持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三是抓好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残疾人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障。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将进一步规范完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022809;邮政信箱:泾县泾川镇谢园西路6号;电子邮箱:ahjxcjrlh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