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总结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工作做好整改落实阶段工作的通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2-09-04    点击量:7193 次  

泾保纯组办[2012]7号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根据全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各单位各部门应在8月底前结束分析检查阶段工作,自9月初进入整改落实阶段。为切实做好两个阶段的衔接工作,推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对分析检查阶段工作开展“回头看”。看是否按“六查六看”的要求广泛查找问题;看查找出的问题是否符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实际、具有针对性;看每位党员干部是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查找原因;看每位党员干部是否形成分析检查报告并听取意见、修改完善。 
    二、要及时上报分析检查阶段工作小结。各单位各部门在9月6前上报分析检查阶段工作小结、领导班子及其个人分析检查报告(邮箱:jxzfjsb@163.com,要注明单位名称),对未按时上报的将予以通报。 
    三、要认真做好整改落实阶段工作。一是参学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二是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把解决思想问题同各自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学教活动和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着力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同时,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有关具体制度并切实抓好落实,着力建立长效机制。 
    四、整改落实阶段是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出成果、见实效的阶段,也是广大干部群众最为关注的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报送和宣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的进展情况、特色亮点、先进典型和实际效果,加大活动简报和信息专报的编撰力度,充分展现各地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的良好面貌和优良作风,营造齐心协力抓落实、促整改的浓厚氛围。 
    五、要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和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中要求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调研报告的收集上报(即征文)。各单位各部门在整改落实阶段结束时,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形成活动总结。各单位各部门活动总结和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征文任务请于9月28日前报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jxzfjsb@163.com)。 
                                                                  2012年8月29日 

附:收集和上报分析检查阶段相关材料目录

    1、单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小结(9月6日前上报呈保纯组办) 
    2、领导班子及其个人和党员干部的分析检查报告一般党员的由单位收集整理留存备查,领导班子整体及班子成员、副科级党员干部个人分析检查报告由单位统一收集上报县保纯组办 
    3、各单位党员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需复印上报,党员个人发言提纲由本单位统一收集保存备查 
    4、县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的分析检查报告一式两份由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及云岭镇、泾川镇等单位负责通知并收集汇总于9月6日前交县保纯组办,县保纯组办将及时报送市保纯组办(材料统一A4纸打印,如缺交将由其单位和个人负责) 
    5、各单位各部门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及领导干部调研文章于9月28日前交县保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