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桥乡纪委: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提升案件办理能力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2-07-26    点击量:17877 次  

“这份案卷中证据材料没有‘三注明一盖章’,还有这份卷宗的《案卷备考表》未签字……请及时改正。”日前,为进一步提升乡镇纪委执纪审查调查能力,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程序,根据县纪委审理室要求,昌桥乡纪委对近三年的立案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自评工作。

此次自评,昌桥乡成立了由乡纪委委员、村级纪检委员等组成的评查小组,围绕“问题违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材料是否确凿、事实定性是否准确、处理量纪是否恰当”等进行问题查找。一方面通过找问题,倒逼办案人员在执纪审查时,自觉核准身份、严格审批程序、全面调查取证、规范措施使用,提升执纪审查调查的质量和水平;另一方面通过问题整改,全面了解案件审理中容易忽略的地方,着力提升审理能力和水平。经过自评,累计发现问题2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一定要有‘鸡蛋里面挑骨头’精神,在结合具体案件自评过程中,既让我们开阔眼界、查漏补缺,又可以深刻理解和把握审理在案件事实证据、程序手续、定性处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是一次很棒的体验。”参与案件评审整改的昌桥乡纪检委员表示这次案件质量评查对他触动很大,在今后会加强业务学习,确保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审查调查工作。

“通过此次案件自评,进一步强化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程序意识,提升了执纪审查能力,提高了案件卷宗质量。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自评,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提档升级,实现案件办理工作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使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检验。”该乡纪委负责人表示。(章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