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22-08-04    点击量:33137 次  

今年以来,浙江省台州市派驻机构以协同监督单位党组把好党风廉政鉴定意见端口为支点,压实党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党支部各个监督主体的监督责任,出具党风廉政鉴定意见92份,提出暂缓使用意见3人次。

为强化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在选人用人方面的责任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协同党组问诊把脉,精准画像,构建组委联动、内外贯通的政治监督机制,防止“带病上岗”。会同市统计局等党组出台《协同联办党风廉政鉴定意见的实施办法》,推进党风廉政鉴定意见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驻在部门党组、内设部门协同监督,严格选人用人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还从规范自身工作程序入手,制定《组内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流程》,明确组内责任分工和AB岗初审制度,强化对相关人选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廉政档案、党政纪处分情况等事项核查责任,在经初审、会审和集体研判后,出具党风廉政鉴定意见。通过细化流程,使鉴定意见回复更科学精准,防止千篇一律、流于形式。

发挥近距离、高频度的监督优势,注重收集党员干部政治品质、担当作为、作风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建立与驻在部门班子成员定期会商、机关纪委定期座谈、党员干部定期约谈等机制,及时通报情况、互通信息。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从分析研判和动议酝酿阶段就参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选人用人工作并实行全过程监督。

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委机关与派驻机构强化组委联动,建立政治业务共学、问题线索共办、廉政档案共建、接受监督共勉“四共”机制,充分发挥监督效能。(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