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吃公函”问题专项监督检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2-09-23    点击量:4557 次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聚焦“四风”突出问题,狠刹违规公款吃喝歪风、整治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根据县纪委《关于纠治“四风”问题的通知》,9月19日-9月22日,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县法院纪检组对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检察院等4个县直单位开展“吃公函”问题专项督查。

督查组一行围绕“同城接待或无关公务的公款吃喝”“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接受下属单位公款宴请”等方面,主要采取查阅单位财务资料和日常管理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对4个单位2021年以来的公务接待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通过此次督查,督察组督促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和接待标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杜绝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发生,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