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向各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2-12-06    点击量:23004 次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3日到10月31日,县委授权成立4个巡察组对丁家桥镇、榔桥镇等4个乡镇及其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和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7个县直单位(含二级机构)开展了巡察。

县委各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三个聚焦”的监督重点,精准开展政治监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巡察,并对巡察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2022年12月1日,县委书记施怀中主持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施怀中指出,本轮巡察定位精准、工作扎实、成效明显,能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并纠正政治偏差,有力彰显了巡察利剑作用。施怀中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做到融会贯通、知行合一;要强化政治巡察,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坚持人民立场、深化贯通融合、强化自身建设上下功夫,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强化问题线索办理,用好用足巡察成果,把巡察成果更好转化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

2022年12月2日至12月5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反馈会上各巡察组客观评价了被巡察党组织取得的成绩,也中肯指出了有的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有的党组织“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党组织担当精神不强,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理念树的不牢,侵犯群众利益现象屡禁不止等问题。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分头出席反馈会议,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履行好。要站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压实各方责任,把巡察整改的各项要求落实好。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整改,把握“四个重点”、用好“一个方法”。三是要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的终极目标实现好。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各项工作沿着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方向不断前进。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召开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坚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