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2-12-08    点击量:22883 次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2年12月8日至12月21日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情况,着力发现在助企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问题,着力解决在涉企管理中服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破坏营商环境违纪违法和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等方面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意见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举报电话:18298287651

信访接待室:泾县桃花潭东路1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10楼西会议室

意见箱设置位置:泾县桃花潭东路1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南大门右侧

电子邮箱:jxxwxcz003@126.com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2022年12月21日截止。

根据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县委巡察信访反映平台)

县委第三巡察组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