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3-01-03    点击量:22535 次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3日对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情况,着力发现在助企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问题,着力解决在涉企管理中服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破坏营商环境违纪违法和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等方面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意见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举报电话:18298281182

信访接待室: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313接待室

意见箱设置位置: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大门侧面

电子邮箱:jxxwxcz002@126.com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2023年1月13日截止。

根据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县委巡察信访反映平台)


县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