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提醒 | 纪法综述——严禁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3-05-16    点击量:5555 次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过,以下简称党章)总纲规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第三条规定,党员必须“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以下简称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全党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8月18日印发,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开除党籍。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年8月25日印发,2019年9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问责条例)第七条第(二)项规定,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实,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未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应当予以问责。

特别提醒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党中央权威。重大原则问题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这是必须要遵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只有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才能够实现。这是大是大非问题,也是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必须遵循的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要求。党纪处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要给予处分,目的是通过设定严格的处分规定,促进和保障党组织和党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无论在哪个领域、哪个层级、哪个部门和单位,都要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决不允许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来源:《从政提醒——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能做的150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