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昌桥乡)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3-05-29    点击量:5370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5月29日至7月28日昌桥乡党委及其所辖13个村(昌桥村、新桥村、柏山村、汪店村、童疃村、新垅村、泉水村、中桥村、田坊村、华盘村、龙桥村、孤峰村、景山村)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昌桥乡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村“两委”班子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特点和规律,围绕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能责任,重点监督检查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等。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来访接待点,设置巡察意见箱、电子邮箱和“码上巡察”二维码,开通专门举报电话,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一)举报电话:18298285053

(二)信访接待室:昌桥乡文化站办公楼二楼谈话接待室

(三)意见信箱:昌桥乡政府大门口左侧墙上

(四)电子邮箱:jxxwxcz001@126.com

(五)“码上巡察”二维码:

受理来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2023年7月21日截止。

根据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巡察信访反映平台)


十四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第一巡察组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