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统计局“四加强”推进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3-06-30    点击量:2841 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泾县统计局积极推进建立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巡察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协作机制,努力构建有序衔接、方向一致、信息互通、配合高效的协作配合格局。

加强与纪检机关协同联动。严格落实《中共泾县纪委机关、泾县监察委员会、泾县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全县纪检监察机构配合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安排>的通知》,完善统计监督的责任体系和统计执法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与纪检监察联合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书面专题向县纪委监委汇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获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加强与巡察机构沟通协商。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统计局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安排专人参加十四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巡察内容包括自上一轮巡察以来履行统计法定职责,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等情况,发挥统计监督专业优势,主动靠前沟通、积极协商,加强与巡察监督间合力,进一步提高巡察监督质效。

加强与组织部门协作互动。认真落实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将防惩统计造假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和干部任前考察 “一票否决”事项。强化与县委组织部沟通联系,把统计法治列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已连续三年由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到县委党校作统计法治专题辅导报告,建立统计法进党校长效机制。

加强与审计机关对接配合。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工作协作的办法的通知》,严格全过程管理,推动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力量共用,同向发力,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