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3-03-28    点击量:1981 次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8月4日至8月17日,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泾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了巡察。2022年12月2日,巡察组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3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9个,基本完成2个,正在推进1个。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泾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立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详尽的整改工作方案。整改过程分两阶段:

责任落实阶段(2022年12月5日至2023年1月5日。厘清问题症结所在,研究制定具体整改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要求、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对巡察反馈的32个具体问题逐一分解,分步推进。

集中整改阶段(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3月5日)。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并根据制定的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情况报告,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报告具体事项办理情况,接受检查验收。

完成两阶段的目标和任务后,在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体现在改进作风、执法为民、服务三农上。

二、精准聚焦反馈问题,坚决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布署不够深入,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短板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问题

(1)理论学习不扎实。

整改成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制定了大队学习制度和年度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纪律,强化全队干部职工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全面、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学透。二是丰富学习形式。采取党员大会、职工会议、专题研讨、集中学习、大会宣讲、讨论发言等多种形式,落实执法大队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并提高了学习成效。

(2)学用结合不紧密。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学习,通过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班、网上学习、召开案件分析研讨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理论水平,为案件办理打下更加扎实的理论基础。每周早学时间,结合农业执法大队职能系统学习《2022年安徽省农业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和参加宣城市农业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二是加强宣传。利用农业部门送科技下乡、农资打假宣传月等活动以及在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中,积极向人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行业法律法规。结合农业执法工作实际,加大青弋江“十年禁捕”工作的宣传力度,巩固青弋江生态资源保护成效。

2.关于“长江禁捕工作落实有偏差”问题

(1)对禁捕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利用职工会议组织2次学习,想方设法巩固青弋江禁捕成效。二是利用“农村学法示范户联系群”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发放“青弋江、徽水河”禁捕公告和宣传单,进一步加强青弋江禁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并通过对泾川镇郑某某、黄村镇王某某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案等典型案例的宣讲,加深青弋江鱼不能钓、不能捕氛围。三是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在案件办理和日常执法巡查中向管理对象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

(2)渔政信息化平台管理不善。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渔政信息化平台运用,约谈宣城铁塔公司相关技术人员,召开沟通协调会议,并与铁塔公司签订平台正常运行维护责任状,确保青弋江75公里干流水域监控时时在线。二是加强对护鱼员平台操作的指导,通过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护鱼员理论水平和实操技能,值班人员运用监控对青弋江开展巡查的能力有所提升。三是加大执法无人机巡查力度,有计划地安排四名持有无人机操作证人员对青弋江全流域进行无人机巡查。

(3)渔政协助巡护队伍建设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护鱼员巡察整改会议、落实整改要求。2023年1月11日,泾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召开全体护鱼员工作会议,传达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及整改目标和措施,要求护鱼员立即上交执法大队年初发放的护鱼员个人工作记录本,护鱼员各自汇报了2022年工作履职情况。执法大队将工作日记记载情况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二是对护鱼员进一步明确要求,在日常巡护工作中,做到文明、耐心,杜绝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将工作作风纳入考核内容。三是针对胡某某工作失职处理情况,执法大队积极与县禁捕办沟通,向县禁捕办行文上报《关于对胡某某工作失职进行处理的请示》,经县禁捕办同意,下发了《关于胡某某工作失职给予扣除绩效工资处理的通知》。目前,劳务派遣单位已一次性扣除胡某某3个月绩效工资(该河段仅胡某某一人负责)。

(4)网格化管理不精细。

整改成效:一是与县政府和青弋江流域相关乡(镇)及村委(社居委)进行了沟通联系,调整、更新了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同时督促乡镇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青弋江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同青弋江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责任人的联系。

3.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

(1)工作统筹兼顾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同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加强合作,对全县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监督抽检中,凡检出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二是对全县规模养殖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监督其对农业投入品的规范使用,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2023年2月份,执法大队会同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对全县规模化养殖场开展了第一轮执法检查,出动执法车辆7车次、执法人员21人,共计检查规模化养殖场89家,发放宣传资料102份、告知书102份,检查覆盖率达68%。

(2)执法检查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成效:一是关于农资检查档案内发现多张经营户已签子的空表涉嫌农资检查造假问题,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和执法大队主要领导约谈了相关执法人员,使其充分认识抓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并已按规定要求进行了整改。今后在执法检查时将以巡察组对大队反馈的意见为标准,厘清监管环节,强化信息共享,细化目标任务,举一反三,做好日常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填写完整检查内容,检查档案及时整理归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将按照巡察要求并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农药营业仓储场所要与生活区域、其他商品、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对农药经营门店存在经营环境不整洁,农药没有按照规定分类有序摆放、过期农药未及时下架、无证经营、电子台账操作不熟练、记录不全等检查到位。三是关于某屠宰公司检查回访问题,执法大队于2022年8月12日、2023年1月18日和2月13日对该公司上门检查3次,要求其按约谈内容进行整改。检查时,执法大队向该公司发放屠宰企业法律法规告知书,宣传安徽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并检查该公司同生猪代宰户签订代宰协议。目前,该公司已按要求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承诺规范经营,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3)动物卫生执法监管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同泾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对接,对我县规模养殖场开展联合检查,加大上门执法检查次数,提升执法检查覆盖率。督促其规范、合法养殖,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二是上门宣传2022年12月颁发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对全县规模养殖场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告知书,符合条件的要求其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对不符合条件的要求升级改造后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提升全县规模养殖场执法检查覆盖率,截止2月底,共上门检查规模化养殖场89家,发放宣传单和告知书200余份。

(4)农机领域执法不彻底。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同县交管部门合作。2月22日,针对上道路检查发现的“四不像”拖拉机问题,专程赴县交警大队进行反馈对接,后续将向上级部门汇报,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整治。截止2月底,共摸排出我县境内行驶的“四不像”拖拉机14台,已通知机主提供车辆相关证明和驾驶证。二是同农机部门合作,开展拖拉机道路安全驾驶和安全生产作业宣传教育,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和农机作业事故的发生,保护农机手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认真”问题

(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差距大。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二是定期召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会议,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并进一步将文件精神向下传导,督促抓好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和各项任务的落实。在思想上重视,工作中体现。三是今后积极参与农业农村局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业务学习。

(2)网络意识形态责任缺失。

整改成效:一是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明确领导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建立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网评员。三是召开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学习讨论会,会上重申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性,明确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网络回复。善于运用新媒体进行权威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四是按要求及时回复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网络相关投诉、举报,2021年9月至2023年2月,及时回复12345政府热线的相关投诉举报15次,网络回复4次。

(二)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扎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严不紧

5.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1)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成效: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利用早学和专题党课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廉政风险防控有关文件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上,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发生。二是积极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梳理岗位职责,根据农业执法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学习并落实相应的风险防控机制,有效监督权力运行,规范农业执法办案流程。三是通报宣城市和我县几起典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贪腐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全体党员干部。

(2)廉政教育走过场。

整改成效: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利用周一早学和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传达廉政风险防控有关文件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上,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发生。特别是在工作中,认真梳理岗位职责,根据农业执法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机制,做到防微杜渐。二是开展廉政教育、上廉政教育专题党课,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效监督权力运行,规范农业执法办案流程。三是组织开展2次廉政教育专题党课,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全体党员干部。今年2月份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为大家上了一堂廉政党课,党课题目为《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底线,以忠诚担当的干劲加强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党课上也重申对其他单位出现的违规发放津贴问题,要引以为戒。并通报宣城市和我县几起典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贪腐案例。

6.关于“行政处罚案件处理不规范”问题

(1)案件办理工作不细致不认真。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业务学习,通过执法大练兵活动提升整体执法水平,单位不定期组织全体农业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积极派员参与8月29日至31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的“2022年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活动。通过互评互查,不断提升案件办理和案卷制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强化办案人员责任意识,在案件办理、文书制作过程中严谨操作,杜绝案卷出现笔误、情况说明漏盖公章等问题。

(2)涉案财物处理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涉案财物管理意识,并指定专人负责涉案财物管理。二是严格依照单位《案件涉案财物管理办法》《罚没款物收缴制度》规范管理。已建立完善的《涉案物品入库、出库(处理)登记台帐》和《违法捕捞案件涉案物品及禁渔区、禁渔期清理、没收渔具公开集中销毁清单》,进一步规范农业执法案件涉案财物管理。

(3)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在司法平台系统录入行政案件信息,截止2023年2月已经在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全部录入案件共计70条,2022年四季度有27个农业执法处罚案件均已在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二是进一步运用好执法装备,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行为,办实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三是严格按照重大执法法制审核要求,进行审核,规范行政案件办理程序。

7.关于“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

(1)未制定考勤制度。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参照农业农村局机关考勤制度执行。在职工大会上再次组织职工集体学习农业农村局机关考勤制度,并要求全体职工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外出办事必须事先登记,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二是加强单位日常考勤制度和外出备案登记制度的落实,认真填写考勤记录和工作人员外出登记表,每月对单位职工的考勤情况与外出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将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

(2)执法车辆、汽艇管理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完善《泾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车辆管理制度》和《渔政执法装备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车辆、汽艇的规范使用。二是公务用车时,严格使用宣城市公务用车平台,按照规定程序坚持规范用车,定期加强督查。三是严格履行渔政巡护船只使用登记、加油审批手续。

(3)资料管理混乱。

整改成效:一是分管领导加强对办公室工作的指导,进一步组织学习《泾县农业农村局公文档案管理制度》,安排办公室人员不定期去其他部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要求办公室人员及时规范整理会议记录、收发文登记,按要求对财务、文书资料等进行整理归档,逐步提升办公室人员内勤管理水平。二是收到巡察组反馈后,立即召集执法大队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讨论并要求按反馈意见进行整改。目前,执法大队在收发文登记、文件管理、会议记录整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方面已按要求做到规范并分类归档。

8.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

(1)三公经费管控不严。

整改成效:一是对比单位2020年和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分析三公经费上升的主要原因并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再次组织学习《泾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节约规定》《泾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公务接待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的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章制度。三是落实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涉嫌造假。

整改成效:一是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做到警示与教育相结合。二是单位不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泾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节约规定》和《泾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公务接待规定》,树牢“过紧日子”思想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做到常提醒常教育。三是规范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前必须由经办人向分管领导汇报,并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填写审批单,严格执行“四单合一”规定。

9.关于“派驻纪检组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业务学习,聚焦主责主业,紧盯“三重一大”事项、核心业务管理和问题易发的风险点,着力提升监督能力。二是主动了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业务,有针对性地对执法案件、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检测、畜禽养殖检查等执法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三是通过电话、举报、信访等多种渠道开展常态化监督。

(三)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战斗堡垒作用发挥还有欠缺

10.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1)存在党建、业务“两张皮”现象。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对本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收到巡察组反馈后,召开6次支部委员会和2次大队长办公会,统筹做好党建工作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做到每季度不少于1次研究党建工作。着重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提高党建质量,强化支部凝聚力,以党建引领执法大队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成效:一是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委会,对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进行研究,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开展年度工作总结,讨论并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三是在3月1日召开的执法大队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带头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全体党员端正态度、实事求是,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弱化。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重申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相关要求。二是与会议记录人员和代签人进行谈话,对代签问题进行严肃批评。三是立即与工作关系已转出党员做好对接。执法大队党支部已于2023年1月4日将工作关系已转出的党员佘某某同志组织关系转出。三是在干部职工大会中多次强调全体职工要严格遵守会议考勤制度和纪律,杜绝代签名现象发生。

11.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有差距”问题

(1)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了泾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重一大”制度》,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健全完善议事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于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后才能作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二是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和发挥每个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提高班子成员的凝聚力、战斗力。三是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强化班子成员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做到站在前、干在先、领着办、做示范。

(2)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民主集中制学习,坚持落实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二是充分发挥执法大队班子集体领导作用,充分酝酿、讨论后,集思广益进行科学决策,严格执行领导末位表态制。

(3)执行有关“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泾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三重一大”制度,严格依据事项决策内容,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二是强化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班子团结协作、集思广益进行科学决策。三是严格执行有关“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四是财务由分管财务副大队长审批。

12.关于“组织建设不完善”问题

(1)中层干部空缺多。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农业农村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和任免程序选拨大队中层干部。二是激发在职职工工作热情,培养广大职工勇于担当,敢于自荐的良好品质。三是严格依据“三重一大”决策机制,通过开展民主推荐、测评考核任命空缺的中队干部。

(2)干部任用程序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农业农村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和《农业农村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通过开展民主推荐、测评考核任命干部。三是强化班子凝聚力,充分发挥民主决策机制,优化民主推荐、测评、考核任命工作。

(3)执法力量薄弱。

整改成效:一是将空编的岗位按程序报县农业农村局和县编办进行招录,今年1月份已收到编办同意招录一名执法人员的回复。二是与局机关对接,加强人员安排,充实农业执法的力量。三是树立执法为民理想信念,强化依法治农、护农、兴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坚持常态长效,全面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巡察整改工作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领导下进行,实行阶段推进、定期调度。各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大队要按照县委统一部署,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台账、逐一销号、逐步落实,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二)分类实施,严格整改。严格按照县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对能够立即整改落实的,要立行立改;对需要重点整治的问题,要明确整治重点,制定具体计划,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需要进一步研究部署的,要及时召开有关协调会议,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定时限,全力抓好组织实施。

(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不能就事论事,既要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更要举一反三,对照深查,整改系统内存在的类似问题,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要建立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长效机制,切实从源头上堵住漏洞,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同时,及时将整改进展情况及整改成效,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报告,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3-5033309.通信地址:泾县泾川镇交通路124号。邮编:242500.电子邮箱:jx12316@126.com


泾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