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23-12-21    点击量:2801 次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1日至4月28日,五届市委第四轮第二巡察组对泾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了巡察。7月17日,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迅速行动抓整改。泾县纪委监委坚决扛牢巡察整改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审核把关巡察整改方案,带头领办5个问题整改。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纪委监委班子及成员深刻剖析症结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99条。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认真落实巡察整改措施,确保所有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二是强化调度推进,从严从实抓整改。建立“清单+闭环”“调度+通报”“督查+问责”工作机制,先后召开18次县纪委常委会、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制发整改工作交办单47份,有力推动了巡察整改工作快速推进。严格按照“四个绝不放过”的要求,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发现问题149个并督促抓好整改。三是强化执纪问责,严查快办抓整改。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办理,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从严从快精准执纪问责。市委巡察移交的4件信访件,全部办结。市委巡察移交的3件问题线索,已办结2件(1件初核立案,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1件初核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2人次),另1件移送公安机关核查。四是强化标本兼治,务求实效抓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推动建立巡察整改“四方会审”、问题线索集体排查等13项制度。统筹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决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巡察整改以来,获评全省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优秀单位和2022年度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

二、精准聚焦反馈问题,坚决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聚焦“两个维护”开展政治监督尚有不足方面

1.关于“做深做实政治监督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以监督推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先后在县纪委常委会、县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周工作例会等会议上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监督的重要论述4次。二是巡察整改以来,举办“双周纪法业务”讲堂3期,先后安排3名委领导班子成员、派驻机构和机关室部负责同志开展专题业务辅导。“双周纪法业务”讲堂活动开展以来,共安排12名同志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开展专题业务辅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素质持续提升。三是紧盯党之大计、“国之大者”,紧扣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任务,先后印发《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任务贯彻落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任务贯彻落实开展〈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规定工作清单〉等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41个并督促整改到位,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四是印发《泾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情况月通报工作制度》,对监督质效不高的纪检监察机构进行通报。巡察整改以来,通报4期26家单位。五是围绕营商环境、招商引资、作风建设等重点工作,采取“室组地”联动、协作区交叉互查等方式,先后开展5轮“六重六轻”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51个并督促整改到位,相关问题线索已按程序移交。

(2)针对“以监督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还需发力”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对巡察指出的2021年以来集中开工仪式安排的10个应开工未开工项目进行全面核实,监督推动3个项目开工建设。全面厘清相关项目因履职不严谨造成损失的责任,已责令相关部门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移送,另涉嫌违法人员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二是印发《“六重六轻”第五轮专项督查暨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方案》,对2021年以来县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政策兑现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个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将全县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等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治监督月度任务清单,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1个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督促县开发区党工委对拟新入园的9个项目进行预审,否决1个不合适项目。

2.关于“监督党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弱项”问题

(3)针对“协助党委抓好政治监督谈话不够有效”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印发《2021年度县委领导与38名领导干部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检查方案》,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6个并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对县住建局“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并约谈直接责任人。三是印发《县级党政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开展监督管理谈话制度(试行)》。巡察整改以来,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与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6人次,县委其他班子成员与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39人次。四是对2021年以来县委领导谈心谈话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6个并督促整改到位。

(4)针对“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不够精准”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各类会议的“第一议题”,集中整改期间,跟进学习习近平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20次。二是印发《关于建立党员干部负面清单共享机制的意见》,梳理全县党员负面信息,集中整改期间,形成1-9月党员干部负面信息报告,月度汇总全县党员负面信息情况。三是印发《泾县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制度(试行)》,组织县纪委监委、县委办等8个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梳理相关工作情况,认真会商研判政治生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全面系统分析我县政治生态,集中整改期间,已形成1-9月政治生态分析报告。

(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监督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印发《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提示单》,督促2019年以来未作出说明的党员干部在本次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补充作出说明或检讨。二是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梳理出被组织谈话函询或受到组织处理情况。三是印发《关于认真开好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严格审核把关被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方案、发言提纲等材料。四是加强对民主生活会日常监督,全县上年度接受组织谈话函询或受到组织处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党组织在本次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讨。五是印发《关于加强对县管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监督的暂行办法》,明确民主生活会会前、会中、会后监督重点以及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职责分工。

(二)纠治顽瘴痼疾仍需用力方面

3.关于“正风肃纪有待加强”问题

(6)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先后印发《关于二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通报》《关于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将巡视反馈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二是持续推进违规吃喝专项整治走深走实,2023年以来通报典型案例4起4人;印发《关于整治“六重六轻”突出问题推动干部作风大提升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查处党员干部“六重六轻”问题24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1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1人,通报典型案例5期7人。三是围绕违规吃喝、公务用车开展“四风”突出问题监督检查,先后印发《“六重六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三轮督查暨纠治“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六重六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四轮督查暨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发现问题30个并督促整改到位,相关问题线索已按程序移交。2023年以来,查处“四风”问题38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9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9人,分别同比上升100%、103.4%和111%。四是进一步挖掘云岭烽火无限忠诚、新四军钢铁纪律和宣纸洁白如玉、不腐不蛀的廉洁文化内涵,全力打造“泾溪廉声”廉洁文化品牌。目前已初步完成《泾溪廉声》书籍的撰写工作,正在全力推进校核刊印工作,“廉声溪语”“红廉故事汇”等6个专题廉洁文化矩阵全部建设完成。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廉政教育260余批次,受众2.6万余人次。强化警示教育,督促6个单位围绕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4批次,受众310人次。

(7)针对“督促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约谈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督促压紧压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二是督促县教体局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巡察整改以来,县教体局完成专题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42场次,2195名教职工受到警示教育。三是聚焦校服选用采购、工程建设、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等重点内容,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监督检查5批次,发现问题18个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印发《泾县廉情抄告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将相关单位违纪违法问题较多的情况抄告给县分管负责同志,对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督促问题整改到位。五是梳理2019年以来违纪违法问题高发多发单位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党组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督促县教体局印发《泾县教育系统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专题学习70余场4390人次,建立教体系统廉政谈话提醒制度,约谈提醒单位主要负责人16人。督促县公安局印发《泾县公安队伍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警示教育30余场,开展谈心谈话54人次,深入查找学习、作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隐患5个并整改落实到位,制定完善廉政风险排查、执法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5个并推动施行,处理违纪违规民警3人。

4.关于“落实‘一改两为’要求不够扎实”问题

(8)针对“重过程轻结果的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先后印发《关于开展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春季攻坚行动的通知》《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双月专项行动方案》,攻坚行动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3429吨,发放宣传资料21555份,取得明显成效。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二季度、三季度收到反映生活垃圾处理方面问题分别环比下降5.3%、9%。二是持续推进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推广应用,获评全省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优秀单位。每月对平台反映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梳理物业管理、道路安全、农村人居环境3个平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监督推动县住建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专项整治。2023年以来,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32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2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9人。三是印发《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县纪委常委会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列入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调查研究的课题,已完成调研报告2篇,提出对策建议6个。四是扎实推进“六重六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查处履职不力、作风漂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6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2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人,通报“六重六轻”典型案例5期7人。

(三)一体推进“三不腐”仍有差距方面

5.关于“反腐败协调小组督促指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9)针对“未按要求对成员单位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部分问题线索移交不及时”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全面梳理排查公检法机关超三个月未移送的68件问题线索,县纪委相关负责同志约谈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要求认真执行“月移送”制度。约谈以来,各相关单位向县纪委监委移送相关问题线索22件。二是8月23日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全面总结今年以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三是印发《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联络员工作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每月5日前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巡察整改以来,各成员单位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63件。四是常态化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泾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相互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联络员工作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司法、执法机关已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70件。五是组织开展党员和公职人员涉法问题线索移送工作专项督查,督查发现5件迟移漏移情况,对移送问题线索不及时的相关单位进行通报。

6.关于“执纪的震慑作用未充分彰显”问题

(10)针对“有的线索核查不深入”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对巡察指出的相关问题,组建工作专班进行复核,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补证谈话,没有发现核查不深入、事实没查清的问题,涉及签名漏签、时间未填等瑕疵均已纠正到位。二是9月3日—5日开展全县纪检监察审查调查、监督检查专题业务培训,组织40名干部赴南京大学参加培训;9月22日,组织50余名干部参加全市审查调查业务及安全培训班。继续实施好年轻干部“青檀工程”,印发《关于调整泾县纪检监察系统年轻干部“青檀工程”结对名单的通知》,为12名帮带对象明确导师,常态化督促开展帮带工作。三是强化实战练兵,抽调4名乡镇纪委年轻干部,6名派驻(出)机构年轻干部在委机关跟班学习,推荐4名年轻干部参加省委巡视、市委巡察,3名年轻干部在市纪委监委挂职锻炼。四是印发《泾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专题会议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召开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专题会议8次,对重点问题线索专题调度。

(11)针对“有的问题定性、责任认定打‘折扣’”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对巡察指出的相关问题重新作为问题线索调查核实,目前已结案。二是印发《关于对2023年度已办结问题线索开展复核检查的通知》,分三批次抽取了35件第一种形态了结件,进行复核检查,发现问题19个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印发《泾县纪委监委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会商办法》,巡察整改以来,召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会商会3次,对1件提级办理信访件和1件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定性问题进行专题会商。四是印发《泾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专题会议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对重点问题线索专题调度,9月5日对1人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11月29日移送检察机关。

(12)针对“有的案件办理不及时”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制发《关于落实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监察建议》,督促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解除与相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关责任单位已向县委、县纪委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先后在县纪委常委会、县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周工作例会等会议上组织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7次。三是常态化督促各成员单位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巡察整改以来,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司法、执法机关已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44件。四是加强与县委组织部沟通,每月向县委组织部通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立案、处理处分情况。巡察整改以来,向县委组织部通报5次。五是印发《泾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及案件预警督办制度》,明确问题线索预警督办的事项和时限,加强对问题线索及案件的预警督办。巡察整改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171件,办结107件,立案54件,结案53件,处分54人。截止11月底,共处置问题线索386件,同比增长75.5%,立案125件,同比增长1.6%,处分101人(其中科级干部14人)。

7.关于“以案示警仍需加强”问题

(13)针对“未充分运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先后印发4期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共通报30起酒驾醉驾问题。二是按照立行立改要求,印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普法宣传,开展专项检查13次,查处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10起10人。印发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4期30起,督促3个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开展酒驾醉驾问题警示教育。三是印发《关于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至相关单位党委,督促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巡察整改以来,共观看警示教育片34场次,接受警示教育1350人次。四是印发《泾县纪委监委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发挥案件通报警示震慑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巡察整改以来,共印发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6期,通报32起32人。

8.关于“遏制群众身边腐败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14)针对“对村级‘小微权力’监督还有不足”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10”专项整治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2023年以来,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2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9人,分别同比上升113.3%、244.4%和280%。二是认真抓好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宣传推广运用,受理并办结群众投诉2061件,群众满意度达99.71%。2023年7月获评全省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优秀单位。三是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举报专项治理,梳理筛查2件典型信访举报件开展治理,通过提级办理、领导包案等措施确保办理质效。目前,1件初核了结,1件给予相关责任人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四是十四届县委第五轮巡察采取“巡乡带村”方式,对3个乡镇党委及所属36个村党组织开展巡察,共发现问题737个、问题线索18件,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7个。五是将村级“小微权力”方面监督纳入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每月政治监督监督重点,先后印发政治监督重点提示单3期。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乡镇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采取片区交叉互查、“室组地”联动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5个并督促整改到位,移交问题线索7件。六是加强对协作区廉政教育工作开展的指导督导,以协作区为单位开展廉政教育168批次,受众8826人次。

(15)针对“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不够有效”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印发《关于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通知》至县水利局党组,督促其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巡察整改以来,县水利局党组已完成“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查找问题70个,建立完善2项工作制度。二是调查核实巡察反馈指出的相关问题,根据管辖规定于8月29日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县公安局作出不予立案决定。三是约谈相关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严格落实《泾县廉情抄告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将县水利局、县交运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情况以及县数据资源局招投标领域监管不力的问题抄告给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对5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四是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对全县在建工程项目标后履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印发《泾县工程建设 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案件,对11件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目前已办结3件(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人,第一种形态处理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立案审查调查中4件,正在初核中4件。

(四)深化改革、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有薄弱环节方面

9.关于“推动完善监督体系发力不够”问题

(16)针对“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周工作例会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印发《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方案》,开展督查3批次,发现问题31个并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制定《“六重六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四轮督查暨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六重六轻”第五轮专项督查暨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方案》,组织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以交叉互查的方式,聚焦违规吃喝、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5个并督促整改到位,移交问题线索3件。三是全面梳理2023年以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零报告的派驻(出)机构,对6个派驻(出)机构负责同志开展约谈。巡察整改以来,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等6个派驻(出)机构均已启动问题线索处置。2023年以来,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92件,立案30件,党纪政务处分18人,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四是印发《2023年度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协作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2023年度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鲜明“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工作导向,激励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五是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协作组作用的通知》,重新调整协作组架构,进一步明确工作步骤和职责,督促各协作组履行职责。六是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巡察整改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提拔交流使用25人,选派2名年轻干部到派驻(出)机构工作,进一步增强派驻(出)机构工作力量。七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泾县纪检监察机关文字综合、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信访举报业务“大比武”。巡察整改以来,共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大比武”8次。

10.关于“落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不够严实”问题

(17)针对“巡察整改监督意识和监督效果还有待增强”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对巡察指出相关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全面梳理十四届县委巡察整改情况,对8个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发《整改督办单》责令整改到位,目前5个单位已完成整改,另3个单位因整改措施短期难以完成,已督促制定有效工作举措和计划,持续推进整改。十四届县委巡察共反馈问题2946个,制定整改措施5467条,到期整改措施完成率99.89%。二是印发《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试行)》,将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纳入每月政治监督重点工作任务,组织相关纪检监察机构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全面督促整改到位。印发《关于开展省委巡视整改督查工作的通知》,抽调精干力量组建7个督查组,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4轮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抓好整改。巡察整改以来,印发督查通报3期,向5名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发放了工作提示单,提醒加强巡视整改的指导督导,对1名整改迟缓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印发《县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十四届县委第五轮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联席会议,审核并提出整改方案修改意见365条。三是组织开展两轮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发现问题53个并督促整改到位。印发《关于确定县委巡察“回头看”对象的暂行办法》,将巡察整改督查检查和成效评估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作为巡察“回头看”对象,根据评估结果确定4家单位作为巡察“回头看”对象,目前第六轮巡察正在对上述单位开展巡察。四是针对巡察指出相关问题,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巡察整改以来,该单位技改备案等事项审批已实现“一站式”办理。五是先后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县纪委常委会、周工作例会等会议上组织传达学习《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3次。印发《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将巡察工作分值由2分增加为3分。

11.关于“自身能力建设还有不足”问题

(18)针对“自主发现问题能力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印发《泾县纪委监委“五查五看强作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巡察整改以来,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专题学习27次,通过两轮自查,开展谈心谈话260人次,组织填报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266份,查找问题489个。二是举办泾溪廉声讲坛4期,先后安排县发改委、县检察院、县委党校、宣城日报社业务骨干作专题讲座。泾溪廉声讲坛活动以来,共邀请经济、司法等领域共12名同志开展专题讲座,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素质持续提升。三是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印发《运用信息化手段纠“四风”监督检查方案》,采购暗访设备2套、酒精呼吸测试仪3台。采取公车管理监督平台+明察暗访方式,聚焦违规吃喝、酒驾醉驾、公车使用开展监督检查,累计梳理并分析平台公车轨迹300余条,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1件。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监督发现问题线索17件,同比增长41.7%。四是先后印发《“六重六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四轮督查暨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六重六轻”第五轮专项督查暨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方案》,采取“室组地”协同、协作区片区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34批次,发现问题15个并督促整改到位,移交问题线索3件。五是聚焦交流合作,加大“走出去”工作力度,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三对标三提升”行动的通知》,全县各纪检监察机构均明确了对标学习单位,定期开展沟通交流,持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三、常态长效,全面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

泾县纪委监委将继续紧盯巡察整改工作,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严格的要求,全力以赴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改彻底、改到位。一是坚持久久为功,切实答好常态整改“必答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始终紧盯不放,坚决做到整改不彻底、问题不销号。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坚决拿下彻底整改“加分项”。坚持举一反三,强化源头治理,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坚决防止相关问题反弹回潮、类似问题再度出现。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奋力交出长效整改“高分卷”。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全力以赴做好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以高质量整改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102720;通信地址:泾县谢园西路1号行政中心大楼附楼东一楼;邮    编:242500;电子邮箱:jxjwxxbs@163.com。


泾县纪委监委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