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阳光村务建设示范点工作考评组至茂林镇督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2-10-12    点击量:1976 次  

     近日,县阳光村务建设示范点工作考评组一行来到茂林镇就该镇“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示范点工作进行督查。
     考评组一行首先深入该镇高湖村,实地查看了村务公开栏,阳光村务信息平台建设,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同时检查了“三资”清理台账,村务监督委员会档案资料,并与镇、村、组干部就“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检查中,考评组对该镇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强调,今年是我县阳光村务巩固提高年。因此,要在去年已开展的工作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决策、管理和监督新机制,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特别是继续巩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成果,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促进其依法履职、正确履职、规范履职。座谈会上,镇纪委书记王永明就下一步工作推进明确了目标。他指出,茂林镇阳光村务要在巩固原有基础上,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细致对照上级验收细则严格把关;二要加强阳光村务信息化管理,及时录入信息,内容严格把关;三是按照“四议两公开”的要求,确保村级公共权力阳光规范运行。 
    考评组同时对党务公开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学习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情况进行了督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