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2-10-24    点击量:1693 次  

    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中治工办发[2012]1号)下发后,我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严格按照《通知》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规范招投标管理、维护招投标秩序、促进工程建设市场健康发展的总体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狠抓工作落实,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2011年以来新开工的5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资的工程项目7602个,发现存在挂靠借用资质、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的项目319个,取消中标项目16个,给予97家企业停业整顿、限制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处罚,收缴罚没款503.9万元,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好转。

一、全面动员,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是召开动员大会。根据中央治工办的要求,省治工办及时在芜湖召开了全省专项清理工作动员大会,对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清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抓牵头部门、抓清理排查、抓问题整改、抓督促检查、抓制度建设、抓社会参与,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二是印发指导意见。省治工办根据中央治工办《通知》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专项清理的工作目标、范围内容、职责分工、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也结合实际,对本地区本部门专项清理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做出具体安排,细化工作内容,严格落实责任,为专项清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指导依据。三是加强舆论宣传。专项清理工作全面启动以来,省纪委监察厅在门户网站开设了专项清理工作专栏,《安徽日报》和安徽电视台分别对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16个省辖市和部分省直单位也相继在网站、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开辟专栏,及时播发专题新闻,宣传政策法规,反映工作动态,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外部环境,推动专项清理工作全面开展。

二、创新方法,加强督查,扎实开展排查清理工作

排查之初,我们专门召集发改、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就如何找准存在问题进行了反复研究,制定了《工程建设领域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检查表》,从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等4个方面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排查的项目和内容,统一排查的标准和要求。并按照“五查三步走”,即查资质、查合同、查资料、查现场、查资金,分级填报、逐级审核、重点核查的方法,通过核查现场施工单位是否为中标单位,中标单位与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之间有无合法的劳动人事及社会保险关系,项目资金往来关系以及设立举报电话、扩大信息公开面,让利益各方相互监督等多种手段,对2011年以来新开工、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工作台账,并对新建项目实行滚动摸排,随时掌握项目动态,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为保证专项清理不走过场、不流形式,在各市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纪委监察厅会同发改、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组成8个检查组,分别由厅级领导带队,于8月下旬对全省16个省辖市开展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通过召开检查汇报会、查阅文件资料、察看项目现场、走访相关人员等方法,全面、系统地了解各地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专项清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为加强对排查清理工作的调度,自今年8月份以来,省治工办先后下发了2个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大排查力度,实行排查信息隔日报送制,每2天报送一次排查数据统计表。省治工办对排查统计情况实行每周通报制,及时将排查数据反馈各地、各部门,以横比促平衡,用纵比促进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严肃整改,严格问责,确保专项清理取得实效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分级负责、分类处理的方法,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具体的责任主体,并要求各地各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宣城、淮北、铜陵、宿州等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整改意见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蚌埠市采取约谈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记录不良行为,对5家进皖企业存在的越级施工、挂靠等问题予以停止在蚌埠承接工程,7家企业清理出蚌埠建筑市场等方式方法提高专项清理工作成效。阜阳市还建立了中标项目经理考勤打卡制度,签订《约谈承诺书》《履约承诺书》,以规范工程建设市场。与此同时,对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影响、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省监察厅对一起因某省直单位招标办监管不力引发连续投诉的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格问责,并责令该招标中心停业整顿。砀山县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一起因借用资质并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案件,对该县财政局、农委负责人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各地、各部门也紧密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实践,着力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目前,全省16个省辖市都已基本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二是积极推进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平台建设。先后制定了《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措施和要求,初步建立了全省统一的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和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达到了省市县平台建设100%、专栏建设100%、互联互通100%,并实现了与国家级信息综合检索平台互联互通。三是积极推进省市县招投标市场公共服务体系联动机制建设。按照统一规范、资源共享、服务高效、互联互动、诚实信用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工作试点,着力推进统一的招标投标有形市场和信息发布、业务咨询、专家资源、投诉受理、主体征信、监督管理、综合信息七大系统建设,省市县招投标市场公共服务体系三级联动机制建设顺利推进。四是积极推进招投标相关配套制度建设。针对围标、串标、挂靠借用资质、标后监管不力等问题,我省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从统一文件编制、加强专家管理、规范评标行为、强化过程监督、落实责任追究等方面,对现有制度和办法进行了全面清理、修改和完善,坚决遏制和防范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