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2-06-18    点击量:25461 次  

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


2.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


3.综合协调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负责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


4.综合分析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意调查。


5.综合协调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指导、督办乡镇和县直部门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6.履行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责,监督检查承担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协调查处各乡镇、各部门在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7.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进全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8.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9.承担县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对驻县政务中心窗口单位的行政审批和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


10.负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检查工作,查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


11.负责指导推进非公企业端正党风、廉洁从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