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2-06-18 点击量:22361 次
工作职责:
1. 组织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
(2)负责委局机关各部门及二级机构干部队伍建设,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工资福利等工作。
(3)负责承办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有关综合协调工作,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等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纪委派出纪工委领导班子考察、任免及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以及县属企事业单位纪委领导班子和组织建设,承办相关干部人事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承办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和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指导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7)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因公临时出国(境)备案和因私出国(境)办理等工作。
(8)组织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
(9)负责指导推进非公企业纪检组织建设工作。
2.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2)负责受理对委局机关各部门及二级机构干部、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及干部、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县纪委派出纪工委、县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和县属企事业单位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
(3)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4)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承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有关工作。